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郑伟
汉语方言的调查研究始于1927年赵元任在清华学校研究院任教。赵先生自幼会说几种吴语,这对吴语的调查工作十分有利。田野调查需要在本地找发音人,在本地进行调查,在本地归纳音系,做材料的整理、记录,用国际音标记音,并进行材料的核对,这套操作程序,成为后来汉语方言调查研究的工作典范。
赵元任后来到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主持语言组工作,与其助手一起,相继开展了六次大规模的方言田野调查,包括两广(粤语)(1927、1928年间)、陕南(1933年)、徽州(1934年)、江西(1935年春)、湖南(1935年秋)、湖北(1936年)等地的方言。最早整理出版的是《湖北方言调查报告》,1938年书稿交上海商务印书馆,由于抗战,延宕至1948年才正式出版。该书的写作体例、论述规范、内容编排等,成为汉语方言调查报告的标尺。赵元任在该书有如下说明:“方言跟方言间的分界有颜色跟颜色的界限那么糊涂,而所含的因素比颜色和颜色的分别还要复杂得多。所以把一省的方言大致分为几区是容易分的,而在区间交界的地方指出某地一定是属哪一区而不属隔壁的一区,有时就做不到。”比如湖北省东南角与江西相邻的咸宁、黄梅等地,其人称代词用“渠(伊)”、领属标记用“个”,为赣语型;而湖北大部分方言则分别用“他”、“的”,为官话型。
从李方桂发表“Languages and Dialects”(1936—1937)、赵元任发表“Language and Dialects in China”(1943)开始,汉语方言的分区、分类成为汉语方言学乃至汉语语言学重要的议题之一。对汉语方言做出各个层级的分类,旨在说明方言之间的共时差异及其历史源流问题。
典型与非典型之分的提出,既基于方言学上的“特征”具备与否,也兼顾地理上“中心”与“边缘”之分。典型性方言应具有唯一或数量更多的特征,非典型方言则不具有唯一或数量上较少的特征。地理上典型性方言往往也是中心地带的方言,非典型性方言则是边界地带的方言。如晋语的中心地区,范围大致包括以山西省中部汾河两岸为核心的并州片和吕梁片大部分的方言,在语音特点上,中心区的晋语入声分阴阳,有比较复杂的文白异读;古全浊声母今平声读不送气塞音、塞擦音的,只见于并州片太原小片的部分点(不包括太原);“支微入虞”现象除了见于并州小片部分点,还见于吕梁片汾州小片的部分点。
边界地带的方言在语言特征上往往表现出边缘性或跨界性,分区、定性上会体现出模糊性和不确定性。赵元任《现代吴语的研究》(1928)提出把塞音、塞擦音是否三分(如“帮滂並”、“端透定”、“庄初崇”等)看作是吴语的典型特征,既然是用作分类的“特征”,应满足“对内一致、对外排他”的基本标准。但是,运用该标准时还需考虑到地理上是否邻近,塞音、塞擦音三分除了见于吴语,还见于湖北、湖南、江西的部分方言,但这些方言所处的地区与吴语在地理上不邻接,因此即使符合“三分”的标准,也不算吴语。又如晋语,指的是“山西省及其毗连地区有入声的方言”,既有语言学本身的特征,也要看地理上是否连续,所以陕北、豫北、冀西南、内蒙古黄河以东中西部地区,与山西省在行政边界上是紧挨着的,同时也有入声,可归入晋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