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社会科学报
作者:郑春荣
2015年8月17日,在经过两周的征求意见之后,国务院正式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标志着酝酿已久的养老保险基金入市方案终于确定了,这意味着,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水平将有显著提高、管理程序更加规范。新投资管理办法公布以后,社会各界在肯定其积极意义的同时,也指出其存在的待完善之处。笔者认为新投资管理办法只是权宜办法,今后,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其也面临新的调整。
争议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该不该入市?
通常,我们理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入市有两大好处:一是对养老基金而言,长期投资股市,可能获取较高的稳定收入,西方发达国家的股市发展历史表明,投资股市的长期资金一般不会受股市短期波动影响,可以获得较高的、较为稳定的投资收益;二是对股市而言,养老基金是长期投资者,其投资风格与市场上的投机者风格有所不同,可以形成互补,形成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也有利于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但是,上述两大好处实现的前提条件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长期性的投资资金。然而,从目前的基金运行预测结果来看,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并不是长期性的投资资金。
从长期来看,基金结余呈减少趋势,甚至可能全部耗尽。根据财政部《2015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2015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收入19556.67亿元,而养老支出22581.54亿元,即如果剔除财政补贴和利息收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已经收不抵支。最近几年,养老基金的缴费收入增速持续低于支出增速。中国社科院“中国国家资产负债表研究”课题组发布的《中国国家资产负债表2013》认为,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将在2029年全部耗尽,如果财政补贴不能同步上涨,则基金结余耗尽到来的年份还将提前。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养老基金如果很快就用完了,那么基金的长期投资就是一句空话。
争议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入市是帕累托改进吗?
著名的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曾提出“合成的谬误”概念,即对于个体而言,是正确的东西,但对整体而言,却可能是错误的。笔者认为,高积累率、高储蓄率对于家庭或个人而言,往往算得上是一种美德,而对一个国家而言,却未必是美德。经济学上有一个黄金律,即社会的总储蓄率保持在一定水平上,经济会实现最优增长,储蓄率太高或太低都会妨碍经济增长。
养老基金入市存在“合成的谬误”,即对于个人或家庭,存钱养老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可能既不需要存钱,也不需要投资股市。所谓养老基金只不过是把钱从雇主和雇员手头强制征收过来,然后投资股市,倘若不征收这些钱,这些钱极大可能仍在雇主和雇员手头,用于扩大再生产或投资股市。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征收养老保险费并投资股市并没有起到积极的作用。
因此,笔者认为,比养老基金入市更重要的问题是,我们应该重新考虑在中国这样的一个高储蓄率、低消费率、工资增长率相对较高、资本回报率相对较低的国家,是否应该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否应该实施完全积累制的养老保险制度。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我们就应该建立现收现付制的养老保险制度,自然就没有太大的基金结余,也就不需要投资股市了。
争议三: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国家重大项目的可行性
本次改革方案的思路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思路有些类似,就是允许投资国家重大项目:养老基金投资国家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股权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20%。笔者认为,这一规定是一大败笔,理由有二:
首先,养老基金投资国家重大项目,可能牺牲基金的投资收益,换取社会效益最大化。我们不否认国家重大项目以及重点企业对整个国家、社会的重大意义,但是如果让养老基金去投资这些项目,其将面临社会效益最大化与投资收益最大化的双重标准,难以取舍。举个例子,长期以来,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在管理上缺乏独立性,屈从于政府的压力,只能投资政府定向发行的国债,而国债利率被人为压低,结果造成中央公积金在1987-1998年之间的实际收益率只有0.07%,与新加坡同期的7.15%实质经济增长率有显著的差距,难以保障参保人的养老金收入。
其次,养老基金投资国家重大项目,将影响基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国家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股权的投资,没有二级市场(即流通市场),只能用历史成本法计价,那么政府每年对其投资业绩的考核就将流于形式。而且,这些投资没有二级市场,一旦要变现,面临较高昂的交易成本,甚至可能无法变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