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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我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的名校复制策略正在被滥用

75万学者已加入 壹学者2015-12-22

来源:壹学者

作者:谢春风

中小学名校规模扩张的效度、限度、险度和高度及政策建议

  近年来,我国基础教育发展新常态形成过程中的一个乱象是,中小学名校规模膨胀问题日益突出,许多名校的规模及势力范围处于快速扩张中,中小学名校复制策略被各地区运用得日益频仍、娴熟,一些中小学名校办分校数量,少则五六个,多则十余个,办分校不仅跨区、跨市,还出现跨省的情况,教育集团、教育集群不断出现,一个个所谓名校群突然“诞生”的教育奇迹正在各地上演。

  笔者曾撰文指出,中小学名校盲目扩张不等于优质资源扩大。各级行政部门及社会不制造、不炒作、不鼓吹所谓“应试教育”英雄,才是遏制中小学名校规模盲目扩张、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釜底抽薪之举(中国教育报,2014年6月23日)。遗憾的是,目前我国中小学名校规模和势力的肆意膨胀问题不仅未见解决,反而愈演愈烈,“丛林法则”在基础教育领域大行其道,令人忧虑。这种中小学名校复制策略简单滥用的趋势,正在扰乱我国教育发展的基本秩序,动摇教育发展的核心价值,值得警惕和反思。我们到了重新研究、思考、解决中小学名校规模扩张效度、限度、险度和高度的时候了,教育发展急需正本清源。

  而一种正在流行的教育观点认为,中小学名校的规模越大,势力范围越广,话语权越强,教育优质资源就增加了,教育质量就提高了,教育公平就实现了。但是,公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与社会教育资源供给之间依然存在明显差距,择校问题依然突出,教育发展的道德困境加剧。这种窘境出现的根源之一在于,政府部门对中小学名校、尤其是对“超级中学”的盲目追捧、价值判断错位和改革责任的缺失。不公正、不合理的所谓教育公平策略,正是导致教育矛盾不断加剧的重要诱因。

  当前,我国在推进基础教育健康发展时,应该对各地区中小学“巨型学校”及相关教育集团和集群组建潮、普通学校被兼并热、名校办分校泛滥、“高中城”不断涌现等问题,保持起码教育理性和必要警惕。

  不可否认,学校规模的适度扩大,会带来教育投资效率的改进,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和社会积极意义。中小学名校规模的适度扩大,有利于择校机会的增加,是好事。但学校规模如果失控,就会走向反面。单纯的名校肆意扩张策略,无法有效解决所谓“优质教育资源”短缺的矛盾,却容易诱发教育风险,威胁师生身心安全和长远教育利益。大幅度扩张中小学名校规模,会进一步加剧学生升学择校方面的“社会博弈”程度,“巨型学校”运营也将面临诸多潜在风险,小的事故就容易诱发巨大教育隐患。“巨型学校”建设将产生强烈的“吸金”效应,导致有限教育机会、资源和经费分配的不公正,恶化教育生态;名校肆意扩张,必然诱发这些学校办学模式和行为的简单化复制,往往降低其教育的整体质量,并加剧我国基础教育同质化倾向,造成虚假的教育繁荣。靠规模化、企业化方式办学,明显违背教育基本规律,而“一家独大”、“强者为王”的丛林法则,将导致教育垄断,形成固化利益集团,扭曲教育生态,这是对教育公平的违背,冲撞我国教育法律法规的底线。

  归根到底,中小学“巨型学校”的出现、泛滥,与一些地方政府的教育发展价值观片面、管理缺位,曲解“优质教育”内涵,把“优质教育资源”等同于名校资源,将升学率高的学校等同于名校,把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寄托在名校规模扩张上等原因有着直接关系。中小学名校的产生和发展,是学校健康教育文化长期孕育、积累、升华的过程,学校“教育奇迹”不是在挂牌、翻牌、改名运动中突然实现的。

  当前,要走出中小学名校办分校泛滥、“巨型学校”不断膨胀误区,必须进行正确教育价值再造,回归教育发展、改革、效益的基本理性和伦理正当性。

  首先,重新思考和定义教育质量内涵,重新审视中小学名校办分校的效度,纠正对所谓“优质教育”资源内涵的片面、错误认识。立德树人的质量和效益是学校评价的根本标准,是否名校及其分校,不是教育质量评价的尺度,也不是教育改革的真正效度。一味强化中小学名校的影响力及所谓“优质教育资源不足”,意味着政府在为社会提供非优质的甚至劣质的教育资源,这种错误的教育逻辑必然导致公众对教育政策的误读。建议中央和地方政府强化公办教育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均衡化建设,使所有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享受相对平等的发展机会,使普通学校师生分享教育幸福、成功的荣耀。

  其次,研究中小学名校办分校的限度和险度,完善、创新基础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和机制,树立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的刚性标准,防止教育质量监测体系的异化。教育部对我国中小学的办学规模早有规定,明确反对2000、3000人以上的大型、巨型学校和大班额。国际教育发展的经验和趋势表明,对中小学办学规模的必要限制,是改善教育质量的前提。“规模化”、“跨越式”、“集团式”发展不是教育可持续发展的本义。中小学名校办分校的泛滥,已经威胁到这些名校自身的健康发展。建议教育部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积极担当责任,研究“巨型学校”盲目发展所带来的教育隐患,对“巨型学校”规模进行控制,甚至果断消减,有效化解潜在风险,使师生、家庭、学校管理者和社会共享安全、有序、和谐、积极的教育氛围。

  第三,提升中小学名校办分校的政策境界和伦理高度,规避急功近利、简单粗放、不尊重学校自主发展权的所谓改革。实践表明,一些地区的名校办分校泛滥行为,侵害了不少中小学校长群体的正当教育权益和办学自主权,扰乱了教育秩序,恶化了教育生态。鼓励广大中小学积极培育自身特点,发展教育特长,形成办学特色,成就师生卓越,“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才是我国基础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合理逻辑和高尚境界。应肯定中小学名校及校长们为我国基础教育发展所做出的积极贡献,但切不可把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任务简单“转嫁”到名校的盲目扩张上。名校及名校校长,不是教育发展、教育公平、教育均衡的救世主,中小学名校的简单复制策略,不是提高教育质量的灵丹妙药。教育行政部门及社会不制造、不鼓励、不纵容所谓“应试教育”英雄,积极倡导每个教育行政管理者、中小学教师和校长高尚其事,教书育人,立德树人,才是遏制我国中小学名校规模盲目扩张、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釜底抽薪之举。我国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的新常态,需要从尽快纠正中小学名校复制策略的简单滥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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