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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不赞同“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提法

75万学者已加入 壹学者2016-05-12

来源:共识网

作者:赵妙法

  北京大学著名教授钱理群先生创造了一个新名词,叫做“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在社会上很是流行。所谓“精致的利己主义者”,通常以他在媒体上流传很广的以下一段话作为定义:“我们的一些大学,包括北京大学,正在培养一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高智商,世俗,老到,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人一旦掌握权力,比一般的贪官污吏危害更大。”

  在网上,我们还可以看到他的更详尽的阐述:

  我现在恰好对这些尖子学生非常担心——当然不是全体——但是相当一部分尖子学生,也包括北大的尖子,让我感到忧虑。在我看来,真正的精英应该有独立自由创造精神,也是上次我在北大中文系演讲时所提出的,要有自我的承担,要有对自己职业的承担,要有对国家、民族、社会、人类的承担。这是我所理解和期待的精英。但是我觉得我们现在的教育,特别是我刚才说的,实用主义、实利主义,虚无主义的教育,正在培养出一批我所概括的“绝对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所谓“绝对”,是指一己利益成为他们言行的唯一的绝对的直接驱动力,为他人做事,全部是一种投资。所谓“精致”指什么呢?他们有很高的智商,很高的教养,所做的一切都合理合法无可挑剔,他们惊人地世故、老到、老成,故意做出忠诚姿态,很懂得配合、表演,很懂得利用体制的力量来达成自己的目的。

  我想要补充两点,一个就是我觉得高智商的精致利己主义的学生的出现,实际上是高智商的利己主义的老师培养出来的,所以我最近有一个话,我说,北大最大的悲哀就是一批高智商的利己主义者老师培养出一批又一批高智商的利己主义的学生。

  但是话又说回来,我讲的只是一部分,不能简单地概括为现在整个北大的老师都是利己主义的,学生也是利己主义的,这有点过分了。但是坦白说,我对北大极度失望,不是一般的失望。但是从内心深处又觉得北大还是有一点希望能保留(它的精神的),因为北大毕竟有传统在那里,而且青年是多变的,所以我觉得现在教育在培养出高智商利己主义者的同时,还有一批(我也接触到一些)现在还在坚持自己的梦想,还在坚持走自己的道路的学生,所以我现在更看重的是后面的这部分学生,我永远把自己眼光放在一些多少还在坚持理想主义的人身上。当然他们的理想主义跟我的理想主义可能不一样,但他们多少还在坚持。所以我曾经写文章讲到两点,我说我们要坚信人性的力量,因为人性决定人本质上还是精神动物,人本质还是社会动物,我们要相信这一点。

  由此可见,所谓“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按照钱先生的说法,一个首要的特征就是受过高等教育,智商高,很聪明,是在大学里培养出来的。如此看来,在他的眼里,那些没有进过大学的利己主义者就是普通的利己主义者了。他反复公开地表示说对现在的大学很失望,其弦外之音,他大概是认为过去的大学里培养出来的是利他主义者,他想恢复过去的培养利他主义的大学。他看来是不喜欢现在的实用主义、实利主义的教育,他看来还是喜欢传统的文革式的道德理想主义教育,什么“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啊!、“大公无私”、“斗私批修”啊!等等。看来他还是站在道德的教化的传统的立场上去评判一切事物,看来他还是不习惯于从法律的角度、从现代人的功利主义的、实利主义的、实用主义的角度去评判一切事物。

  钱老先生的这些言论不得不给人以只不过是一个传统的道学先生的形象,他好象是一个生在现代的古代人!虽然他每天享受着的是高度现代化的生活,但他的头脑里装的还是四书五经的东西。在钱老先生的潜意识里,还是憧憬着“六亿神州尽舜尧”的太虚幻境。

  钱理群先生是不是想把我们的大学重新恢复为那种唱高调的教条式的道德教育呢?但是,现代大学的目标不再是培养圣人,而是守法的公民、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因此中国的大学里培养出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本身并没有错。关键在于是不是合法的正当的利己主义者。如果培养出的是合法的正当的利己主义者,那这恰恰实现了现代大学的目标。当然如果培养出来的全是不择手段的利己主义者,那才可以说是中国大学教育的失败!所以,评判一个现代大学是否成功的标准不在于道德上的考量:是培养出利他主义者还是利己主义者?而是功利上的法律上的考量:是不是守法的公民?专业技能上达到的水平?

  教育的失败不在于培养出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而在于没有培养起我们中国人尊重法律、知法守法的习惯,而是还停留在传统的重视私人关系的圈子里打转,什么事情都必须要找关系开后门才成,还相信关系大于法,权力大于法,以权谋私,不择手段,不惜触犯法律,在所不辞。因此,中国人文教育的成功标志不在于是利己主义还是利他主义、是个人主义还是集体主义这些道德教化上的计较,而在于从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的成功转变。

  很多人把前央视著名主持人芮成钢当作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的典型。实际上,他的错不在于他是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而是在于他触犯了法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们的国人还总是从道德的角度去看待芮成钢事件,还是不习惯于从法律的角度去考虑!

  什么事情都拿“利己主义”说事,把一切罪责都归咎于“利己主义”,这说明我们这个社会从最深层的本质上讲并没有现代化!虽然我们的物质可以说是高度的现代化了,至少是在发达地区是如此!,但在人的内心的意识层面上,还是停留在道德化的传统社会,还没有变成一个功利主义的现代社会!大多数人还是站在道德的高地去看待一切事情,去评判一切事物,还在无条件地高唱着道德的赞歌。

  不管是什么“精致的利己主义”,即高智商的利己主义,还是普通的利己主义,本身并没有错,问题的实质不在于是利己还是利他,而是在于如何利己?以什么手段来利己?如果是以正当的合法的手段来利己,如果不以损人害人的办法来利己,那么这样的利己主义又有什么错?

  实际上,每一个人事实上都是利己主义者。从现代科学的观点来看,人是一个自组织的生命系统,需要不断地从外界环境中吸取物质和能量才能维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这是一个生物学上的客观事实,无关乎伦理道德。这个客观事实人类早就知道了,并不是现代自然科学的发现,只是现代自然科学用不同的术语不同的理论作出了解释。在生理学上讲,这是“新陈代谢”,在系统科学上讲是“自组织”,而从伦理道德上讲,就是“利己主义”。所以才会有《自私的基因》这样的名著,才会有“基因就是自私的”这样的说法。

  因此要食人间烟火的凡人从本质上讲根本不可能成为一个利他主义者,而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利己主义者。一个人不利己就没法活下去,他不吃不喝能活吗?他必须要操心自己日常的吃喝,这不是利己吗?一个人要想成为一个真正的纯粹的利他主义者就意味着他的生命的结束。严格地说,只有不食人间烟火的上帝或者仙人才有可能成为一个彻底的利他主义者。

  所以人人利己,这是社会的常态!所谓的“利己主义”,说白了就是自己的事情依靠自己,自己的事情自己来做,不想指望别人,不奢望不劳而获,不去坐享其成,一切自己去努力达到自己的目标目的。这本身又有什么错呢?

  西方人就不认为这有什么错?并不认为这在道德上有什么可以指责的?所以西方经济学有所谓“经济人”的基本假设。所谓“经济人”就是企图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人,从道德上说,说白了,实质上就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就是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我们中国人之所以把“利己主义”看作是错误的,认为是不道德的,是因为我们想当然地把“利己”与“损人”联系在一起,以为利己就意味着损人,以为利己必定要损人。这是把复杂的社会生活简单化了!损人利己只是其中的一种情况,现实社会里确实会发生损人利己这样的事情,但还可以有利己不损人、利己又利人这样的情况。

  西方的哲人追求的是正义的理想国。在柏拉图的理想国里,每一个人只做自己的事,不兼做他人的事。柏拉图认为,这就是正义的国家,理想的国家。在我们中国的圣人眼里,柏拉图的理想国还远远不够理想。我们的圣人所追求的是道德的理想国。要求每一个人都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人,都是“大公无私”的人。

  可是,如果一种道德说教不切实际,就必然成为一种空洞的教条,成了纸上谈兵的事情了。我们中国二千年的历史教训难道还不够深刻沉痛吗?

  因此那些口口声声倡导“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大公无私”、“斗私批修”的人,要么是别有用心的野心家阴谋家,要么就是唱高调的伪君子。那些高唱“利他主义”道德赞歌的人自己往往都是一些不择手段的极端的利己主义者,把所有的人当成他自己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的手段。“文革”就是一个极典型的例子。

  古语有云:“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 “各人自扫门前雪” 本身没有什么不对。自己门前的雪当然要自己扫,难道还要别人来扫吗?每一个人都管好自己的事,天下就太平了。“莫管他人瓦上霜”在一般情况下也没有错。别人的事情并不需要你去多管闲事。如果一个有手有脚的正常的成年人自己不去管自己的瓦上霜,要求你来帮他管,这样的要求难道是合理的吗?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例如他家里只有老人和小孩,他们自己没有必要的能力管他们的瓦上霜,只有在这个时候,别人才有责任和义务去帮助他们。

  因此我们并没有理由一般地去指责“利己主义”,不管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还是普普通通的利己主义。当然这是从现代人的观念来分析的,我们中国的古人是不这样想的。

  为什么我们的先人不是这样想的呢?原因在于我们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是建立在集体主义的基础之上的,而现代西方人的伦理道德是建立在个人主义的基础之上的。在集体主义的观念下,个人主义、利己主义肯定都是要受到谴责的。“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当然也是要受谴责的。这从日常生活的问候语中就可以看出来。例如我们中国人在路上碰到熟人打招呼总是问“你到哪里去?”、“你吃饭了吗?”之类私人的问题。因为我们的传统观念是:“四海之内皆兄弟也!”,既然你是我的兄弟,我当然要关心你要到哪里去、你有没有吃过饭了这样一些私人的事情。而西方人是个人主义的,你是你,我是我,所以平常打招呼的问候语只是简单的说“你好!”之类的话,不会涉及私人的问题。我们中国人聊天总是喜欢直接问别人:“你多大了?”、“你结婚了吗?”、“你做什么工作啊?”、“工资高不高啊?”这在西方人的观念中,是属于个人隐私的事情,是不好直接向人打听的。我们的传统观念中缺乏“个人隐私”的概念。所以我们中国人的个人空间是极其极其狭小的,在很多情况下甚至被高高在上的权威、权力、家长完全挤掉了。我觉得这是我们中国人说假话成风的最直接的原因!为什么这样说呢?举一个例子:如果你想去找你的情人(这是现代人的说法,过去叫“相好”),或者直接就去妓院,可在路上有人问你“到哪里去啊?”,你怎么问答?你肯定不会直接告诉他你要到那里去吧?这时你肯定要编一个理由搪塞过去吧?这样,久而久之,我们中国人就觉得说假话是无所谓的,无关乎道德不道德的,由此就成了我们的传统了。

  在现实社会里,纯粹的利己主义者和纯粹的利他主义者,都是非常罕见的,甚至可以说根本就不可能存在。社会的常态是两者的混合,每一个人都既有利己的成分,又有利他的成分。差别在于利己与利他的比例不同,甚至可能差别极大。从主观愿望上说,把利他放在利己之上,或者说先利他后利己的人,都可以说是利他主义者。相反,把利己放在利他之上,或者说先利己后利他的人,均可以说是利己主义者。但主观愿望是很难捉摸不定的,更难于进行客观的检验。[page]

  还有一种衡量是利己还是利他的方法,是比较容易进行客观检验的,就是看一个人的所得与所付出的比率。如果一个人所付出的大于他所得到的,那么他就是一个利他主义者,一个彻底的、绝对的、纯粹的利他主义者意味着他只有付出没有一丁点儿所得,当然这也意味着他的肉体的死亡;如果一个人所付出的等于他所得到的,那么你既可以说他是一个利他主义者,也可以说他是一个利己主义者;如果一个人所付出的少于他所得到的,那么他就是一个利己主义者。

  西方哲人所追求的理想国是第二种情况;而我们中国圣人所追求的理想国是第一种情况。按西方人的理论,一个正常的社会,每一个人所付出的都应该得到相应的回报。如果有一个人,他所得到的超出了他所付出的,那么他肯定是以一种不正当的不合法的手段得到了超出他所付出的份额。如果有人得到的超出了他所付出的,不仅不能得到及时的纠正,甚至还得到了承认或者被社会默认了,那么这样的社会一定是极不正常的。相反地,要求每一个人实际所得到的不能达到他应该提到的,那也是一个极不合理的要求。如果有一个社会,要求每一个人所得到的必须要少于他所付出的,那么,那多出来的份额给谁呢?多余的份额哪里去了呢?当然,每一个社会里,一个人应该得到的必定要少于他所实际付出的,因为一个社会总是会有一些失去了劳动能力的人,如老弱病残,需要救助;还必须要有公共储备以应不时之需,等等。每一个人都要按比例扣除这些份额,剩下的才是他所应得的。

  当然这只是从理论上讲是可行的方法,但实际上要真的去准确的计算一个人的所得与所付出的比率是困难重重的。尽管如此,但从一个人平常的所言所行还是大致能判断出他的道德品性的。如果一个人平常很会享受,生活奢侈,做事高调,那么他的道德品性一定不会有多高尚;相反,如果一个人平常生活很俭朴,做事很低调,那么他的道德品性肯定不会很低俗。古语有云“俭能养德”,看来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

  当然,“利他主义”在道德上是一种高尚的行为,但也不能无条件地去提倡。要求每一个人都是利他主义者,这既不切实际(因此才会有那么多伪君子!),也往往被少数别有用心的野心家阴谋家所利用,以达成他们自己的不可告人的目的。经验表明,那些成天高唱“利他主义”道德赞歌的人,他们自己往往就是一些不择手段的极端的利己主义者。“文革”就是一个极典型的例子!在改革开放的今天不也有这样的现成的例子吗?

  因此,利己主义是社会的常态,利他主义是社会的例外。考虑家人的利益不算利他主义者,考虑朋友的利益也不算利他主义者,考虑自己所在群体的利益,更不能算利他主义者。因为考虑别人的利益不一定要牺牲自身的利益,相反地,还可能有利于自身的利益。只有以牺牲自身利益为代价达成他人利益或者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的行为,才可以真正称为“利他主义的”。只有在极少数例外的情况下,我们才有必要去提倡利他主义。例如在自己利益与他人利益、自身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选择牺牲自身利益以达成他人利益或者国家利益,这是一种值得去提倡的“利他主义”行为。这是高尚的道德英雄主义!但这种英雄主义是不能无条件地去提倡的。如果人人都是英雄,也就不是英雄了!英雄总是少数人,那才有意义。例如两个人发生利益冲突,一个人有什么权利要求另一个人去牺牲自己的利益以达成他的利益?为什么不可以通过相互妥协相互让步协调解决彼此的冲突和矛盾呢?同样的,牺牲个人利益以达成国家利益,当然是一种高尚的利他主义行为,但也不能无条件地推广应用于每一个人身上。要求牺牲每一个人的个人利益,那么国家利益何在?难道国家不是由一个个具体的个人组成吗?为了保卫祖国要求每一个人都去牺牲自己的生命,那么国家在哪里呢?这事实上只不过是少数的野心家阴谋家的计策而已。要求每一个人为了国家利益而牺牲自己的人,他自己肯定不会把他自己看成是这“每一个”中的一个,肯定不会首先去牺牲自己,这是明摆着的事实!他要求别人作出牺牲,事实上恰恰是为了达成他自己个人的最大的“私利”,并不是为了什么国家利益。

  在共产党的干部队伍里,象焦裕录那样的真正的利他主义者实在是凤毛麟角,而现在查出来的的贪官污吏那样的纯粹的利己主义者却是大批量的。所以即使在共产党的内部,单从数量上看,利己主义者也要远远多于利他主义者。而大多数人当然是中间派,你可以说他是利他主义者也行,说他是利己主义者也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或者说既是利他主义者,也是利己主义者。不管你说是以利他的方式达到利己的目标,还是说以利己的方式达成利他的目的,都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差别。关键的重要的是在于所用的手段是不是正当的、合法的?

  一个人以正当的合法的手段利己,即使在道德上也是无可指责的,当然也不值得去称赞。相反地,一个人若以不正当的、不合法的手段去利他,也是要受到法律上的惩罚和道德上的谴责的。现在不是有人用贪来的钱来做慈善吗?不是已经受到了法律上的惩罚吗?当然,这不是说他做慈善错了,他的错在于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触犯了法律。

  按照现代西方人的观念,如果说一个人的实际所得少于他应该得到的,那么,他就有权利提出要求,有理由产生怨恨愤怒的情绪。而在我们传统的道德说教中,这是不允许的。二千年来,我们接受的道德说教是:不管你受到怎么样的对待,都不应该怨天尤人,相反地应该逆来顺受。这一套道德说教极有利于统治阶级。如果所有的人当受到不公正对待时都不反抗,那么统治者就可以稳坐钓鱼台了,就可以万事大吉,高枕无忧了。这就是历代统治者一旦打下江山就去祭拜孔子,就给他追封,就开始大力倡导儒家思想的奥秘。

  也并不能一般地去批判实利主义的教育。这恰恰是现代大学教育的特征!一边尽性地享受着高度现代化的舒适的物质生活,一边又去批评当今的实用主义教育,这不是分裂人格吗?殊不知没有现代的实用主义教育体制,那能创造出如此舒适的现代生活!传统的大学教育是道德化的教育,而且是纯粹的道德教育。当然,实际上传统士人一心苦读圣贤书,绝大多数人是冲着科举功名去的,其目标是升官发财,光宗耀祖而已!又有几个人真正是为了自己个人的道德修养的?所以,当时孔子就感叹道:“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从孔子开始,我们中国人已经感叹了二千五百年了,一直到今天的钱老先生还在如此地感叹着,更不可思议的是,甚至这样的感叹还获得了举国称颂。由此可见,国人的脑筋还没有转过弯来,还是在利他与利己的道德范畴里打转。惯性思维实在是太强大了!传统的力量实在是太强悍了!!现代化啊,谈何容易!!!

  在大学里,让学生接受法律教育恐怕要比道德教育有效得多。让大学生们懂得法律的重要性,让他们能够自觉地遵纪守法,让他们确立起一切按规则办事的信念并坚信之,比那些唱高调的空洞的道德说教,要切实可行得多,也更为有效得多。在大学教育已经普及化大众化世俗化的今天,奢望把每一个受教育者都培养成“以天下为己任”、忧国忧民的圣贤,根本就是无稽之谈。即使在传统的士大夫教育中,也根本就没有达到这样的目标,那就更不用说已经世俗化的现代大学。

  钱理群先生自己是不是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呢?如果不是的话,难道他真是一个“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人?难道真是一个“大公无私”的人?他难道平常从来都是只考虑别人、从不考虑自己的道德品质很高尚的人?但是好象并没有什么很高尚的道德故事流传于世吧?如果他自己不考虑自己,他是怎么生活下去的?难道是有别的人为他考虑吗?

  在一个与权力中心距离如此之近(无论是从空间距离上看还是从心理距离上看)的高度官僚化衙门化的北京大学,能够出人头地,必有一套自己的本事。

  钱理群先生之所以没有成为芮成钢式的人物,不是因为他不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而是因为他还没有被别人抓住把柄。这有两种可能性:一是他确实没有做过什么犯法的事情,他的手段都是正当的、合法的;另一是他本事更大,让别人抓不到他的把柄。

  因此,真正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并不是芮成钢。能让别人抓住把柄导致身败名裂的,怎么能说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呢?这太不精致了吗?这太不聪明了吧?真正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是抓不到把柄的!

  钱理群先生的职业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他每天所操心的是天下国家的大事,他今天所享受的物质生活,他所获得的社会地位和荣誉,是他应该得到的。既然他没有犯法,至少他没有被人发现他犯法,那么,我们就应该相信他是正人君子,他所得到的与他所付出的是完全相当的。你说,他是利他主义者呢?还是利己主义者呢?从他操心天下国家的大事来看,他可以说是一个利他主义者。但从他所获得的崇高的荣誉和地位,享受着高度现代化的物质生活来看,你完全有理由说他又是一个利己主义者。你完全可以说他以利他的手段达到了利己的目的。当然,我没有任何想在道德上去指责他的意图。我说过了,只要是合理合法的,只要是正当的手段,不管是以利他为手段以利己为目的,还是以利己为手段以利他为目的(此为西方经济学的说法),在道德上都是无可指责的。但是,如果以传统士大夫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按现在的说法则是“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教育理想来衡量,钱老先生有没有达到这个标准呢?显然没有!光从他“卖房养老”的事件中就可以看到了这一点。与那些靠捡破烂生活且自己省吃俭用而又去资助贫困大学生的普通的利他主义者相比,他完全可以说是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按他自己的说法,他高智商吧?他很聪明吧?他是大学里培养出来的吧?他很世俗吧?住那么高级的养老社区,不物质吗?不世俗吗?很老到吧?善于表演吧?什么告别学术界,这不是欲擒故纵的把戏吗?这不就是表演吗?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一方面在那里表演告别学术界的把戏,另一方面又说之所以卖房养老,是为了从日常生活的琐事中解脱出来,专注于写书。即使你写的书不是学术著作,不是给学界中人看的,是给普通大众看的,你也是以一个学者的身份在说话吧?这怎么说告别呢?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他大概不会主动去配合迎合体制,但他完全清楚,哪个地方埋了地雷,是不能去踩的。他没有踩过地雷吧?至少从目前来看,他还是活得很滋润的!不象鲁迅生前,还东躲西藏的,鲁迅写的书也往往是不能公开出版发行的。钱理群先生以鲁迅为自己的精神导师,但不管在那个方面,他与鲁迅都差一大截。在一片远不自由的土地上,能够生活得有滋有味的,确实需要极高超的处世之道!这不就是所谓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吗?

  在今年五四青年节凤凰文化的采访中,钱理群先生甚至这样公开说:“我有个原则,凡是我的学生不管我怎么看待他,但是我不公开批评他,还保持一个师生关系。”你看,很会做人吧?一个标准的好好先生!一个多聪明的老头!这个原则不就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的原则吗?而且他还这样公开说:“我在青年面前通常是戴着面具的,我有兴趣的,最想对青年讲的东西很多是不能公开讲的,因为青年一旦被你征服了以后,他不懂事,一旦冲动就会给他带来灾难。”你看,又是一个多么聪明的老头!又是一个如此“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心里比谁都清楚。他的说辞是怕给青年人带来灾难,表面上好象是为了青年着想,实际上还是为了自己。说白了,他的意思是如果他在言论上踩地雷,那么影响到青年人,就会在行动上去踩地雷。这样,除了给青年带来灾难之外,他自己也怕有很大麻烦,因此他说自己是戴着假面具的。从传统的伦理道德的立场上看,这肯定是要受到谴责的,被称为“乡愿”。他还竟然公开这样坦白自己,坦率得倒是够可以的!这不禁让人想起从前的一个江湖大盗,抢了银行,他还有胆量招开记者招待会,宣布这是他的杰作,而法律也拿他没有办法,由他去了。你说这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吗?

  我们用钱先生创造出来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这个概念来分析他自己,并没有想要在道德上去指责他的意图,而要求他成为一个利他主义者,一个当代的鲁迅,那更是一个过分的要求。对一个合法的公民提出这样的要求,是不符合现代人的观念的,只有在传统社会,只有极权主义者才会要求每一个人(当然他自己除外)都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利他主义者。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现代社会,不允许一个例外的极权主义者的存在,因此并不需要每一个人都要成为利他主义者。

  我们心里真正想说的是,一个人要有“自知之明”确实是不容易的。

  最后,我们总结一下:在我们这个社会,“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这样的说法能够流行起来,恰恰说明我们中国从根本上讲并没有完全现代化。在一个真正现代化了的社会,没有人会拿“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开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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