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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鸣】能否“深夜撸串”,不是衡量社区是否安全的标准

75万学者已加入 壹学者2017-07-05

来源:腾讯网

作者:王月兵

  最近,由章莹颖案延伸出的关于社会治安的讨论,反映出不少安全观念、犯罪学普遍规律上的误区。比如在衡量一个社区是否安全时,有人把“深夜外出撸串”“深夜独自外出或回家”当作重要的判断标准。作为一种个人经验,这未尝不可。只是一旦进入公共讨论,单纯地运用主观、感性判断,会得出错误的结论,误导他人。

  【要点速读】

   1.“安全”不能仅凭普通人的主观感受,也要看数据。网友津津乐道的“深夜撸串”的安全感,不过是个别人流量大、繁华的区域所带来的安全幻觉。

   2.数据有时候也会骗人,只看犯罪率,也不能得出谁比谁更安全的结论。

   3.普通人看得到危险,有安全预警,才叫真正的安全。

  误区一:敢“深夜撸串”,说明社会安全度很高

  这里讨论的是狭义上的“安全”——社会治安,而非广义上的“安全感”。

  通常,人们评价一个社区是否安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日常生活体验。但安全与否不单是个人主观感受。不少有关社会治安的研究,都将社会治安的概念划分为客观和主观两个层面,主观构面包括民众的治安安全感和警察满意度,而客观构面则涵盖官方犯罪统计和犯罪被害调查。

  “深夜撸串”,在时间选择上可以归为特殊的“日常活动”。根据犯罪学理论,犯罪现象具有时间性特征,夜晚秘密性犯罪的阻力较小,得逞的可能性大,同时可有效地逃避打击。

  一般来说大城市的某些区域治安比较差,某些区域治安比较好。所以,一些网友津津乐道的“深夜撸串”的安全感,不过是城市内个别人流量大、繁华的区域所带来的幻觉。无论在哪个国家,“深夜撸串”都有一定的风险。

  误区二:犯罪率高的国家,一定不安全

  通常,在比较A、B两个地区谁更安全的讨论中,常有人用犯罪率(每十万人口的刑事案件发生数)来试图压倒另一方——“A区犯罪率这么高,肯定没有B区安全!”

  用犯罪率做横向对比,得出谁更安全的结论,这并不可靠。不同国家,犯罪标准及犯罪率统计方法天差地别,使得这种比较难以得出准确结论。

  比如,大多数西方国家实行“轻罪/重罪”的一元追诉模式。一元追诉模式将所有治安违法行为规定在刑法典中作为犯罪处理,只是因犯罪的轻重不等而设置相应幅度的刑罚。中国则分违法和犯罪。以交通违章为例,美国法律规定,交通违章属犯罪行为。而在中国,违法违章行为,由行政机关直接执行治安或行政处罚,犯罪行为才需要上法庭,受刑事追诉。

  再比如,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曾在2012年发布最新报告统计各国强奸案的发案率,瑞典排名第一,也因此带上了“强奸天堂”的帽子。这让人疑惑,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背后的原因:一是瑞典法律对强奸的定义非常宽泛;二是法律鼓励受害者积极报案,只要你敢报案,警方就会立案。且在统计时会对每起案件进行情节、次数及人头细分,单起报案可能被警方记录为多个案例。

  此外,犯罪率的统计还牵扯到犯罪黑数的问题。犯罪黑数是指虽已发生但由于种种原因未予记载的犯罪数量。影响犯罪黑数规模的重要因素有两个:一是被害人不报案率,二是立案不实率。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犯罪黑数规模相差很大。精确统计犯罪黑数及对原因作定性定量分析,是一个很大的难题。

  台湾、英国刑事司法制度的漏斗效应比较。图片来源:《台湾与英国严刑重罚趋势之比较研究》

  所以,单纯比较犯罪率,无法衡量一个地区真实的安全性。

  2010年全球谋杀率地图(每10万人),颜色越深代表谋杀率越高,数据来源: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

  误区三:处处歌舞升平,看不到危险,就是安全的

  在比较哪一种环境更安全时,普通人常常容易陷入一种迷思——看不到危险,就是安全。

  但真正的安全,不仅要看普通人生活表面的平静,还要关注平静之下的暗流涌动。一种有效的安全观是——在充分意识到风险、有安全预警的情况下,才能获得最大的安全感。这种安全观对国人可能是一种冲击,但道理其实很简单——知道哪里危险,才能躲开危险。

  在战术评论专家、曾在洛杉矶警察局(LAPD)任职的郑先生看来,最能让居民提升安全感的方法是:听得到警笛和直升机的轰鸣声…… 本地犯罪动向是完全公开的。居民可以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大体上可以了解案发时段、地段以及案件类型和发生方式,甚至能知道某类刑犯所在的具体位置,从而做出相应的预防。

  国外的大学生,经常能收到学校发送的crime alert(犯罪警报)邮件;政府部门、警察局、商业公司也会推出各种各样的犯罪率地图,传播防控知识,减少被害恐惧。这都是有效的安全预警。

  纽约警局推出的犯罪地图,颜色越深代表刑事案件发生率越高

  其实,中国人有非常强的主动自我防卫意识——去火车站就提前拉响大脑中的警报,包包要背在前面,几乎家家都安装防盗窗……但大多数人对居住区域的案发类型、案发特点一无所知。看不到危险,不代表危险不存在。

  正确认识犯罪的普遍规律

  谈安全与否之前,都有一个大前提——恶性犯罪总是会以一定概率降临在每个人的头上。

  犯罪是一种无法回避和根除的社会现象,性犯罪,暴力犯罪,侵财犯罪,各有其历史和现实的规律。比如根据犯罪学统计,多数女性性侵受害者是“认识”罪犯的。这里用引号的意思是,“认识”却并不知根底。人们的错觉就是“一回生两回熟”,几次邂逅就成了熟人。

  尤其对于身处不同文化之中的观察者,如果不了解这些犯罪规律——比如犯罪被害者的人口特性分布是非随机的,个人主观感受不是衡量安全的唯一标尺,和正确的安全观念——无知的安全不叫安全,生硬对比就很容易得出错误结论。而对于出门在外的人来说,正确看待和认识风险,也能更好地保护自己,把握个人的命运。

  要有安全意识,但不必夸大安全焦虑,也不必以个案妖魔化任何一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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