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戏曲蕴藏了丰厚的民间审美资源,拥有建构民众日常生活的力量,体现了人们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积淀形成的生活内容和情感经验,“我国的戏曲,是一种有广大群众参与创造的艺术。它的剧本很少由某一个人写定,不再改动,总是在演出过程中不断丰富,不断改变。今天在舞台上演出的本子,大部分是民间集体创作的产物。即或出自名家之手的古典剧作,流传到民间,经过民间艺术家的加工,也往往会发生变化……,民间艺术家以他们分明的爱憎态度和对生活独具的洞察能力,对传统剧目进行丰富、加工,有时能起到点石成金的作用”①●。这是郭汉城等人在“十七年”时期对于传统剧目的整理改编所作的思考和探讨,他们显然注意到了戏曲改编具有民间艺术集体创作的特点,包含了民间大众自在状态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趋向,从而在“十七年”戏曲改编的现场即已敞亮了民间文化的价值意义,同时也参与建构了“十七年”戏曲改编的研究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