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出版后,友人姚道生君曾来信就本文谈论的“哲”字提出了一些意见。姚君是香港中文大学中文系多年前的高材生,他主要引用了广州中山大学中文系陈伟武陈伟武、北京大学中文系陈剑陈剑及台湾师范大学国文系季旭升季旭升三位学者的研究见陈伟武陈伟武:〈旧释“折”及从“折”之字平议——兼论“慎德”和“悊终”问题〉,载安徽大学古文字研究室编:《古文字研究》第22辑(北京:中华书局,2000.7),页251—256。见陈剑陈剑:〈说慎〉,载李学勤李学勤、谢桂华编:《简帛研究2001》(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9),页207—214。又见季旭升季旭升:《说文新证》上册(台北:艺文印书馆,2002),页84, 135—136, 253。,综合地指出拙文所列举青铜器铭文中“克悊厥德”一语中的“悊”字(以下简称为“关键字”)应隶定为“质”字,并训为“慎”字,并因而对“哲”字是否有动词之用提出疑问。接诵姚君大札,并细阅其所举列的有关材料后,我认为总体而言姚君及各位学者的看法是完全合理的。所以,于此我首先要承认自己这方面的浅陋,并要向读者致歉。不过,由于拙作的著作动机和目的最终都在于哲学而非单纯的文字学,故作者在文字学上乐于受教于方家的高见之余,却必须也从哲学的观点就新发现的材料对本文整体的论旨重新检视,并对方家的異议作一番回应,用以拾遗补缺,这样才能完满一己的责任,才对得起本文著作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