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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宇宙、世界与世界观

4. 从“世界”到“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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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之为何物,古今中外看法虽然迥异,但归根究底来说,都是对世界作的不同解释。宏观意义的“世界”情况如此,则微观的领域是否可以有一些完全客观的描述呢?这一问题,即使在现代物理学界中亦存在一定的争议。不过在争论过程中,海森堡(Werner Heisenberg)提出的“测不准原理”(Uncertainty Principle)却似乎可以给我们一些特别的启示:在微观的世界里,我们任何的观察活动本身即会对如电子等单元构成干扰,因此我们观察所得虽然必有一定内容,但我们却永无法断言我们所见的就是客观的世界。海森堡因此推翻了当时流行的由玻尔(Niels 提出的原子理论,而认为吾人所谓的原子,不外是吾人以数学方程式去设想者而已。由此引申,我们便可指出,“世界”除非不为吾人所意识,若然,便无可避免地必定给穿上了所谓的“观念外衣”(Ideenkleid,胡塞尔语)。当代德国诠释学哲学家伽达默尔因此说,“在其自身的世界”(Welt an sich, world in itself)这一种讲法其实是很有问题的,他清楚地指出完全脱离了人的观察成素而谈论一“在其自身的世界”根本上是不可能的。他指出吾人所能谈论的,到头来都不外是一些“世界观察方式”(Weltansicht),也即一般所谓的“世界观”(Weltanschauung)。

“世界观”这个概念今天已广被使用。但这个概念在西方最早亦源自康德,知道这一点的人却似乎不多。在这里我们正好可以借用康德的基本哲学立场,对“世界观”一词所可能引起的误解稍作厘清。“世界观”概念最容易令人误会的,是以为根本没有所谓“客观世界”。从康德的立场看,“世界观”其实只在说明吾人口中或笔下所描述的“世界”,其实只是对世界的一种看法;但由此却不会带出对“客观世界”的否定。对康德来说,对一“客观世界”的存在作出肯定或否定,其实都是不合法的,都是同一个错误的两面。这也是说:“世界”并不因我的注意而被创造,更不能因我的关系而幻灭。“世界”在其自身是怎样,它便是怎样,但这在认知上,却是吾人永不能孤立地谈论的。一个离开人的观察成素的孤立的世界,根本上不可能成为一个“论题”。世界之为世界,必定对吾人而言具有某一些意义,而这些意义,便更不能从一设想中的孤立的世界中征取,而必须从人的自我因素考虑,才得以昭示。吾人除非不意识到世界,一旦对所谓世界有所意识,则人之所感所知,莫不由某一意义的观察条件的协同而为可能。问题是,我们永不能越过自身的认知条件而妄言能对“客观”的(也即“在其自身的”)世界有任何真正的掌握。

总括地说,吾人谈论中的“世界”,只代表某一种观点,这一意义的“世界”永远是一知识论的问题多于是一形而上的存在问题。

我们上面曾指出,“世界”本来便不是一可清楚地标明的对象,而是吾人于认识当前的对象事物时必须设定的界域。世界虽然如此抽象,但吾人眼中却必须要“看”出一个“世界”,生活内容才有“定向”、才具有“意义”。“世界观”一构想,其实早已包含于“世界”这一概念之中。我们一旦明白“世界”不外是一种“观”,则便应同时了解:吾人身处的“世界”里,如果出现任何问题,而问题又纠缠得“看”似无法解决的话,则有时候或换一个角度或看得深入一些,或看长远一点,问题说不定会显现解决的新机!

1998年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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