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内容

六 从《周易》看变化

6. 从“象数”到“义理”

<<上一页

查《周易》研究的学统,自古即分所谓象数派和义理派。前者基本上以继承周易的筮占传统为务,即使侧重研究,亦以钻研筮占的各种游戏规则为主。汉代的京房京房、虞翻虞翻,宋代的邵雍邵雍等都是主要代表。至于义理派,一般认为始自三国时王弼王弼以道家玄理解易,而成于北宋程颐程颐以降儒者的义理易学。自此以还,两派就治易态度一直互相批评。象数派讥义理派“空疏”之余,义理派则斥象数派为“乖异”。

《周易》之成书原本与先民之神秘经验和卜筮活动有关,这一点可谓铁证如山,根本无争议之余地。在上古社会里,通易、演易是极为普遍的一回事。《周易》的象数学说,理论源远流长,而且的确反映了中国古代的社会现实,从问学的角度看,我们要对有关的历史现象加以认识、研究,本身并无不当之处。再者,《周易》原初虽是一部为筮占而设的专书,但后来在不同时期却与各种旁出理论合流。较重要的发展如“卦气”、“纳甲”、“奇门遁甲”、中医“五运六气”、“奇经纳卦”,乃至“纳音”等观念。这些发展对于中国古代文明的许多领域如天文、地理、历法、医理、经络、律吕等在观念上都起了不可忽视的指导作用。要开发中国古代科学的研究,从观念上先对《周易》的象数传统加以认识和处理,亦是完全需要的。

传统易学里所谓象数派和义理派之争论过程中,言象数者往往指义理派“空疏”,这种批评,我认为应稍加辨析!首先,我认为如果完全漠视《周易》作为占断吉凶之学的背景而妄言有所发挥的话,则从学术研究的观点看显然是不对的。但象数可以研究是一回事,至于我们今天生于世上,是否应该让象数轻易地进入自己的生命,却是另一回事!前者是历史认识的问题,后者却是个人生命的抉择问题,而此两者绝不能相混!另一方面,吾人处身于历史文化的洪流中,一旦对《周易》的卦象言辞有了认识,则即使一己无占断之要求,却仍可以透过对古人的神秘经验的反省,增加对自己当下生命的理解和体会。这情形和希腊人透过悲剧的观赏而增进了对现实生命的体会可谓如出一辙!用现代诠释学的讲法,《周易》一旦成书,便已不再为原作者和原本的处境所囿,而成为一代一代后人的精神遗产。后人“懂”了前人的用心后自己如何加以应用,固有其自由,亦无法控制。我这种讲法并非要轻视易学里的象数研究。我只要指出,如果谈的不是历史研究而是当下生命的话,则根本没有空疏与否的问题。相反地,如果治易而真的耿耿于以象数占断当下处境,并沉溺于此的话,则反真的会流于“乖异”。

上述以“当下生命”的角度去诠释易经的要求,并非只适用于20或21世纪的今日,而实早证之于往昔。事实上易学传统不同时期的义理派的产生,正是从“当下生命”诠易的历史。“义理之学”与“象数之学”各有传统,彼此间的争议已非一日。如果单从学统或学术上看,要比出高下,诚非易事。但如把学术与生命两个层次之差别辨明,则义理之学对人类生存的意义和对生命的影响,便明显纯正得多了。总而言之,谈义理的易学,着眼于“变化”之余,并不热衷于改变之或左右之,而在于对变化存想之、敬惧之、坚忍之、顺应之,从而超越之。其对于吾人当下的生命,基本上是一种“存想”、一种“心法”、一种“心理建设”,其目的就是一方面对生命的变化和无常保持一定的神秘感和庄严感,而另一方面不让一己的生命陷入迷信、恐惧和执著的泥淖之中。明末张次仲张次仲《周易玩辞困学记》中曾指出,学易的目的当以“有益身心”参见劳思光劳思光:《儒学词典》网络版《周易玩辞困学记》条。网址:http://hermes.arts.cuhk.edu.hk/ConfLex/ 。为重,当是此意。

吕思勉吕思勉于《经子解题》中,论及传统易学中的“数(象数)”和“理(哲理)”两派时,提出读《易》亦可有精粗两种方法。粗者是只求略通《易》的哲学义理,读法就是一方面参考王弼王弼的《周易注》和程颐程颐的《伊川易传》等作,而另一方面以《易》之本文与周秦诸子的哲学理论互相印证。至于所谓精读,便当指兼及易的象数云。但于此吕思勉吕思勉却仍不忘劝说:“惟仍须与哲学之义不背,不可堕入魔障……”吕思勉吕思勉:《经子解题》。香港:太平书局,1982,页64—69。由此可见,这里的精粗二者之中,“粗”的意义反而更为基本!

以上这种于占筮的基础上改循义理的尺度诠释《周易》的要求,不必等到汉宋,实早在《易传》中已有清楚的透露:“子曰: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系辞上传〉)。宋儒朱熹治《易》力求兼收象数与义理,对《周易》成书旨趣的问题,朱熹力持“易本为占筮作”和“文王周公之辞,皆是为卜筮”之说,但辞锋一转,便即指出“后来孔子孔子见得有是书必有是理,故因那阴阳消长盈虗,说出个进退存亡之道理来”朱熹:《朱子语类》卷六十七,易三,纲领下,读易之法。北京:中华书局,1999,第5册,页1658。。清人皮锡瑞皮锡瑞在讨论有关问题时,直言朱熹如此解易未能鞭辟入里。皮锡瑞皮锡瑞从今日所谓符号学的观点指出八卦和六十四卦的制定本身必即有义理在其中,不然必不足以服人,因而提出《周易》“寓于卜筮,必非专为卜筮而作”。更申论说:“孔子孔子见当时之人,惑于吉凶祸福,而卜筮之史加以穿凿附会,故演易系辞,明义理,切人事,借卜筮以教后人……曰:易为卜筮作,实为义理作。”皮氏还强调,一直到汉代京房京房之前,易学仍以“主义理、切人事”为务。皮锡瑞皮锡瑞:《经学通论》,北京:中华书局,1954/1982 年,卷一〈易经〉各节。又书中皮锡瑞皮锡瑞对朱熹解易颇多微辞,如不满朱熹于程颐程颐《伊川易传》之后仍强执易之“本义”为卜筮之议,认为“未免添蛇足而粪佛头”云。

义理派对象数派最严厉的抨击,以清初三大家之一的黄宗羲黄宗羲(梨洲)为代表。梨洲先生著《明儒学案》对儒学义理一面的疏析固为人所习识,但在《易学象数论》中,他却搜罗了自京房京房和邵雍邵雍以来象数派的所有重要观念加以细论,并在同书的自序中就象数理论作了如下评议:“易广大无所不备,自九流百家借之以行其说,而易之本意反晦。世儒过视象数,以为绝学,故为所欺。今一一疏通之,知其于易本了无干涉。……而病朱子添入康节先天之学,为添一障。盖易至京房京房、焦延寿焦延寿而流为方术,至宋陈抟陈抟而歧入道家。”黄宗羲黄宗羲:《易学象数论》卷首提要,见赵韫如赵韫如编:《大易类聚初集》卷十二,页533。黄梨洲此言虽嫌过偏,但对于只执著于象数以论《易》者,未尝不是当头一棒。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