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学界一直有人认为,现代逻辑是以人工语言或符号语言表述的,它主要用于数学和科技领域,而传统逻辑是以自然语言表述的,它主要用于日常的思维训练,二者不能相互替代,因为仅凭现代逻辑无法解决日常思维中的一些问题。近年来一些关于非形式逻辑和批判性思维的文献也表达出类似的观点。为了行文方便,以下简称这种看法为C观点。
简单地说,以能不能分析和解决自然语言中的问题来评价逻辑的优劣,不是不可以,但是有一个问题,这就是它会使人误以为逻辑是研究语言的,这样就会混淆逻辑研究的对象。关于逻辑研究对象的问题,确实存在不同看法。但是,逻辑是研究有效推理或推理的有效性的,或者,逻辑是研究推理的,一般是比较普遍的认识。我赞同这种观点,也谈过自己的看法,因此不再重复。〔1〕
抛开逻辑研究的对象,C观点显然直接涉及逻辑与语言的关系。自20世纪以来,语言受到普遍的重视,逻辑与语言的关系也受到人们的关注。应该说,逻辑与语言的关系,特别是与自然语言的关系,乃是非常复杂的。对这种关系的认识是否正确,虽然与对语言的认识相关,但是更主要的还在于对逻辑是不是有正确的认识。本文想围绕着C观点,就逻辑与语言的关系谈几点看法。
一、 自然语言与形式语言
人们一般认为,亚里士多德为了探讨和解决论辩中的一些问题创立了逻辑,他的逻辑有关于自然语言的一些认识,在表述中也使用了自然语言,甚至他的逻辑的句法形式与自然语言的语法形式都是一样的。弗雷格则为了探讨和解决数学中的一些问题而开创了现代逻辑,他发现亚里士多德逻辑不能表述数学中的推理,因此抛弃了自然语言的表述方式,建立了形式语言,所以他的逻辑的句法形式与自然语言是不一样的。这两个事实表明现代逻辑与传统逻辑有巨大区别,大概也是C观点的重要依据。但是C观点似乎还隐含着一种看法,传统逻辑主要与自然语言相关,而现代逻辑与自然语言没有什么关系。否则很难理解它会划出那样泾渭分明的应用界线。在我看来,这种看法是有很大问题的。为了下面的讨论,我们先把这两个事实表达得再具体明确一些。
亚里士多德逻辑的核心句式是“S是P”,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他的逻辑,包括四谓词理论、对当方阵和三段论。所谓亚里士多德逻辑使用了自然语言,保留了自然语言形式,是指“S是P”这种句式是从自然语言抽象出来的,它这种主谓形式与自然语言的主谓形式乃是一致的,特别是,其中的那个“是”依然是自然语言中的“是”。在此基础上,否定词“并非”,量词“所有”和“有的”与自然语言中的相关表达也是一致的,甚至是一样的。因此,A、E、I、O虽然是符号,但是其中所表达的东西(比如“所有S是P”)依然保留了自然语言的形式。所以也有人认为,这样的逻辑虽然是形式的,但不是形式化的。
弗雷格逻辑的基本句式是“Fx”,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他的一阶谓词逻辑。由此出发,可以表达性质命题,比如“Fa”,也可以表达关系命题,比如“Fab”,还可以表达量化命题,比如“x(FxGx)”。所谓抛弃了自然语言的表达方式,是指这里使用的F、x、a、b以及、等等都是人工或形式符号,而不是自然语言。由于弗雷格逻辑只用这样的符号来表达,而根本不用自然语言来表达,因此这样的逻辑被称为形式化的。〔2〕
把以上两种情况加以比较,我的问题是:“S是P”是从自然语言出发的,“Fx”就不是从自然语言出发的吗?“S是P”保留了自然语言形式,那么“Fx”是不是没有保留自然语言的形式呢?我之所以提出这样两个看似显然的问题,是因为这里牵涉到对逻辑的认识。
前一个问题似乎很简单。从字面上看,“Fx”乃是一个纯形式的表达,其中的“F”和“x”都不是自然语言的表述,因此与自然语言没有关系。既然如此,似乎也就可以认为,“Fx”不是从自然语言出发的。但是,对于“S是P”难道我们不能提出同样的问题吗?因为其中的S和P也都不是自然语言的表述,因而与自然语言没有关系。当然,人们可以说,尽管如此,其中的“是”乃是自然语言的表述,因此“S是P”是从自然语言出发的。但是在我看来,我们大概至多只能说,其中的“是”乃是从自然语言出发的,而S和P却不是从自然语言出发的。因为“是”乃是用自然语言表述的,因而与自然语言相关,而S和P却不是用自然语言表述的,因而与自然语言无关。我相信,对于这样的质疑,绝大部分人是不会持赞同意见的,因为它肢解了“S是P”这种基本句式,因而肢解了这种句式的来源。所以在我看来,仅以人工符号不是自然语言这一点尚不能说明S和P不是从自然语言出发的,因而不能说明“S是P”不是从自然语言出发的。同样,仅以人工符号不是自然语言这一点也不能说明“Fx”不是从自然语言出发的。
有人可能会说,这里的区别在于,从“S是P”可以看出是从自然语言出发,因为其中的那个“是”乃是自然语言,而且它在句子中的作用是独一无二的,由此自然可以看出它表达的是一个句式,S和P是它所连接的两个词项,而从“Fx”看不出自然语言的迹象,其中的F和x是什么完全是使用者自己的解释。因此说“S是P”是从自然语言出发是令人信服的,而对“Fx”这样说则不是那样令人信服。在我看来,从自然语言出发,考虑自然语言的表述情况是一回事,把所考虑的结果表达出来则是另一回事。这里,是用自然语言表述还是用形式语言表述只是说明了考虑的不同结果,但是并不能说明所考虑的是自然语言还是形式语言,因而不能说明是不是从自然语言出发。从自然语言出发,既可以用自然语言表述,也可以用形式语言表述。既可以用一部分形式语言来表述,比如“S是P”,也可以完全用形式语言表述,比如“Fx”。换句话说,“S是P”和“Fx”都可以是对自然语言基本句式的表述,只不过它们有根本性的区别。这种区别是,前者把句子的基本句式表达为“主词+谓词”这样一种主谓结构,后者把基本句式表达为“谓词(〓)”这样一种函数结构。
若是认为这样的解释还不能令人信服,那么还可以用一种简单的办法来解释,这就是看一看弗雷格是怎么说的,即看一看他在构造形式语言的时候说了些什么。而在弗雷格那里,我们恰恰看到许多关于自然语言的考虑。比如他在引入判断符号的时候谈论“在普拉蒂亚希腊人战胜波斯人”和“在普拉蒂亚波斯人被希腊人战胜”这两个句子的区别;在引入条件符号的时候谈到“如果月亮位于方照,那么月亮呈现半圆形”这样的句子;而在引入函数符号的时候谈到“氢气轻于碳酸气”和“卡托杀死卡托”这样的句子。〔3〕这些句子显然是自然语言中的句子。因此我们至少不能说,弗雷格在引入形式语言的时候不是从自然语言出发或者没有考虑自然语言的情况。有人可能会说,这些例子并不能说明弗雷格是从自然语言出发的,因为他借用数学中的函数这个概念而构造了他的形式语言,谈论这些句子不过是用他的形式语言来解释这些句子,或者以这些句子为例来说明他的形式语言。不能说这样的解释一点道理都没有,但是这样的解释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弗雷格无疑是借助了数学中的函数概念构造了他的形式语言。但是在借用数学语言构造逻辑的工作中,他论述了数学语言的发展,一个是运算方式的发展,一个是数的范围的发展。他特别强调他的逻辑在这两个方向上的发展,而在后一个方向上,就是从数学中的数过渡到一般的对象,比如恺撒。〔4〕这样就使他的逻辑具有了超出数学领域的意义。为什么要有这样的过渡?这里的理由可能是多样的。但是至少可以看出,弗雷格考虑的不仅仅是数学;他考虑的也许主要是数学语言,但绝不仅仅是数学语言。关于恺撒和含有恺撒的表述,不是自然语言又是什么呢?因此认为弗雷格在构造他的逻辑的过程中没有考虑或不考虑自然语言,大概无论如何也是说不通的。
关于后一个问题,即“Fx”是不是保留了自然语言的形式的问题,也需要两点说明。一点说明是,“S是P”保留的只是希腊语或西方语言的形式,而不是普遍的语言形式。比如“S是P”就不是汉语的形式,因为在汉语表达中,这并不是一种必需的形式。同样,“Fx”没有保留的只是希腊语或西方语言的形式,但是它是不是没有保留任何语言的形式,乃是值得思考的(后面我们还将论述这个问题)。
另一点说明是,即使不考虑西方语言和汉语的区别,而只考虑西方语言,所谓“S是P”保留而“Fx”没有保留的,严格地说也只是自然语言的语法形式。因为“S是P”符合西方语言“to be”这种最基本的语法结构,而“Fx”不符合这种结构。但是,不符合这种语法结构并不意味着不符合语言的句法结构。如果我们按照弗雷格看待句子的方式,即把句子结构看作是由确定的部分和不确定的部分构成的,那么“Fx”这种谓词结构不仅是基本的,而且恰恰体现了句子的句法结果。就是说,它依然保留了句子的句法形式。而且,这种句法形式不仅适合于西方语言,而且适合于与西方语言不同,但是具有谓述结构的语言,比如它也适合于汉语。这就表明,思考和看待句子的方式是多样的。按照语法学家总结的方式来研究当然是可以的,但是不按照他们的方式,而从另一种方式,即逻辑学家的方式来研究,也是可以的。正是从这样一种句法结构出发,逻辑不仅获得一种对句子形式的全新认识,而且才真正脱离了自然语言的束缚,因为它不再是专门适合于哪一种语言,而是普遍适合于语言的。感谢我们的母语,使我们能够获得这样的认识!我想,这种对逻辑的认识,大概是只懂得西方语言的人认识不到的。当然,若是不懂西方语言,大概也是认识不到的。
二、 自然语言分析
C观点有一点是非常明确的,这就是现代逻辑替代不了传统逻辑,因为它解决不了自然语言中的问题。我认为,如果批评逻辑,说它解决不了自然语言中的问题,那么逻辑学家是会承认的,因为逻辑本来就不是为了解决自然语言的问题而建立的。在这种意义上,传统逻辑和现代逻辑应该是一样的。但是,C观点显然不是这种意思。它的意思至少是:自然语言中的一些问题,传统逻辑能够解决,现代逻辑不能解决。这就需要我们认真考虑这个问题。
在我看来,说明这个问题并不困难。只要看一看,传统逻辑能够解决哪些问题,再看一看现代逻辑是不是不能解决这些问题就可以了。前面说过,传统逻辑的基本句式是“S是P”。在此基础上形成了AEIO四种命题,并以这些命题构成了三段论。因此我们只要看看这种基本句式以及AEIO能够解决什么样的问题就可以了。
众所周知,“S是P”表达的是主谓结构,以系词连接主项和谓项,加上量词和否定词之后,形成AEIO四种命题。由于主项要加量词,谓项经过换位也可以成为主项,因此其中的S和P都是类概念。就是说,以“S是P”为基础的传统逻辑只能处理关于类概念的表达。当然,这是一个比较笼统的说法。人、动物、树等等事物的集合可以看作类概念,红色的、干净的等等事物的性质也可以看作类概念。这两类概念无疑是有区别的,但是它们都可以用“S是P”这种句式来处理,比如“所有人是动物”处理为“所有S是P”,“一些气球是红色的”处理为“有S是P”。这些处理还是比较自然的。但是面对自然语言的问题,也有一些不太自然的处理。由于“S是P”只能表达类概念,即事物的集合,因此处理表示个体的名字会有一些问题。传统逻辑的做法一般是把专名当作全类来处理,即看作单元类。比如“苏格拉底是人”这个句子要处理为“所有S是P”。这里,“所有S”表示苏格拉底。由于“S是P”只能表达事物的性质,并把这种性质也当作集合来处理,因此处理表示关系的概念时就很有问题。比如把“亚里士多德是柏拉图的学生”处理为“所有S是P”,这里的P表示“柏拉图的学生”。这样对专名和关系表达式的处理是不自然的,也是有问题的。尤其是在涉及这样的句子的三段论中,问题比较多。当然,虽然有问题,传统逻辑还是想了一些办法来处理这样的句子。
以上勾画了传统逻辑大致能够处理的自然语言的范围。所谓三段论,不过是基于以上类型的句子构造起来的推理。因此在我看来,传统逻辑所能够处理的自然语言,基本没有超出以上范围。那么,这个范围内的东西,现代逻辑就不能处理吗?我想,稍微有一些现代逻辑知识的人大概都不会这样认为。因为在现代逻辑中,而且仅仅在其基础部分一阶逻辑中,这些东西都是可以处理的,而且处理得很好,也很自然。比如,前面关于人和气球的句子可以分别处理为“x(SxPx)”和“x(Sx∧Px)”。“苏格拉底是人”这个句子可以处理为“Fa”或者“x(Fx∧x=a)”,而“亚里士多德是柏拉图的学生”则可以处理为“Rab”或者“xy(Rxy∧x=a∧y=b)”。也就是说,传统逻辑中能够处理的关于类的句子,现代逻辑能够处理,传统逻辑不能处理的,或在处理时有问题的句子,比如表示个体情况的句子,表示关系的句子,在现代逻辑中也能够处理,并且没有什么问题。
一些人可能会认为,对于自然语言的句子,传统逻辑的处理比较自然,而现代逻辑的处理不太自然。这种看法虽然不构成对C观点的支持,但是也牵涉到逻辑与语言的关系。所以这里需要多说几句。
在一阶逻辑中,“Fx”是表达句子的一个基本句式,它表示一个谓词。其中的x标明一个名字的位置,除此之外不表示任何东西。因此“Fx”是一个函数。它的值随着其中x位置上代入的名字所表达的对象而定。直观上说,“Fa”是一个句子,有真假,而“Fx”是一个谓词,没有真假。这种分析的核心是把谓词看作一个函数。由此出发,一个句子的真值就是其中名字指称的对象到真值的函数。比如,“是哲学家”是一个谓词,没有真假,而“亚里士多德是哲学家”是一个真句子,“曹雪芹是哲学家”则是一个假句子。同样,“……爱……”是一个谓词,也没有真假,而“鲁迅爱许广平”就是一个真句子,“孙悟空爱猪八戒”则是一个假句子。
这种对谓词的认识不是对语言中处于谓语位置上的词的认识,而是对具有谓述作用的表达式的认识。比如在上面那个例子中,“哲学家”处于谓语的位置,无疑可以被处理为谓词。但是它也可以处于主语的位置,比如“哲学家都是智者”。在这个句子中,“哲学家”显然是主语。尽管如此,用弗雷格的话说,我们仍然可以看出它的谓述性质〔5〕,即“是哲学家”。因此这个句子可以处理为“x(SxPx)”(“凡是哲学家,都是智者”)。这样的处理,使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自然语言表达中不同语词所表达的不同层次。比如名字所表达的对象的层次,概念词所表达的类、性质和关系的层次,量词所表达的事物范围的层次等等。当然,对于这样的问题的认识,可能会见仁见智。对此我不想进行深入的探讨,而只想指出两点。第一,并非只有保留某一种语言的语法形式,逻辑的处理才是自然的。假如我们不从西方语言出发,而从汉语出发,即从不是以“S是P”为基本句式的语言出发,还会觉得传统逻辑对自然语言的处理自然而现代逻辑的处理不自然吗?在我看来,一阶逻辑保留了自然语言的基本句式,提供了分析自然语言的基本句法,这种句法对于自然语言来说是比较自然的,因此一阶逻辑对自然语言的处理也是比较自然的。至少我看不出一阶逻辑有什么不自然的地方。
第二,如果说现代逻辑处理自然语言是不太自然的,那么传统逻辑实际上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为了更好地说明这里这一点,让我们举一个例子:“便宜没好货,你买这么便宜的东西怎么会好得了呢?”这是一个有效的推理。如果用一阶逻辑来分析,则会认为它是一个有效式,可以表达为“x(MxPa)”。若是用传统逻辑来分析,则会认为它符合三段论第一格第二式,可以表达为“所有M不是P并且所有S是M,所以所有S不是P”。可以看出,一阶逻辑的表述与自然语言的表述确实有明显的区别。但是传统逻辑的表述与自然语言的表述就没有区别吗?区别难道就不明显吗?首先,这个推理不是而且也没有“S是P”这样的句式。其次,它没有量词“所有”。第三,它只有两个句子,而不是三个句子。第四,它也没有联结词“并且”和“所以”。第五,最后一个句子甚至是问句,而不是陈述句。第六,“便宜”、“好货”、“便宜的东西”、“不好”、“你”、“买”等等显然不只三个概念。这些区别不仅存在,而且非常明显。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能说传统逻辑的表述是自然的呢?换句话说,至少我看不出,为什么传统逻辑是自然的而一阶逻辑是不自然的。
一阶逻辑和传统逻辑都有自己的语言,它们与自然语言的区别也是明显的。但是这种区别并不表明用它们来分析自然语言就是不自然的。在我看来,无论是使用传统逻辑还是现代逻辑来分析自然语言,首先都有一个把自然语言转换成为逻辑语言的问题。没有这一步,就无法实现莱布尼兹的理想:拿出纸和笔来算一算!而在走这一步的时候,既有逻辑的因素,也有非逻辑的因素。所谓逻辑的因素,就是要依据一种逻辑理论。非逻辑的因素也许很多,但是最主要的大概是对自然语言的理解(例如在这个例子中,“便宜”可以理解为等同于“便宜的东西”,等等)。人们正是依据一种逻辑理论,同时凭借对自然语言的理解,才能把自然语言转换为一种逻辑语言。因此,从自然语言向逻辑语言的转换,或者说以逻辑来分析自然语言,最重要的其实不是逻辑本身对于自然语言是不是自然,而是依据什么样的逻辑理论和如何理解自然语言。具体地说,从逻辑的角度来看,传统逻辑和现代逻辑的差别主要在于:依据不同的逻辑,思考的方式是有区别的,转换的结果是不同的,最后的算法也是不一样的。因此,我更愿意说,仅就分析自然语言而言,传统逻辑和现代逻辑(至少一阶逻辑)都是比较自然的。
除此之外,一些人可能会认为,传统逻辑还有一些内容是现代逻辑所没有的,比如关于概念内涵和外延的分析,关于概念划分和定义的论述,关于思维规律的论述,关于归纳的论述等等。关于这些内容与逻辑的关系,我曾谈过自己的看法〔6〕,这里不再重复。我只想指出,这些东西不构成支持C观点的基础,因为它们不构成以人工语言和自然语言所表述的共同的东西,因此不能以它们来谈论人工语言和自然语言表述的区别。
三、 逻辑与哲学
现代逻辑的发展使逻辑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同时也使它能够在众多领域得到普遍的应用,包括数学、自然科学、计算机、人工智能等等,因此C观点有它合理的一面,即现代逻辑能够在这些领域中应用,传统逻辑则不能。但是C观点忽视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这就是逻辑在哲学中的应用。而在我看来,哲学乃是逻辑最主要的应用领域,忽视这一点是不应该的。〔7〕
在哲学研究中,由于形成了一些专门的哲学概念和特定的讨论方式,大概一些人会认为有专门的哲学语言。如果有这样的看法,我不知道它是不是正确,但是我认为,在哲学讨论中,主要使用的还是自然语言。非常保守地说,哲学研究中使用了大量的自然语言。另一方面,哲学中使用逻辑分析的方法,因而运用逻辑:过去是运用传统逻辑,现在是运用现代逻辑。因此可以说,哲学中的逻辑分析,主要是以分析自然语言的方式进行的。正因为这样,通过比较传统逻辑和现代逻辑在哲学中的分析,可以比较好地说明,是不是只有传统逻辑能够应用于自然语言分析,而现代逻辑不能应用于自然语言分析;在分析自然语言的过程中,二者究竟谁更有用。其实,这里的结论是明摆着的。20世纪哲学领域中发生的“语言转向”就是应用现代逻辑产生的结果。这一结果充分表明现代逻辑在分析语言中的重要作用,语言分析在哲学中的重要作用,因而也表明现代逻辑在哲学中的重要作用。〔8〕应该指出,现代逻辑在哲学中的这种作用是传统逻辑不可比拟的,而这种作用又是与语言分析结合在一起的,这就表明,在语言分析这一点上,现代逻辑远远胜过传统逻辑。因此,探讨一下这里的原因,不会是没有意义的。
按照现代逻辑的观点,一种逻辑就是一种语言。从语言的角度来考虑,所谓自然语言的逻辑分析就是(首先)用逻辑的语言表达自然语言。因此,比较传统逻辑与现代逻辑的作用和能量可以有最简单的办法,这就是看一看它们的语言。传统逻辑的语言大概会如下(假定它们在传统逻辑中是明确给出的):
〓〓词项变元:S、P、……
词项联结词:是
否定词: 不
量词: 所有、有
命题变元:p、q……
命题联结词:如果,那么(或:所以);或者;并且;并非
而一阶逻辑一般会有如下语言(不考虑“函数”、“项”和“等词”等等):
〓〓命题变元:p、q、r…
命题联结词:
、∧、∨、
个体常元:a、b、c…
个体变元:x、y、z…
谓词:F、G…
量词:、
真值符号:、⊥
括号:(、)
比较一下这两种语言,不考虑关于命题的部分,我们至少可以看出两点明显的区别。一点是传统逻辑只有词项变元S、P等等,这样它就只能构造“S是P”和“S不是P”这样的句子,如此一来,它的量词也只是对主项的限定,比如“所有S是P”。因此它的S和P只能表示类。用这样的语言去表达自然语言,自然会有前面说过的那些问题。因为很明显,它无法表达含有名字的句子,无法表达表示关系的句子,也无法表示出量词的不同范围。这样的语言表述,局限性无疑是非常大的。
反过来我们看一看一阶逻辑。它的个体常元相当于自然语言中的名字,这样它可以表达个体事物或对象。虽然它的谓词表达的是类,有些类似于传统逻辑中的词项变元,但是由于有名字,因此它可以通过名字的个数的区别来表达性质和关系,比如一个谓词加一个名字表达的是性质,如“Fa”,加两个(以上)名字表达的是关系,比如“Fab”,而且通过名字的次序来确切地表达关系,比如“Fab”与“Fba”表示不同的关系。除此之外还可以看到,一阶逻辑中有个体变元,而在自然语言中没有相应的表达。但是它与谓词和量词符号相结合,却更好地表达了自然语言中的一些东西。与谓词符号结合,形成开语句,比如“Fx”,在自然语言中相应的即是谓词本身,而不是一个句子,因而没有真假,比如“……发展变化的”。与量词符号相结合,则形成闭语句,比如“xFx”,由此表明这里的谓词处于一定的范围,不是任意的,在自然语言中相应的即是一个句子,因此就有了真假。比如“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
另一点区别是,一阶逻辑中有真值符号,即日常语言中通常所说的真和假。在传统逻辑中,关于真假的讨论也不是没有,但是由于没有区别句法和语义,二者是混淆在一起的,因此对真假的认识不是那样清楚。而在一阶逻辑中,由于区别了句法和语义,不仅对真假有了更明确的讨论和认识,而且建立和发展起关于语义的理论,即逻辑语义学。关于真这个概念,在自然语言中也有相应的表达,即“是真的”。它在逻辑中不能被指派到谓词,比如“Fx”,而只能被指派到句子,比如“Fa”,“xFx”,“p”等等。有了这样的语言和理论,我们不仅可以表达相应的自然语言,而且可以获得对自然语言中相关用法的更深刻的认识。
关于现代逻辑,关于它对自然语言的表述,以及关于它被用于自然语言的分析,人们确实存在不同看法,也有许多不同的讨论和研究,但是从以上仅仅关于一阶逻辑的简单说明和与传统逻辑的比较至少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出,作为一种语言,现代逻辑显然比传统逻辑丰富得多,因而对于自然语言,它的表达力比传统逻辑要强得多。限于篇幅,我们只是比较了传统逻辑和一阶逻辑的语言,而没有比较它们在哲学中的具体运用。〔9〕但是,看到表达力方面的差异,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哲学分析中,现代逻辑比传统逻辑要有用得多,起的作用要大得多,甚至会导致哲学研究方式的根本性转变。〔10〕
弗雷格在1879年建立起一阶谓词逻辑,即我们今天所说的现代逻辑。三年之后,他在阐述这种逻辑的重要性时说:“现在,我已经尝试用逻辑关系符号补充数学形式语言,这样由此首先出现了一种用于数学领域的、正像我描述的那样的理想的概念文字。由此并不排除我的符号用于其他领域、逻辑关系到处反复出现,人们可以这样选择表示特殊内容的符号,使得它们适应概念文字的框架。无论现在出现还是不出现这种情况,对思维形式的一种直观描述毕竟有了一种超出数学范围的意义。因此哲学家们也想重视这个问题!”〔11〕这就清楚地表明,他虽然是为了解决数学问题而创立了现代逻辑,但是他清楚地认识到,这种逻辑绝不限于数学领域,相反,它有非常广泛的用途。因此他提醒哲学家们重视这个问题。八十多年之后,美国著名哲学家戴维森指出:“哲学家们长期以来一直在从事这样一项艰苦的工作,即通过使本国日常语言中的语句与他们对之具有一种理论的语句相匹配而把理论应用于日常语言。弗雷格的巨大贡献在于,他证明了‘一切’、‘某个’(某些)、‘每个’、‘各个’、‘没有一个’以及相关的代词在它们的某些用法中是如何被精确地加以解释的;对于一部分有意义的自然语言设想出一种形式语义学,这第一次成为可能了。这一设想在塔尔斯基的工作中以明确的方式得到实现。不应忽略下述事实:作为这两个宏大业绩(弗雷格所做出的和塔尔斯基所做出的)的一个结果,我们洞察到我们的母语的结构。”〔12〕这不仅是对弗雷格提议的回应,而且是用哲学家自身几十年的实践来说明,弗雷格和塔尔斯基的工作对于人们认识自然语言的重要意义,这也就是现代逻辑对分析和认识自然语言的意义。借此我想强调的是,现代逻辑在哲学中的普遍应用和重要作用,如今已经是哲学家们的共识。这样的应用和作用表明,用现代逻辑来分析自然语言,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有益的。哲学家们应该有这样的认识,从事逻辑研究的人也应该有这样的认识,而且应该有更加清楚的认识。
(本文原载《求是学刊》2008年第3期)注〓释参见王路:《逻辑的观念》,商务印书馆,2000年。
〔2〕〓严格地说,这里使用的符号是今天逻辑通用的符号,弗雷格本人使用的符号与它们是有区别的。本文为了行文方便,对此不作区别。
〔3〕〓参见弗雷格:《弗雷格哲学论著选辑》,王路译,王炳文校,商务印书馆,2006年,第8、11、22、23页。
〔4〕〓同上书,第63—68页。
〔5〕〓同上书,第85页。
〔6〕〓参见王路:《逻辑的观念》。
〔7〕〓本文的目的主要是讨论逻辑与自然语言的关系,而不是讨论逻辑和哲学的关系。关于逻辑与哲学的关系,逻辑在哲学中的应用,逻辑在哲学中如何起作用,我有专门的探讨和论述。参见王路:《逻辑与哲学》,人民出版社,2007年。
〔8〕〓我曾专门论述过这方面的问题。参见王路:《走进分析哲学》,北京:三联书店,1999年;《逻辑与哲学》。
〔9〕〓关于这方面的分析,参见王路:《逻辑与哲学》。现代逻辑是以一阶逻辑为基础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个庞大的逻辑系统群。本文的论述仅限于一阶逻辑,而现代逻辑在哲学以及其他学科中的普遍应用,绝不仅仅是一阶逻辑。
〔11〕〓弗雷格:《弗雷格哲学逻辑论著选辑》,第45页。
〔12〕〓戴维森:《真理、意义、行动与事件》,牟博译,商务印书馆,1893年,第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