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议院政治之美,其谁不艳羡焉!然如德国,如日本,其间非无卓拔之政治家与明达之学者,而不肯主张此最美之政治者何也?内自审其民,而知时有所未可也。凡议院政治,恒以议院之多助寡助,黜陟政府,故议院大多数人,有批判政治得失之常识,此第一要件也。夫使普国而为议院政治,则当普奥将宣战时,俾士麦不得不辞职,而后此之德意志帝国,何从涌现也!语曰:“非常之原,黎民惧焉。”又曰:“凡民可与乐成,难与虑始。”故大经世家万里之志,百年之计,常未必为流俗之所喻。反是,而野心薄倖者流,常能投合一般浅识者之感情,以煽动而弋一时非常之广誉,苟其借多数而即可以篡政柄焉。此罗拔士比、马拉所以涸巴黎之血,而奇亚尼所以以一无赖子而覆加罅宽尼之宪法也。以吾今日之中国而欲行议院政治乎?吾固言之矣,非顽固之老辈,则一知半解之新进也,此非吾敢为轻薄之言,实则乎心论之,其程度不过如是也。苟老辈者多焉,则复八股之议案,可以通过也;苟新进多数焉,则尽坑满洲人之议案,可以通过也。而政府若否认其议案,则顷刻不能安其位,而彼之首领且将代之而实行之也。夫今之北京政府,以群耄当艰巨,人人谓中国前途危险,不可思议;而不知今易以议院政治,其险亦犹是,而或乃更甚也。谓余不信,试观去年东京罢学事件与上海罢市事件何如矣。
……
夫非议院政治者,又非政府对于议会而不负责任之谓也。议会为监督机关,立于补助地位,而非为指挥机关,立于主动地位,则既已得人而任政府,其人固不敢自恣,而亦不至常自危。苟国民程度,未能诞育完美之政党如英国者,则惟此乃适,惟此乃能生存也。而还视我中国则何如矣?人亦有言,今之中国,无三人以上之团体,无能支一年之党派。虽今后或者稍进乎,然亦仅矣!宪法既布,则无论为君主、为共和,而政党必句出萌达,于彼时也,试想我议院党派之情状何如矣?今世界号称政党最多者,莫如奥大利,其占席于议院者凡十八党,议员总数四百二十五人中,其最大党不过占六十人,其最小党乃至占四人,天下称奇焉。若我国而开议院也,议院而有五百人也,吾敢信其党数必过百,而最大党所占无过二三十,而一党得一人者乃最多也。(经开明专制训练后十年,乃开议院,可不至有此。若今即革命,革命后召集议院,此现象必不能免也。)于此而用为监督补助机关,使其习而渐进焉,犹利多而弊少。若用为指挥主动机关以左右政府,苟其采法国制,则浃旬之间,内阁可以更迭十次;苟其采美国制,则将今日出一政策焉,命大统领执行,明日出一正反对之政策焉,又命大统领执行,否则相持而一事不能办,一律不能颁也。信如是也,吾不知政府复成何政府,而国家复成何国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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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以四十年之学力,遂有今日,抑亦思日本此四十年中,所行者何事乎?彼盖由纯粹的开明专制,渐移于变相的开明专制也。以日本为例,则益知开明专制者,最良之速成教法也。使日本不用开明专制,而于颠覆幕府后即行共和政治,而谓其能有今日乎?必不能矣。又谓彼当尊王讨幕舆论蜩螗沸羹时代,即能于冥冥中养成共和国民之资格乎?必不能矣。夫既以共和为政纲,则必其破坏后第一次之建设,而即行共和也。吾以为必建设以后,然后可以实行速成教法,教法既行,然后成不成、速不速之问题乃有可言。今之持革命共和论者,则谓未教而可以成也,是不得以速成学科为喻也。故欲完论者之说,必谓当革命军骚扰时代,即为速成就学时代然后可,质言之,则谓暴动即教育也。然暴动果足以代教育乎?以暴动为速成共和之阶梯,是得为善良之速成教法乎?吾有以知其必不然矣!故论者之说,继不足以难吾说也。梁启超:《开明专制论》(节选),《梁启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75—482页。
政治团体,非得国民多数之赞同,则不能有力。而国民苟漠视政治,如秦越人之相视肥瘠,一委诸政府而莫或过问,则加入政治团体者自寡,团体势力永不发达,而其对于国家之天职将无术以克践。故为政治团体者,必常举人民对国家之权利义务,政治与人民之关系,不惮晓音瘏口为国民告,务唤起一般国民政治上之热心,而增长其政治上之兴味。夫如是,则吾前所举第一著之目的,于兹达矣。复次,政治团体之起,必有其所自信之主义,谓此主义确有裨于国利民福而欲实行之也,而凡反对此主义之政治,则排斥之也。故凡为政治团体者,既有政友,同时亦必有政敌。友也敌也,皆非徇个人之感情,而惟以主义相竞胜。其竞胜也,又非以武力,而惟求同情。虽有良主义于此,必多数国民能知其良,则表同情者乃多;苟多数国民不能知其良,则表同情者必寡。故为政治团体者,常务设种种方法,增进一般国民政治上之知识,而赋与以正当之判断力。夫如是,则吾前所举第二著之目的,于兹达矣。复次,政治团体所抱持之主义,必非徒空言而已,必将求其实行。其实行也,或直接而自起以当政局,或间接而与当局者提携。顾无论如何,而行之也必赖人才,苟国民无多数之政才以供此需要,则其事业或将蹶于半途,而反使人致疑于其主义。故为政治团体者,常从种种方面,以训练国民,务养成其政治上之能力,毋使贻反对者以口实。夫如是,则吾所举第三著之目的,于兹达矣。准此以谈,则政治团体,诚增进国民程度惟一之导师哉!我中国国民,久栖息于专制政治之下,倚赖政府,几成为第二之天性,故视政治之良否,以为非我所宜过问。其政治上之学识,以孤陋寡闻而鲜能理解;其政治上之天才,以久置不用而失其本能。故政府方言预备立宪,而多数之国民或反不知立宪为何物。政府玩愒濡滞,既已万不能应世界之变,保国家之荣,而国民之玩愒濡滞,视政府犹若有加焉。丁此之时,苟非相与鞭策焉、提挈焉,急起直追,月将日就,则内之何以能对于政府而申民义,外之何以能对于世界而张国权也?则政治团体之责也。此又政闻社之所由发生也。
政闻社既以上述种种理由,应于今日时势之要求,而不得不发生。若夫政闻社所持之主义,欲以求同情于天下者,则有四纲焉:
一曰实行国会制度,建设责任政府。
吾固言之矣,凡政府之能良者,必其为国民的政府者也。曷为谓之国民的政府?即对于国民而负责任之政府是也。国民则夥矣,政府安能一一对之而负责任?曰:对于国民所选举之国会而负责任,是即对于国民而负责任也。故无国会之国,则责任政府终古不成立;责任政府不成立,则政体终古不脱于专制。今者朝廷鉴宇内之势,知立宪之万不容已,亦既涣汗大号,表示其意思以告吾民。然横览天下,从未闻有无国会之立宪国,故吾党所主张,惟在速开国会,以证明立宪之诏,非为具文。吾党主张立宪政体,同时主张君主国体。然察现今中央政治机关之组织,与世界一般立宪君主国所采用之原则,正相反背。彼则君主无责任,而政府大臣代负其责任。君主代政府负责任之结果,一方面使政府有所诿卸,而政治末从改良;一方面使君主丛怨于人民,而国本将生摇动。故必崇君主于政府以外,然后明定政府之责任,使对于国会而功过皆自受之,此根本主义也。
二曰厘订法律,巩固司法权之独立。
国家之目的,一方面谋国家自身之发达,一方面谋国中人民之安宁幸福。而人民之安宁幸福,又为国家发达之源泉,故最当首注意焉。人民公权私权,有一见摧抑,则民日以瘁,而国亦随之。然欲保人民权利罔俾侵犯,则其一,须有完备之法律,规定焉以为保障;其二,须有独立之裁判官厅,得守法而无所瞻徇。今中国法律,大率沿千年之旧,与现在社会情态,强半不相应,又规定简略,惟恃判例以为补助,夥如牛毛,棼如乱丝,吏民莫知所适从。重以行政、司法两权,以一机关行之,从事折狱者,往往为他力所左右,为安固其地位起见,而执法力乃不克强。坐是之故,人民生命财产,常厝于不安之地,举国儳然若不可终日,社会上种种现象,缘此而沮其发荣滋长之机。其影响所及,更使外人不措信于我国家,设领事裁判权于我领土,而内治之困难,益加甚焉。故吾党以厘订法律,巩固司法权之独立,为次于国会制度最要之政纲也。
三曰确立地方自治,正中央地方之权限。
地方团体自治者,国家一种之政治机关也。就一方面观之,省中央政府之干涉及其负担,使就近而自为谋,其谋也必视中央代谋者为易周,此其利益之及于地方团体自身者也。就他方面观之,使人民在小团体中为政治之练习,能唤起其对于政治之兴味,而养成其行于政治上之良习惯,此其利益之及于国家者,盖益深且大。世界诸立宪国,恒以地方自治为基础,即前此久经专制之俄罗斯,其自治制亦蚤已颁布,诚有由也。我国幅员辽廓,在世界诸立宪国中,未见其比,而国家之基础,又非以联邦而成,在低级之地方团体,其施政之范围,虽与他国之地方团体不相远,在高级之地方团体,其施政之范围,殆埒他国之国家。故我国今日,颁完备适当之地方自治制度,且正中央与地方之权限,实为最困难而最切要之问题。今地方自治之一语,举国中儿于耳熟能详,而政府泄泄沓沓,无何种之设施,国民亦袖手坐待,而罔或自起而谋之。此吾党所以不能不自有所主张而期其贯彻也。
……
问者曰:政闻社虽未足称政党,而固俨然为一政治团体,则亦政党之椎轮也。中国旧史之谬见,以结党为大戒,时主且悬为厉禁焉,以政闻社置诸国中,其安从生存?政府摧萌拉蘖,一举手之劳耳。且国中贤才,虽与政闻社有同一之政见者,其毋亦有所惮而不敢公然表同情也!应之曰:不然。政闻社所执之方法,常以秩序的行动,为正当之要求。其对于皇室,绝无干犯尊严之心;其对于国家,绝无扰紊治安之举。此今世立宪国国民所常履之迹,匪有异也。今立宪之明诏既屡降,而集会、结社之自由,则各国所咸认为国民公权,而规定之于宪法中者也,岂其倏忽反汗,对于政治团体而能仇之。若政府官吏不奉诏,悍然敢为此种反背立宪之行为,则非惟对于国民而不负责任,抑先已对于君主而不负责任。若兹之政府,更岂能一日容其存在以殃国家!是则政闻社之发生,愈不容已,而吾党虽洞胸绝脰,而不敢息肩者也。取鉴岂在远,彼日本自由、进步两党,与藩阀政府相持之历史,盖示我以周行矣,彼其最后之胜利,毕竟谁属也?若夫世之所谓贤才者,而犹有怵于此乎,则毋亦以消极的表示其默认专制政体之意思,而甘为之后援耳。信如是也,则政府永不能改造,专制永不能废止,立宪永不能实行,而中国真从兹已矣!呜呼,国民恒立于其所欲立之地位,我国民可无深念耶!可无深念耶!
梁启超:《政闻社宣言书》(节选)(1907年10月7日),《梁启超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537—547页。
吾中国人之缺点,可得而论次矣。
一曰有族民资格而无市民资格。吾中国社会之组织,以家族为单位,不以个人为单位,所谓家齐而后国治是也。周代宗法之制,在今日其形式虽废,其精神犹存也。窃尝论之,西方阿利安人种之自治力,其发达固最早,即吾中国人之地方自治,宜亦不弱于彼。顾彼何以能组成一国家而我不能?则彼之所发达者,市制之自治;而我所发达者,族制之自治也。试游我国之乡落,其自治规模,确有不可掩者。即如吾乡,不过区区二三千人耳,而其立法、行政之机关,秩然不相混。他族亦称是。若此者,宜其为建国之第一基础也。乃一游都会之地,则其状态之淩乱,不可思议矣。凡此皆能为族民不能为市民之明证也,吾游美洲而益信。彼既已脱离其乡井,以个人之资格,来住于最自由之大市,顾其所赍来、所建设者,仍舍家族制度外无他物,且其所以维持社会秩序之一部分者,仅赖此焉。此亦可见数千年之遗传,植根深厚,而为国民向导者,不可不于此三致意也。
二曰有村落思想而无国家思想。吾闻卢斯福之演说,谓今日之美国民最急者,宜脱去村落思想,其意盖指各省、各市人之爱省心、爱市心而言也。然以历史上之发达观之,则美国所以能行完全之共和政者,实全恃此村落思想为之原。村落思想,固未可尽非也。虽然,其发达太过度,又为建国一大阻力。此中之度量分界,非最精确之权量,不足以衡之。而我中国则正发达过度者也。岂惟金山人为然耳,即内地亦莫不皆然,虽贤智之士,亦所不免。廉颇用赵,子房思韩,殆固有所不得已者耶!然此界不破,则欲则一巩固之帝国,盖亦难矣。
三曰只能受专制不能享自由。此实刍狗万物之言也,虽然,其奈实情如此,即欲掩讳,其可得耶?吾观全地球之社会,未有淩乱于旧金山之华人者。此何以故?曰自由耳。夫内地华人性质,未必有以优于金山,然在内地,犹长官所及治,父兄所及约束也。南洋华人,与内地异矣,然英、荷、法诸国,待我甚酷,十数人以上之集会,辄命解散,一切自由,悉被剥夺,其严刻更过于内地,故亦戢戢焉。其真能与西人享法律上同等之自由者,则旅居美洲、澳洲之人是也。然在人少之市,其势不能成,故其弊亦不甚著。群最多之人,以同居于一自由市者,则旧金山其称首也,而其现象乃若彼。
……
四曰无高尚之目的。此实吾中国人根本之缺点也。均是国民也,或为大国民、强国民,或为小国民、弱国民,何也?凡人处于空间,必于一身衣食住之外,而有更大之目的;其在时间,必于现在安富尊荣之外,而有更大之目的。夫如是,乃能日有进步,缉熙于光明,否则凝滞而已,堕落而已。个人之么匿体如是,积个人以为国民,其拓都体亦复如是。欧美人高尚之目的不一端,以吾测之,其最重要者,则好美心其一也,(希腊人言德性者,以真、善、美三者为究竟。吾中国多言善而少言美,惟孔子谓韶尽美又尽善,孟子言可欲之谓善,充实之谓美,皆两者对举,此外言者甚希。以比较的论之,虽谓中国为不好美之国民可也。)社会之名誉心其二也,宗教之未来观念其三也。泰西精神的文明之发达,殆以此三者为根本,而吾中国皆最缺焉。故其所营营者只在一身,其所孳孳者只在现在,凝滞堕落之原因,实在于是。此不徒海外人为然也,全国皆然,但吾至海外而深有所感,故论及之。此其理颇长,非今日所能毕其词也。
此外,中国人性质不及西人者多端,余偶有所触辄记之,或过而忘之。今将所记者数条,丛录于下,不复伦次也:
西人每日只操作八点钟,每来复日则休息。中国商店每日晨七点开门,十一二点始歇,终日危坐店中,且来复日亦无休,而不能富于西人也,且其所操作之工,亦不能如西人之多。何也?凡人做事,最不可有倦气,终日终岁而操作焉,则必厌,厌则必倦,倦则万事堕落矣。休息者,实人生之一要件也。中国人所以不能有高尚之目的者,亦无休息实尸其咎。
美国学校,每岁平均只读百四十日书,每日平均只读五六点钟书,而西人学业优尚于华人,亦同此理。
华人一小小商店,动辄用数人乃至十数人,西人寻常商店,惟一二人耳。大约彼一人总做我三人之工,华人非不勤,实不敏也。
来复日休息,洵美矣。每经六日之后,则有一种方新之气,人之神气清明实以此。中国人昏浊甚矣,即不用彼之礼拜,而十日休沐之制,殆不可不行。
试集百数十以上之华人于一会场,虽极肃穆毋哗,而必有四种声音:最多者为咳嗽声,为欠伸声,次为嚏声,次为拭鼻涕声。吾尝于演说时默听之,此四声者如连珠然,未尝断绝。又于西人演说场、剧场静听之,虽数千人不闻一声。东洋汽车、电车必设唾壶,唾者狼藉不绝;美国车中设唾壶者甚希,即有亦几不用。东洋汽车途间在两三点钟以上者,车中人假寐过半;美国车中虽行终日,从无一人作隐几卧。东西人种之强弱优劣可见。
旧金山西人常有迁华埠之议,盖以华埠在全市中心最得地利,故彼涎之,抑亦借口于吾人之不洁也。使馆参赞某君尝语余曰,宜发论使华人自迁之。今夫华埠之商业,非能与西人争利也,所招徕者皆华人耳,自迁他处,其招徕如故也。迁后而大加整顿之,使耳目一新,风气或可稍变。且毋使附近彼族,日日为其眼中钉,不亦可乎?不然,我不自迁,彼必有迁我之一日,及其迁而华埠散矣,云云。此亦一说也。虽然,试问能办得到否?不过一空言耳。
旧金山凡街之两旁人行处(中央行车),不许吐唾,不许抛弃腐纸杂物等,犯者罚银五元;纽约电车不许吐唾,犯者罚银五百元。其贵洁如是,其厉行干涉不许自由也如是。而华人以如彼淩乱秽浊之国民,毋怪为彼等所厌。
西人行路,身无不直者,头无不昂者。吾中国则一命而伛,再命而偻,三命而俯。相对之下,真自惭形秽。
西人行路,脚步无不急者,一望而知为满市皆有业之民也,若不胜其繁忙者然。中国人则雅步雍容,鸣琚佩玉,真乃可厌。在街上远望数十丈外有中国人迎面来者,即能辨认之,不徒以其躯之短而颜之黄也。
西人数人同行者如雁群,中国人数人同行者如散鸭。
西人讲话,与一人讲,则使一人能闻之;与二人讲,则使二人能闻之;与十人讲,则使十人能闻之;与百人、千人、数千人讲,则使百人、千人、数千人能闻之。其发声之高下,皆应其度。中国则群数人坐谈于室,声或如雷;聚数千演说于堂,声或如蚊。西人坐谈,甲语未毕,乙无儳言;中国人则一堂之中,声浪稀乱,京师名士,或以抢讲为方家,真可谓无秩序之极。孔子曰:“不学诗,无以言;不学礼,无以立。”吾友徐君勉亦云:中国人未曾会行路,未曾会讲话。真非过言。斯事虽小,可以喻大也。梁启超:《新大陆游记》(节选)(1904年2月),《梁启超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32—4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