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以后,同盟会内部起了分化,组织趋于涣散,成员中有一些人实际上离开了组织;有一些人则另树旂帜,组织了中华民国联合会和民社等团体。原来代表资产阶级改良派的宪友会和辛亥俱乐部取消了,其成员分别组织了共和建设讨论会、共和统一党和国民协进会等团体。不久,这些原非同盟会的团体和由同盟会分化出来的团体,合并组成统一党,以后又进一步扩大组织,并改名为共和党。与此同时,还产生了统一共和党、国民共进会、国民公党、共和实进会、民国公会、共和实进会、共和促进会和国民新政社等较小的团体。
当时在参议院中,还是以同盟会为第一大党;与同盟会相抗衡的共和党为第二大党;介乎二者之间的统一共和党为第三大党;此外就是以上列举的那一些小党派。同盟会虽然是第一大党,却没有能够占到压倒的多数。同盟会面临着同袁世凯及与其相援结的共和党在参议院内、外的斗争,同时又处于小党林立的形势,这对同盟会显然是不利的。为了改变这种形势,同盟会的主要骨干分子宋教仁,主张联合政治主张相接近的一些小党组成为一个压倒一切的大党。经过他和其他同志的努力,在一九一二年八月,同盟会便和参议院内的第三大党——统一共和党,还有其他一些小党——国民共进会、国民公党、共和突进会等,合并改组为国民党。
当时国民党的斗争任务,就是争取在改选后的参、众两院中占有压倒的多数议席,并进而使本党以国会多数派的地位,组织责任内阁,掌握政权。宋教仁和其他党内同志都主张:将来的正式总统,虽可继续选举袁世凯,但是政治大权应归内阁;而内阁必须由本党以国会多数派来组织,才能根据约法发挥政党的责任内阁制的作用,使国家走上民主政治的正轨。要实现这一目的,则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办一次胜利的选举;为了要取得选举的胜利,又必须把全国各地的党好好地组织起来。
国民党北京总部成立以后,马上做出详细计划:第一,派人到各省组党,成立各省党支部;第二,掌握各省、县的选举,进行一次胜利的竞选;第三,取得国会及省、县议会中的压倒多数,坚持议会民主制;第四,及早组织强有力的、名副其实的政党责任内阁,并且预定以宋教仁担任内阁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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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湖南支部改组成立以后,接着就布置选举。这是一个重大工作,为当日民主事业成败之所关;根据政治形势的要求,是只可成功,不可失败的。成功的关键在哪里?首先在于民政司。民政司是主办全省选举的机关,民政司长是法定的选举总监督;备区的分监督也是由民政司选派的。其次,在于各县县长。县长主办一县的选举,并兼县选举监督;可是县长又是由民政司委派的。再就是由湖南支部派往各省组党的人,直接代表党来竞选。因此可以说,这次的选举是完全抓在我手里的。
在这里应该补说一点。我在回湘以前,北京方面曾有一个误解,以为选举是由司法司主管的,所以他们布置,要我接任洪春台的司法司。回湘以后,才知道不是这回事,北京的布置错了。那时湖南民政司是刘人熙,乃是湖南的老辈。为了完成选举的任务,由刘人熙让出了民政司,改由我来担任。这样,在选举工作上才能收到指臂之效。
我到民政司以后,把各县县长作了一番调整。随后派出了五区的选举分监督:一区龙璋,二区苏鹏,三区唐璧,四区戴展诚,五区黄右昌。于是省、县、区的选举负责人联为一气了。同时,由党支部分派了各县的组党人员,成立县的党组织,并立刻展开竞选工作。到了临近选举的时候,每县都派了选举大员,党也派了视察员下去。我就这样布置了全省的选举网。
从一九一二年十月到一九一三年二月,全省选举完成。从国会、省议会一直到各县县议会,国民党的候选人都以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比例数当选。
湖南的选举工作,是以压倒的优势胜利完成了。同时,全国各省,国民党在选举中都得到了胜利。根据统计,众议院五百九十六个议席中,国民觉得了三百六十多席,除去跨党的不计,还有二百六十七席;参议院二百七十四个议席中,国民党(除去跨党的)得了一百二十三席。如果在宪政正轨中活动,不遭到袁世凯的阴谋和武力破坏,国民党既然得到参、众两院的压倒多数,则正式政府的责任内阁,当然非国民党莫属了。
当湖南及其他各省的选举正在胜利进行的时候,宋教仁于一九一三年二月回到湖南,参加竞选。因为临时约法规定,担任组阁的,应该是国会议员。宋教仁回湘后,湖南省议会选他做参议议员。由于众望所归,一声喊就把他抬出来了。
宋教仁当时到各处演说,对于时政得失,尽情发挥,无所顾忌。他明白地提出:正式总统可举袁世凯,但内阁必以在国会中占多数议席的政党组织,以符立宪政治的正轨。同时分析当时选举形势,说明国民党已经肯定要在国会中占到多数议席,因此他决定准备组阁,毫不合糊。这本是当时所谓先进立宪国政治家应取的正常态度,一时发生了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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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鰲:《一九一二年回湘筹组国民党支部和办理选举经过》(节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辛亥革命回忆录》第2集,文史资料出版社1962年版,第176—183页。
先生阁下:欧阳公有言,不动声色,而厝天下于泰山之安。公之谓矣。三月以前,举国含生,汲汲顾影,自公之出,指挥若定,起其死而肉骨之,功在社稷,名在天壤,岂俟鲰生揄扬盛美者哉!今者率土归仁,群生托命,我公之所以造福于国家者,实仅发端,而国民所为责望于我公者,益将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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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党之论,今腾喧于国中,以今日民智之稚,民德之漓,其果能产出健全之政党与否,此当别论,要之既以共和为政体,则非有多数舆论之拥护,不能成为有力之政治家,此殆不烦言而解也。善为政者,必暗中为舆论之主,而表面自居舆论之仆,夫是以能有成。今后之中国,非参用开明专制之意,不足以奏整齐严肃之治。夫开明专制与服从舆论,为道若大相反,然在共和国非居服从舆论之名,不能举开明专制之实。以公之明,于此中消息,当已参之极熟,无俟启超词费也。然则欲表面为仆而暗中为主,其道何由?亦曰访集国中有政治常识之人,而好为政治上之活动者礼罗之,以为己党而已。今国中出没于政界人士,可略分三派:一曰旧官僚派,二曰旧立宪派,三曰旧革命派。旧官僚派公之所素抚循也,除阘冗佥壬决当淘汰外,其余佳士大率富于经验,宜为行政部之中坚。以入立法部,使竞胜于言论,殊非用其所长。夫以我公之位置运用行政部,非所忧也,最当措意者,思所以博同情于立法部而已。此其道固不可不求诸旧官僚派以外。旧革命派自今以往,当分为二。其纯属感情用事者,殆始终不能与我公合并,他日政府稍行整齐严肃之政,则诋议纷起。但此派人之性质,只宜于破坏,不宜于建设,其在政治上之活动,必不能得势力,其人数之多寡,消长无常,然虽极多,终不能结为有秩序之政党。政府所以对待彼辈者,不可威压之,威压之则反激,而其焰必大张;又不可阿顺之,阿顺之则长骄,而其焰亦大张;惟有利用健全之大党,使为公正之党争,彼自归于劣败,不足为梗也。健全之大党,则必求之旧立宪党与旧革命党中之有政治思想者矣。虽然,即此两派人中,流品亦至不齐,有出于热诚死生以之者,有善趋风气随声附和者。善趋风气之人,不能以其圆滑而谓为无用也。政党道贵广大,岂能限以奇节,先后疏附,端赖此辈,多多益办,何嫌何疑。然欲植固党基,则必以热诚之士为中坚,若能使此辈心悦诚服,则尽瘁御侮,其势莫之与抗。若失其心而使之立于敌位,则不能以其无拳无勇也而易视之,虽匹夫可以使政府旰食矣。所谓政党运画问题者,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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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致袁世凯书》(节选)(1912年2月23日),《梁启超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610—613页。
一九一二年年底,参、众两院开始选举。参议院议员由各省省议会选举,每省十人;众议院议员由各省分区选举,名额按照各省各区的人口和纳税多寡比例分配。在选举中,我发现有贿选的情况。以共和党方面来说,因为我不赞成统一党与国民协进会合并,就受到共和党本部的排挤。各省提“少壮派”的名,共和党本部总是通不过。“少壮派”几乎都是地方上选出来的,我就是得到同乡金天翮、金祖泽、钱崇威、费树蔚等老先生的支持而当选为众议院议员的。在当选的过程中,我还几乎被共和党本部所排挤。地方上提了我的名,而共和党本部的特派员某人就来同我商量,要我退让,放弃竞选,我的朋友都不答应。接着,他们又派人到我的老家吴江县去收买我的选票。据我所知,吴江盛泽镇就有五票被他们收买去了。共和党哪里有这许多钱来进行贿选呢?无疑是袁世凯用勾结帝国主义搞来的大借款在幕后作祟。
当时的竞选活动,除了有一些人暗中进行贿选外,一般都采取公开发表演说的方式。我在江苏都督府任职期间,曾抽暇到江苏的苏、松、太一带作过四十几次的竞选演说。竞选者作竞选演说,大多是在茶馆里或者在其他公共场所里。竞选者带着一些人,一面敲着锣,一面高声口斗喊:“××党×××来发表竞选演说了,欢迎大家来听呀!”听众聚集后,就开始演说。有时,不同政党的竞选者在一个茶馆里同时演说,彼此分开两处各讲各的。听讲的人大多是士绅和其他中上层人士。偶尔也有几个农民听讲;但因讲的内容在他们听来不感兴趣,所以有的听一会儿就走开了,有的坐在那里也不听。那时的选举有许多限制,例如,没有一定数目的财产,就不能参加选举。竞选者知道劳动人民不能参加选举,也就并不把注意力放在他他身上;所注意的只是那些士绅之类的人。由此可见,当时从事政党活动的人,所争的民权实际上只不过是“绅权”而已!这些来自士绅阶层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所联系依靠的也是士绅阶层,同广大劳动人民是根本隔绝的。正因为这样,他们很容易被袁世凯这样的人所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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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二次革命失败,袁世凯以武力,统—南方各省。但当时国民党仍合法存在,国民党议员还照常出席国会。因为这时袁还要利用他们选举自己为正式总统。“大总统选举法”是“宪法”的一部分,不能先行单独公布。但由于袁世凯利用十四省都督联名发电提出先举总统的建议书,对议员施加压力,—九一三年九月五日众议院作出了先选总统的决议,以后参议院也子九月八日议决表示同意。袁世凯的这个无理要求之所以能够在国会通过,除了被袁操纵的一批议员起了作用外,也是一部分议员妥协的结果。他们对议会政治入了迷,以为反正国会能够约束袁的所作所为,在这个问题上退让一些也无妨。事实和他们想象的恰恰相反,袁世凯登上正式总统的“宝座”后,更加毫无顾忌,终子把国会一脚踢开。袁不久就借口宪法会议直接公布大总统选举法,与临时约法、国会组织法的规定不符,认为这样做侵犯了总统的职权,向国会提出质问。接着提出了“增修约法草案”,以图扩大总统权力;同时又派代表要求出席宪法起草委员会的会议。结果都遭到拒绝。到这个时候,袁就公开露出他的狰獰面目,通电各省都督和民政长,说“宪法起草委员会由国民党议员操枞把持”,“形成国会专制”,以制造解散国民党、解散国会的舆论。袁的狐羣狗党在他的授意下,大骂宪法草案“荒谬绝伦”,国民党议员是“国民公敌”,并提出解散国民党、解散国会的荒谬主张。
那时我天天到天坛去参加宪法起草委员会的起草工作,搞了约有半年的时间。在这个期间,宪法起草委员会中进步党议员汪荣宝、丁世峄,国民党议员张耀曾、谷锺秀、汤漪,还有共和党议员黄云鹏、解树强等一部分人酝酿成立民宪党,其主张是拥护宪法草案,拥护民主,认为国会议员除名应由国会自行决定,不受外力干涉。但我觉得应当先把宪法搞出来,劝他们不要在这个时候有所行动;如果这样做,适足以招致袁世凯制造新的借口,攻击国会,阻挠宪法起草工作的进行。与此同时,国会选举众议院的全院委员长,国民党议员张耀曾当选。其实,这个委员长的职权不大,不过办些事务性的联络工作。但袁世凯听说国民党议员当选了此职,大惊失色,竟说:“怎么,国民党的势力还是这样大!”于是他下定决心解散国民党,解散国会。一九一三年十一月四日袁发出解散国民党的命令,派出大批军警包围北京国民党支部,并在深夜里到每一个国民党议员家里去搜缴议员的证章、证书,共得三百余件,计算下来,两院议员仍够得上法定人数,还可以继续开会。接着,第二次派出军警,把以前曾参加过同盟会、国民党而后来已被袁收买为相友会、公民党等党派的议员的证章、证书搜缴回来。然而两次搜缴数还是没有超过两院议员的半数。于是又第三次派出军警,把二次革命以前巳经声明脱离国民党的议员的证章、证书也搜缴回来。这样才使国会因不足法定人数而无法开会。不久,国会两院议长即宣布停止议事。民国以来第一次成立的国会就这样被袁世凯抛弃了。
王绍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辛亥革命时期政党活动的点滴回忆》(节选),《辛亥革命回忆录》第1集,文史资料出版社1961年版,第401—4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