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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儿童心理发展的影响因素

儿童在游戏中成长——游戏对儿童认知发展的促进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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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孔子世家》中描述了孔子在孩提时代做学习礼节的游戏。清代文人高鼎所写“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的诗句也表现了儿童在野外尽情游戏的情景。可见自古以来爱玩是儿童的天性,游戏为儿童天性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舞台。但有的家长认为“玩物丧志”,因此限制孩子游戏时间,让他们去学这学那。这样的做法正确吗?

心理学的研究发现,游戏能促进儿童多方面的发展:游戏可以推动儿童认知的发展,游戏中允许儿童自由地探索各种问题、解决问题;游戏可以推动儿童社会能力的发展,尤其是在想象性游戏中,儿童通过扮演不同的角色,学会换位思考;游戏还可以使儿童解决一些情绪上的问题,在儿童心理治疗中就有专门的“游戏疗法”,对有心理问题的儿童进行治疗。下面介绍的一个实验就说明了游戏在儿童认知发展中的作用。

实验介绍

一、实验目的

探讨在游戏情境中和非游戏情境中,儿童解决认知问题存在的差异。

二、实验过程

布鲁纳和雪尔华(J.S.Bruner & K.Sylva,1976)曾经做了这样一个比较性实验:要求3—5岁儿童取一支粉笔,这支粉笔放在儿童手够不到的盒子里,儿童必须把两根短棍接在一起,然后才能伸到盒子里,拿到粉笔。实验分三组进行:第一组儿童看着成人表演如何操作棍子、夹子,最后取到粉笔;第二组儿童只是看到成人解决问题的部分示范;第三组让儿童自己玩弄这些工具,成人不干涉,让他们在游戏中自己解决问题。

三、实验结论

结果发现,看着成人解决问题的一组儿童在自己解决问题时并不比做游戏的那组儿童更好一些,而做游戏解决问题的儿童比看成人部分解决问题的儿童完成得更好些。

实验应用

实验证明儿童通过游戏进行自由探索和发现,能促进儿童问题解决能力的发展,这种效果并不比直接教给儿童解决问题的方法差,优于给儿童示范部分解决问题的方法。儿童在没有外界评定的压力下,自由地对客体进行探索、观察和试验,是推动儿童认知发展的一种特殊形式。

现代游戏理论认为游戏和发展的关系存在三种可能性。首先,游戏是对儿童发展结果的反映,也就是说,游戏是儿童发展的窗口,它可以从不同的方面揭示儿童发展的现状及水平。精神分析学派的游戏理论就是持这种观点的。弗洛伊德认为,游戏的重要作用是帮助儿童宣泄成熟发展过程中的不良情绪,并帮助他们消除由创伤事件带来的消极情绪。

其次,游戏可以强化儿童的发展,即游戏提供了巩固儿童发展结果的环境。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是皮亚杰。他提出,游戏本身不能促进儿童积极的学习和发展,所以,游戏在儿童认知发展中不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但它的作用也不仅仅限于单纯被动地反映儿童发展的结果,因为,儿童可以在游戏活动中练习已经习得的技能。例如,儿童玩做饭的游戏,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并没有学习新的技能,只是在重复以前在生活中观察到的技能。所以,游戏实际上起到了练习和巩固发展结果的作用。

最后,游戏可以被视为发展变化的工具,即游戏可以导致发展。这种观点得到了更多理论家的支持。维果茨基、布鲁纳等都认为应该将游戏看成帮助儿童发展的工具,游戏可以促进儿童发展过程中质的改进。维果茨基认为,儿童所做的游戏常常高于他们实际的发展水平,游戏可能充当了儿童最近发展区的梯子从而能促进他们的发展,能帮助他们获得更高水平的能力。所以游戏是帮助儿童自我成长的工具,借助这种工具的作用,他们可以顺利地跨越最近发展区,实现潜在的发展。布鲁纳则从强调游戏本身意义的角度出发,阐述游戏对发展的作用。他认为,游戏活动本身比游戏结果更重要,因为游戏为儿童提供了一个极其轻松的环境,他们可以毫无压力地在其中探索、尝试各种行为方式,并将在游戏中尝试过的行为应用到解决问题的现实中。简言之,游戏就是通过增加备选行为的数目来促进儿童的发展。布鲁纳还认为,在人类发展和演化过程中,儿童时期的游戏可以增强儿童对环境的灵活应变能力。

儿童正处在意识、随意注意、随意记忆、思维和想象等各种高级心理机能以及个性的形成与迅速发展的时期。这些高级心理现象是人所特有的,是儿童今后学会学习、学会生活与学会做人的心理基础。而这些高级心理现象在学前期恰恰是通过游戏形成与发展起来的。所以,游戏是儿童产生高级心理现象的重要源泉,是儿童社会化最重要的途径之一。因此,对于儿童来说,游戏应该成为他们生活与学习的主导活动。

但是,游戏对儿童身心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是自然实现的,它需要家长和教师的积极组织和正确引导。所以家长和教师要对儿童的游戏有正确的认识,并且在实际教养中有效利用游戏这一方式,帮助儿童成长。具体建议如下:

1.对幼儿的教育中,提倡“寓教育于游戏之中”。

对于幼儿来说,“玩物丧志”并不完全正确,在实验中,幼儿不但没有因为玩耍而影响了认知,而且在玩耍中解决了问题,获得了发展。对于幼儿来说,正规的、传授式的教育并不适合,这是由幼儿的思维水平和特点所决定的。幼儿处于行动思维和形象思维水平,他们的思维要借助于具体的实物和行动才能进行,他们的抽象逻辑思维尚未发展。游戏正是适合他们思维水平和特点的活动形式,在游戏中他们通过实际动手操作具体的实物来进行思维,发现事物间的关系,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因此,开展有效的幼儿教育,要注意“寓教育于游戏之中”。这也是幼儿教育的基本原则之一。早在1989年,我国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就指出,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明确规定了游戏在我国幼儿园教育工作中的地位。一些著名的关于儿童福利的国际立法,如《儿童权利宣言》《儿童权利公约》,甚至把游戏规定为儿童的基本社会权利之一。

2.家长和教师要更新教育观念,要认识到游戏的重要性,为孩子提供足够的游戏机会。

在传统的观念中,学习和游戏一直是作为对立的词出现的。不少家长认为,为了学习好,必须“断了”孩子的“玩心”,让孩子安安静静地待在家里学习。但是,实验研究充分证明,游戏和学习并不矛盾,游戏反而能促进幼儿认知的发展。在游戏的情境中,幼儿对周围事物充满了兴趣和好奇,这种兴趣与好奇是理解环境、影响环境需要的表现。游戏可以满足幼儿这种认知发展的需要。在游戏中幼儿可以进行各种各样的探索、操作活动,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与想象来模仿和表现周围的人与事物。正如维果茨基所指出的那样,游戏创造了儿童的最近发展区。在游戏中,儿童的表现总是超过了他的实际年龄,高于他日常的行为表现。在游戏中凝聚和孕育着发展的所有趋向。游戏和发展的这种关系,使我们必须把对幼儿游戏权的保障看做是对幼儿发展权的保障。从娱乐或消遣的角度来理解幼儿游戏的意义是不正确的。要使幼儿身心全面、健康而协调地发展,必须保障幼儿游戏的权利,使游戏真正成为学前儿童的基本活动。

从目前幼儿园的实际情况来看,许多幼儿教师虽然在理论上认可游戏的重要性,但是在实际做法上却仍然是重视教师组织的集体活动,轻视幼儿个人或小组的游戏活动。重上课、轻游戏的倾向仍然存在,挤占幼儿游戏时间的现象时有发生。要改变这种状况,就需要使幼教工作者了解游戏对幼儿发展的重要性,给予儿童更多游戏的机会,让儿童在游戏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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