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信息已成为一种十分重要的资源,与物质、能量并称为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三大基石。目前,以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为目的的信息活动正迅速扩大,成为了国民经济活动的重要内容,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巨大财富,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方式。然而,信息资源在给人们带来无尽财富的同时,也产生了利益纠纷,带来了许多新的社会问题,如信息泄密、信息垄断、信息污染、信息犯罪等。这些问题的解决最终必须依靠法律的手段。于是,“信息”与“法律”这两个看似不相干的术语注定要走到一起,共同承担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信息法规”这个词汇由此产生。为解决信息社会的这些新问题,国家相继颁布了一系列信息法规,如《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安全法》、《着作权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互联网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公众多媒体通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新的信息法规产生以后,其调控效果如何?应该怎样制定更好的信息法规呢?面对这些问题,国内掀起了信息法学研究的热潮。1995年张守文和周庆山先生出版了《信息法学》,开拓了信息法学研究的先河。此后,2001年朱庆华、杨坚争主编的《信息法教程》、2002年马海群主编的《信息法学》、2003年周庆山主编的《信息法》、2003年王志荣编着的《信息法概论》、2004年黄瑞华主编的《信息法》、2006年徐澜波着的《信息法的理论与实践》、2007年赵正群主编的《信息法概论》、2007年徐绍敏编着的《信息法框架与体系研究》等,更是带动了信息法学研究的热潮。此外,国内外学者也发表了许多相关的论文,如贾文中、黄瑞华的《试论信息法的体系》,吴宏亮、颜小云的《论我国信息立法的几个基本问题》,罗冰眉的《21世纪我国信息立法综述》,B.A.科佩洛夫、赵国琦的《论信息法体系》,查先进的《试论国家信息法的体系结构》,齐爱民的《论信息法的地位与体系》等,更是丰富了信息法研究的内容。与此同时,国内许多高校也相继开设了信息法学的专业课程,如北京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安徽大学等,向学生宣传和传授信息法知识。这些工作极大地推动了信息法学的发展,催生了一个新的部门法的产生——信息法。然而,由于信息法毕竟是一个新的部门法,它到底应该包括哪些内容?目前国内学者的观点还不一致,众说纷纭,有待探讨。但对于信息法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这一观点,国内学者则大都是赞成的,因而对信息法的地位也是肯定的。本书基于作者多年的信息法研究背景及丰富的教学经验,以信息权利保护为视角,在论述信息法基本原理的基础上,选取了当前信息法中的一些前沿及热点问题来研究,内容包括个人信息法律制度、企业信息法律制度、国家信息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数字图书馆相关法律制度、信息道德和信息犯罪等。书中参阅和引用了许多国内外专家学者的学说及观点,由于时间仓促或疏忽可能仍遗漏有个别未标明出处的地方,在此向相关作者表示歉意和感谢。本书论述系统、内容丰富、案例新颖,可供广大读者及相关管理部门阅读、研究使用,也可作为高等院校法学、信息管理、图书、情报、档案等专业的学习参考用书。由于作者的水平有限,书中难免有不当甚至谬误之处,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