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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博藏簡《緇衣》篇“”字考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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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作者主持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戰國楚係簡帛用字習慣研究”(09CYY028)的階段性成果。

廣州大學人文學院〓禤健聰

内容提要〓上博楚竹書《緇衣》篇簡22與傳世本“鄉”、郭店本“向”對應的“”字,與《殷周金文集成》1799號的“”字爲一字異體,也即《説文》新附的“薌”字。“鄉”、“向”、“薌”音近相通。

關鍵詞〓楚竹書〓緇衣〓〓〓薌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緇衣》篇簡22有以下文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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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君子之友也有,其惡也有方。

其中“”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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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所未見。上述文句郭店《緇衣》和今本《緇衣》分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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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君子之友也有,其惡有方。(郭店《緇衣》簡42-43)

故君子之朋友有鄉,其惡有方。(今本《禮記·緇衣》)

“”字楚簡屢見,本篇作,别處又作(郭店《魯穆公問子思》簡3)、(郭店《老子》乙簡17)等形,一般讀爲“向”,據田煒先生考證,實爲金文“(卿)”字的訛變。田煒著:《古璽探研》,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0,206—211頁。“向”、“鄉”同源分化,音近義通,從異文角度看,“”或音或義應與上述二字相關。

“”字整理者無説,李零先生疑是“”字“抄寫錯誤(把‘向’字的上部繁化)”李零著:《上博楚簡校讀記(之二):〈緇衣〉》,朱淵清、廖名春主編:《上博館藏戰國楚竹書研究》,上海書店出版社,2002,415頁。。趙平安先生則認爲看不出“”“和向、鄉之間形體上有什麽直接聯繫”,他提出另一種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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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可能是“香”字的異體。《説文·香部》:“香,芳也。从黍、从甘。”上部爲林。“香”字漢印每从禾(《漢印證》7.12),華山廟碑从兩禾,古文字中木與禾往往通用(如兩周金文穌、和或从木作),因此林可以理解爲兩禾,可以理解爲“香”的異寫。《玉篇·艸部》:“薌,穀氣,亦作香。”《儀禮·士虞禮》“香合嘉薦”,《釋文》:“香本又作薌。”是“香”可以讀作鄉。趙平安著:《上博藏〈緇衣〉簡字詁四篇》,朱淵清、廖名春主編:《上博館藏戰國楚竹書研究》,上海書店出版社,2002,442頁(同文又載《國際簡帛研究通訊》第2卷第3期,2002,8—9頁,有所增補,詳下)。徐在國、黄德寛先生説同(見《〈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緇衣·性情論〉釋文補正》,《古籍整理研究學刊》2002年第2期)。

上博《緇衣》同篇即有讀爲“卿”的“”字作,可見“抄寫錯誤”之説不可從。古文字“木”與“禾”、“林”與“”確有通用之例,前者如上引趙文所列,後者如甲骨文的“歷”和“曆”,既可从林,也可从。參劉釗《古文字構形學》(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335頁)。但“香”字《説文》小篆明是从黍,變从禾當是隸變造成的省略。參裘錫圭《文字學概要》(北京:商務印書館,1988,83頁)。“林”與“黍”義不近,“木”在“穀物馨香”這一語境下也與“禾”意義不協,而由“黍”變“禾”,由“禾”變“”,再由“”變“林”,稍嫌迂曲。同時,“香”字《説文》小篆下半从甘,雖然戰國文字本从甘的字如“魯”、“皆”等在《説文》小篆中均从,趙平安先生也補充説“”“下部和《汗簡》所引碧落碑香字所从相同”,趙平安著:《上博藏〈緇衣〉簡字詁四篇》,《國際簡帛研究通訊》第2卷第3期,2002。此句爲載《上博館藏戰國楚竹書研究》同文所無。但“甘”旁戰國文字多見,皆作“口”中增筆指事,罕有寫作形者。作爲偏旁的“甘”,有些衹是“口”旁增飾筆變來,如上舉的“魯”、“皆”等字,在甲骨文中本皆从口。參劉釗等《新甲骨文編》(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9,226—227頁)。“魯”字金文有下从者,是“魚”旁尾部與“口”旁相交所致(參張桂光《古文字中的形體訛變》,載《古文字研究》第15輯,北京:中華書局,1986,168頁),戰國文字則未見其例。故釋“”爲“香”之説似可再討論。

《殷周金文集成》1799號所收鼎蓋有一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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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庚先生曾隸定爲“”,何琳儀先生釋爲“”,可從。何琳儀著:《薌箕解》,《農業考古》1992年第1期。《殷周金文集成釋文》(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01)第2册第111頁隸定爲“”;《殷周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北京:中華書局,2007)第2册第1025頁隸定爲“”,釋爲“艽”。

我們認爲,“”當是“”的異寫。

“屮”、“艸”與“木”、“林”是義近形符,作爲偏旁在古文字中可通用,如甲骨文的“莫”、“春”等字,既可从諸屮,也可从諸木;參劉釗等《新甲骨文編》(33—35頁);又劉釗《古文字構形學》(44—45頁)。“囿”字甲骨文从諸屮參劉釗等《新甲骨文編》(372頁)。,石鼓文《吴人》从諸木;“离”字《説文》小篆从屮,貨幣文則从木或从林參吴良寶《先秦貨幣文字編》(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89—90頁)。。“屮”與“艸”本爲一字。郾王職戈“萃”(《殷周金文集成》11219),下庫少戈作“”,是戰國文字“艸”、“林”互易之例。黄德寬著:《古文字譜系疏證》,北京:商務印書館,2007,2860頁。“萃”指戎車部隊,“少萃”是與主將所率中軍相對的協同軍隊,即所謂“偏師”。新城徒卒戈,“卒”字寫作“”,亦从林(《文物》2004年第10期,84頁)。值得注意的是,上博《緇衣》篇“木”旁的中豎常上下斷開分寫,如:

蔈未磨

簡9簡10簡18

“”字所从之“林”亦然,按筆劃可分解爲兩部分:

上半即與“艸”旁全同。楚簡“木”旁還有中豎不下穿的寫法,如上博《魯邦大旱》簡4“木”作,上博《孔子詩論》簡17“菜(采)”作。這類形體常與“屮”旁互作,如“喜”上博《性情論》簡1作,上博《孔子詩論》則作(簡18)或(簡22);“”包山簡或作“”(簡6),又或作“”(簡202);“奈(祟)”包山簡作“”(簡245)若“”(簡239),新蔡簡則作“”(甲三112)參禤健聰《楚簡文字與〈説文〉互證舉例》(王蘊智等主編:《許慎文化研究》,北京:中國文藝出版社,2006,310—311頁)。。雖然我們暫未見到楚簡“艸”旁换作“林”旁的例子,但根據上述情况,“”所从之“林”訛變自“艸”是完全有可能的。

前人已經指出,“”是“簋”的象形初文。戴家祥著:《釋》,清華研究院學報《國學叢論》第一卷第4期,1928,轉引自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釋》(第二、第三),臺北: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5,1011—1022頁。鼎蓋“”字所从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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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的爲表示簋座的筆劃之變,上半表示簋身部分的與一般作者略異,與“”所从的則十分相似,上部中間是一豎一横,則連筆分寫作“”形。戰國文字“”旁下部表示簋座的筆劃時有省變,除作上述形外,有時變作“口”旁,如:

郭店·老子丙1〓〓〓〓〓〓

郭店·老子甲20〓〓〓〓〓〓

郭店·語叢三56〓〓〓〓〓〓〓

大府盞(集成4634)

有時甚或省去,如參見湯餘惠等《戰國文字編》(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328—330頁)。:

璽彙0811〓〓〓〓〓

璽彙0812〓〓〓〓〓

璽彙2352〓〓〓〓〓〓〓〓

七年宅陽令矛(集成11546)

齊系文字中有一個過去隸定爲“”的字,作如下之形:

璽彙0035〓〓〓〓〓〓

陶彙3.672〓〓〓〓〓〓

陶彙3.14〓〓〓〓〓〓

陶彙3.27

朱德熙先生釋爲“”,認爲上列諸形左半即“”旁之省,是一般“”旁下半先訛作“口”再脱去的結果。朱德熙著:《戰國文字中所見有關廄的資料》,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編輯委員會編《古文字學論集》,香港中文大學,1983(同文又見《戰國文字資料裏所見的廄》,《出土文獻研究》第1輯,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又以前一篇名收入《朱德熙古文字論集》,北京:中華書局,1995,157—165頁)。雖然朱文所據的有此字从口不省寫法的陶印(《季木藏陶》33上著録)裘錫圭、高明先生皆疑僞裘錫圭著:《戰國文字中的“市”》,《考古學報》1980年第3期;高明著:《説“”及其相關問題》,《考古》1996年第3期。,或不可據,但從上列“食”旁簡省之例看,朱德熙先生釋此字爲“”應該還是可信的。上博《緇衣》篇簡24“既”字作,“”旁上部横出一筆,與此類“”字的寫法類似,而上博《緇衣》篇一般認爲具有齊魯一系的文字風格。

既然“”旁可省去下半的筆劃,而鼎蓋“”字所从的“”旁去掉下半筆劃後的與上博《緇衣》“”字所从的同形,“艸”、“林”作爲形旁又可義近互作,故將“”、“”視爲一字異體當可成立。或疑、與“食”、“簋”、“即”、“卿”等字所从的一般“”旁上半作者形異,兩種“”旁何得同時存在?前引“”本由“(卿)”演變,但“”、“卿”二字在楚簡中形、義皆已分化,與此同理,故知并無可疑。

《説文》解釋“”字説:“穀之馨香也。象嘉穀在裹中之形,匕,所以扱之。或説:,一粒也……又讀若香。”形體分析殊不可據,但“又讀若香”的音注則值得留意。《説文》析“卿”、“鄉”(“卿”字分化)二字,皆以爲“聲”。何琳儀先生解釋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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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與“鄉”爲古今字,本从“卯”从“”會意(二人於簋旁就食),而“”也是“鄉”的音符,所謂“會意兼形聲字”。或雖然承認“鄉”是會意字,但是否認“”是“鄉”的音符,則忽視了會意字往往有“聲化”的趨勢,即“以主動爲形,受動爲聲”。“”的名稱用“簋”字表示(“”从“殳”會意),“”的馨香以“香”音讀之,二者并不矛盾。“”既然是从“艸”从“”得聲的形聲字,據《説文》所載古音,自應讀“香”。“”,字書未見,其實就是“薌”字,見《説文新附》“薌,穀氣也,从艸鄉聲”。何琳儀著:《薌箕解》,167頁。

李家浩先生認爲:“有很多漢字在充當合體字的組成部分時,既可以用作聲符,也可以用作意符,很不好區分……結果導致一些人把合體的表意字也當成形聲字來看待,把它的一半偏旁作爲聲符來讀;即使是形聲字,也誤把它的意符當作聲符來讀。”李家浩著:《從戰國“忠信”印談古文字中的異讀現象》,《北京大學學報》1987年第2期,17頁。我們曾討論過《説文》釋爲“木之曲頭,止不能上也”的“”字,“”本是“禾”字異寫,作爲“稽”的表意偏旁而存在,但經過變形、附會、聲化,戰國秦漢文字“稽”字所从已由“”旁專任,“”也因此有了獨立的形、音,可獨立使用。禤健聰著:《上博竹書釋讀劄記》,載《簡帛語言文字研究》第5輯,成都:巴蜀書社,2010,56—57頁。“”雖然象簋之形,但兩周金文其實是以“”這個合體字表示“簋”這個詞的,“”一般不以獨體字出現,後世“”旁未必同於“簋”音,或因“卿”字而有“香”音。《説文》析字形常有訛誤,但標字音則多有所據。退一步説,即使不從《説文》“”或音“香”之説,也可將“”所从的“”視爲“卿(鄉)”的簡省,仍可讀“”爲“薌”。何琳儀先生後來亦説“”“疑薌之省文”,見何琳儀《戰國古文字典》(北京:中華書局,1998,620頁)。

總之,何琳儀先生釋鼎蓋的“”爲“薌”當可信從。“”是“”的簡省訛變,故亦是“薌”的異體。《説文》訓“香”爲“穀之馨香”,《説文》新附又訓“薌”爲“穀氣”,疑兩形實爲同字,前者爲會意,後者爲形聲。“香”字甲骨文本从黍、从口(參劉釗等《新甲骨文編》,422頁),“口”泛指受物之器,可包括烹飪器具,故字形或是會黍蒸煮而馨香之氣出之意。“”即簋,爲盛食之器,故“”也可能表示簋中盛食而香氣上出之義。若如是,則从林之“”便應視爲是“”因義近形符非近義置换而産生的訛體。

《緇衣》篇今本作“鄉”,與“薌”自然音近相通,故與“”亦可相通。而“卿”、“鄉”本是一字分化,“”又是“(卿)”字變體。故“鄉”、“”、“”可得爲異文。

如果以上對“”字的分析不誤,也可印證朱德熙先生對齊系“”字的分析可信。

附帶一提,鼎蓋首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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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隸作“”或“”,不可信。前者見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殷周金文集成釋文》(第2册,111頁),後者見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殷周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第2册,1025頁)。何琳儀先生認爲下从“來”,疑爲“嘗”之異體。何琳儀著:《薌箕解》,167頁。但“來”字一般在豎筆最上加一短横(短横横穿豎筆,或在右側與豎筆相接成“”形),未有連豎筆頂部作下垂之形者。按,此字上从“尚”省甚清楚,下當从“年”,參楚簡以下諸形:

年年季季

上博·仲弓23郭店·唐虞之道18上博·仲弓2上博·弟子問2

上博《仲弓》篇“年”字,其下所从的“人”旁與“禾”連作一筆而上加飾筆,可參郭店《唐虞之道》的“年”字;其上所从之“禾”可參同篇“季”字的寫法。陳劍先生説:“《仲弓》篇的抄手,習慣於將‘禾’旁上方寫得跟‘來’字頭等形相近,左右斜筆旁多出兩垂筆。”見陳劍《〈上博(三)·仲弓〉賸義》(載《簡帛》第3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85—88頁),我們曾經認爲此字是“求”,有誤。與上博《仲弓》篇的這個“年”字相比,鼎蓋首字所从的僅是正反朝向不同。金文“年”字反作者不乏其例。參容庚等《金文編》(北京:中華書局,1985,505頁)。故此字可隸定爲“”。然限於文例,如何釋讀,未敢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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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上博楚簡中的所謂“逐”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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