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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改革开放后农业保险的恢复发展与再收缩

23〓改革开放后农业保险的恢复发展与再收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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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共产党的工作重心重新回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中国确定实行了改革、开放的政策方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保险业发展迎来了新的曙光。我国保险业务从1958—1979年停办22年之后,1980年终于又恢复了国内财产保险业务。

70年代末的改革,最先从农村开始,农业生产的家庭经营制度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是与此同时,摆脱了计划经济束缚的我国农民也必须独立地面对农业生产中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为了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政府决定恢复开展农业保险。1982年国务院在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内保险业务情况和今后发展意见的通知》中指出:“为了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保险工作如何为八亿农民服务,是必须予以重视的一个新课题,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落实农村经济政策的需要,从各地的实际情况出发,积极创造条件,抓紧做好准备,逐步试办农村财产保险、牲畜保险等业务。”此后,中国人保公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民政部农村救灾司等部门都先后开展了农业保险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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