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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政府介入农业保险原动力: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论依据

321〓农业保险高昂的自然成本使农业保险难以商品化和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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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商品同其他商品一样,在市场上,其成交及成交量都是由有效需求和有效供给共同决定的。但在保险市场上,大部分农业保险产品特别是农作物保险并不属于竞争性的私人物品之所以说“大部分”农业保险产品不具有私人物品的属性,难以采用市场化的方式成功经营,是因为少数高价值作物的某些特殊风险(如雹灾、火灾)的保险,具有私人物品的特性,事实上也存在这方面的市场化商业保险经营形式。这与这种特殊农业保险标的和风险特点有关,详见本章第一节的论述。,它们在市场上总是难以成交。因为它既缺乏有效需求又缺乏有效供给,它的商品化、市场化缺乏经济学基础。

尽管很多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具有购买保险以转移风险的愿望,但从总体上来看,对农业保险实际上还是缺乏有效需求。其原因就在于农业保险的价格(保险费率)昂贵而期望收益不高。农业保险的高昂价格来自于农业保险的高昂自然成本,即农业保险的高损失率和高费用率。正如我们在第二章所分析的,农业生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自然条件(特别是地理和气候条件),也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当地的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尽管科学技术在2l世纪的今天已经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人类在很多领域都具有了驾驭大自然的能力,但即使是像美国、加拿大等自然条件优越,技术装备先进的国家,其农业生产,特别是农作物生产也频繁地遭到自然灾害的袭击。自然灾害的发生不仅频率高,而且一次灾害发生的范围相当广泛,特别是旱、涝、病、虫等灾害。无论国内、国外农作物损失率和畜禽死亡率都比较高。根据笔者在陕西的调查,陕西关中地区棉花的社会损失率在9%~18%,粮食作物的社会损失率在7%~13%。占陕西省奶牛总存栏头数一半的西安地区,其奶牛的多年平均死亡率达到2%~16%。其中犊牛死亡率是12%~16%,青年牛的死亡率在2%左右,成年母牛的死亡率为3%~5%。一般来说,由于投保人逆向选择的结果,保险财产损失率比社会损失率更高。据了解,我国家畜家禽保险试验的高死亡率导致极高的赔付率赔付率是指某一险种一定时期内(通常一年)保险赔款总额占保费收入的比重,是衡量险种效益高低的重要财务指标。根据经验,通常把75%的赔付率作为财产保险险种经营的盈亏平衡点,即若某一财产险的赔付率超过75%,则意味着该险种经营可能出现亏损。,一头奶牛的保险费率高达7%~9%,即使如此,赔付率仍然超过100%,甚至更高。以至于保险公司不得不在大部分地区停办这类保险,而企业财产和家庭财产的损失率通常只有1‰~2‰左右。农作物损失率、牲畜死亡率是厘定农业保险费率的基础和依据,损失率、死亡率高,纯保费率必然高。表3-1主要谷物生产国收获面积与生产量变异系数

〖XB,HT5”SS,J*2;Y<表3-1(续)〓〓>〗美国苏联法国印度中国泰国 阿根廷平均

收获面积(百万公顷)变异系数(%)

农业保险不仅损失率高,而且费用率也相当高。农业保险的高费用源于农业保险标的的有生命性、空间上的分散性和生产的季节性。农业保险的经营管理费用包括险种制订、发行保单、初期检查以及灾害损失勘查、理赔等费用。农业保险标的大都是有生命的,这使得费率的计算、损失的估算技术要求高,而农业生产的空间分散性和季节集中性,更是大大增加了农业保险展业、承保和理赔等工作环节的难度和工作量,必然使保险人花费比城镇的各种保险多得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美国和日本是两个实行农作物保险较早、也是规模较大的国家。美国在1948—1977的30年间,主要由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实行自愿投保形式,仅农作物一切险的管理费用就达304亿美元,同期保费收入为1065亿美元,费用率达285%。日本的农业保险一直由农民合作组织(农业互济会)经营,属于强制保险,在1948—1977的30年间,开展农业保险(农作物和牲畜保险)的管理总费用是495383亿日元,同期业务总收入为14 51631亿日元,费用率为269%。我国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1982—1999年间经营农业保险,业务费用开支是按保费收入的20%计提,这一计提比例实际上有些低估管理费用。根据经验统计,农业保险的费用率基本上都在20%~30%。比较不同保险经营模式,一般地,合作保险和强制保险的管理费用会相对低一些,而对于自愿保险和存在大量小农户的国家,管理费用会大大增加。

高损失率和高费用率决定了农业保险经营的高昂自然成本。这一自然成本加上保险公司的预期利润和适当的税收就形成了农业保险的价格即保险费率。高昂自然成本推动了农业保险市场的高价格,即高费率。各国的经验,包括我国的试验都表明农业保险的保险费率最低也在2%左右,高的达到15%~20%庹国柱,王国军中国农业保险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这比家庭财产、企业财产、人身意外伤害等险别的保险费率高出数十倍。过高的保险费率阻碍了农业保险由潜在需求向现实有效需求的转变。农民、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小农的支付能力很有限,而在大量家庭出现兼业经营的情况下,农业收入不再是农村唯一甚至不是主要收入来源了,因而,农业的预期收益下降。若实行农业保险的市场化经营制度,在自愿投保又无一定补贴的条件下,大多数农民会选择不买保险。墨西哥的研究表明,农作物保险保费补贴低于2/3时,对生产者就缺乏足够的吸引力。美国政府给农作物一切险保险补贴全部管理费和1/3的保费,也只有不到一半的农场自愿投保。加拿大政府也补贴全部管理费和l/2的保费,农民的自愿参与率才达到45%。除了支付能力外,农民文化素质相对较低,侥幸思想根深蒂固,缺乏风险意识又从思想上阻碍了他们的积极参与。

实际上,美国经济学者Goodwin、Smith、Knight和Coble(2001)等人曾对农作物保险的需求做过实证研究,一致结论是农作物保险是缺乏需求弹性的。他们测定的美国农民对农作物保险需求弹性的范围是-02~-0 92之间。其原因正如上面所分析的,农作物保险的价格(保险费率)昂贵而期望收益不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需求更多地表现为潜在的需求而不是现实有效的需求。

对于经营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来说,用于农业保险经营的保险资本必须获得平均利润,不维持足够高的价格(这种价格是以自然成本为基础的),得不到平均利润,甚至亏本,这部分保险资本必然投向其他能盈利的险别险种,或向其他部门转移。而要维持足够高的价格,又超过了农民的负担能力。这就又从根本上抑制了农业保险的有效供给。我国保险界用通俗语言对此作了概括:“保费低了(保险公司)赔不起,保费高了(农民)买不起。”由于农业保险过高的自然成本,使农民和保险公司双方都难以承受,出现了农业保险市场的供求双冷。这时,只有政府对农业保险给予较高补贴(或同时实行强制保险),才可能扩大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和有效供给。以补贴或强制性投保为基础的政府介入,即实行政策性保险制度成为农业保险市场形成与扩张的必要条件。

对于以上分析,可以借助供给和需求曲线加以说明(见图3-1)。在完全市场化的商业保险经营制度下,农民要选择购买保险就必须要独自负担全部的保险价格成本。在自愿投保的情况下,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购买受支付能力的约束,也受农业本身预期受益和农业保险预期收益不高的约束,因此农民对农业保险的需求较低,需求曲线将靠近横轴(D);商业性保险公司根据其经营农业保险的成本和平均利润,所确定的供给曲线将高高在上(S),在这种条件下两条曲线D与S很难相交,即使能够相交,所能实现的保障数量Q也很低。国内外的经验表明,当政府愿意为农民提供一定的保费补贴,使农民实际支付的保费降低,需求曲线将向右上方移动到D1,此时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可能会相交于A点,成交数量为OQ1。政府如果给保险公司补贴经营管理费、减免相关税赋,供给曲线将向右下方平行移动到S1,此时需求与供给曲线会相交于B点,成交数量为OQ2。从图上可以看出,政府对农民的保费补贴和对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资助、税收减免,将促使农业保险市场扩张,均衡保障数量由OQ0到OQ1,再到OQ2。

图3-1〓农业保险的市场需求与供给曲线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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