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外部效应,也称溢出效应、经济外部性(externalities),指的是企业或个人向市场之外的其他人所强加的成本或利益。
在完全的竞争市场要能保证充分的经济效率,隐含着一个重要的假定:社会利益和私人利益,社会成本和私人成本是一致的;它们并不存在差别,也就是社会利益等于私人利益,社会成本等于私人成本。然而,这个隐含假定与经济现实是有距离的。事实上,有时生产者互为他人提供了利益但并不能得到受益者的成本支付;有时生产者损害了他人利益而受损者也未得到充分补偿。在这两种情况下,私人所得的追逐都不能促进社会福利。也就是说,由于存在外部效应,在竞争性市场的帕累托最优条件将不可能达到。
当存在外部效应时,个人的效用函数或企业成本函数不仅仅依存于本身所控制的变量,而且依存于他人所控制的变量。由于经济活动是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的,无论生产者还是消费者,他们以最大原则追逐私利时,都会无意地使其他生产者和消费者享受额外的利益或承担额外的成本,从而产生社会利益和私人利益,社会成本和私人成本之间的差额。外部效应的突出特点是经济行为主体所造成的福利损益无需支付,而且带有偶然性和附随性,它是某一经济活动的附带产物,不是经济行为主体有意造成的。一般来说,外部效应有四种类型:
第一,生产的外部经济。当生产者的行为后果,给其他经济主体带来附随性的非补偿性的利益时,这种外部效应称为生产的外部经济。例如企业对工人的培训增加了人力资本,并使以后的其他雇佣者不再支付训练成本。又如,一个行业的厂商增加产量会为其他具有供销关系的厂商带来利益。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利益和私人利益存在差异,社会所得就大于厂商所得。
第二,消费的外部经济。这是指消费者作为经济主体,其消费行为的后果直接或间接地给其他人带来了非补偿性利益。例如,某人的住宅有美丽的花园和草坪会给邻居带来利益;某人教育有方使子女成了大器,使乡里得益、社会得益。
第三,生产的外部不经济。生产者的行为结果直接或间接地造成其他人的损害又不支付成本时,这称为生产的外部不经济。例如工厂排出的三废破坏了生态环境,造成了生活质量的下降,而制造污染的企业并不对受害者支付补偿费用。其他如城市交通拥挤、噪音污染,失业和安全问题,等等,都是生产的外部不经济的表现。在这种情况下,私人成本并不完全反映社会成本。私人所得造成了社会所失,社会利益就小于私人利益。
第四,消费的外部不经济。这是指消费者的消费行为给其他人带来的非补偿性的成本。消费者的行为是相互影响的。吸烟者会对非吸烟者造成损害,A对时髦高档品的消费会使A的邻居变得寒酸和没面子。
外在化效应的四种类型都说明社会成本、社会利益和私人成本、私人利益之间存在差距。就局部、个别的情况看,也许并不重要。但就外部经济和不经济的总体效应看,重要性就非常明显了。外部经济和不经济影响着在完全竞争条件下的资源配置。由于存在外部经济,经济主体为社会提供了福利而得不到充分补偿,企业增加产量减少了别人的成本,它对生产就会产生抑制机制。如果企业减少生产,从而也减少了向社会贡献的福利,使社会无法达到最优福利状态。反之,由于存在外部不经济,经济主体给他人造成损害,使社会福利减少而不支付成本,厂商就会增加生产,热衷于损人利己,结果也会使社会达不到最优的经济效率。由于存在外部效应,经济主体于社会有利的行为会减少,而于社会无益的行为则会增加,结果使社会经济福利达不到最优状态。外部效应通常是不能通过市场机制而得到有效解决的。西方经济学把外部效应看成是造成市场经济效率偏离的一个重要原因。
农业保险的发展同样也存在着外部效益的问题。参加农业保险,对于投保农民来说,减少了农业灾害损失的可能性,但更大的收益则是有利于促进农产品供给的稳定和价格的稳定,使农业保险市场以外的人从中获利。在此情况下,农业保险的社会收益大于私人收益,农险不仅对农业和农民本身具有积极效应,更重要的是农业保险能产生外部效应,特别是它能增加消费者剩余。
图3-2〓消费者剩余示意图
消费者剩余(consumer surplus)是西方经济学中的概念,最早由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中提出。消费者以市场价格购买某一物品,他从该物品中得到的总效用TU大于他的总支付TR,这多余的部分即为消费者剩余CS。所谓效用,是指物品满足人们欲望的能力。可用图3-2说明消费者剩余。图中横坐标Q为购买物品的数量,纵坐标P为物品价格,需求曲线用AE表示:在购买数量较少时,人们愿意支付较高的价格:随着价格的下降,人们愿意购买的数量增加。B点代表消费者实际支付的价格,D点代表消费者实际购买的物品数量。可以看出,消费者的总支付TR等于OB·OD,即OBCD的面积,消费者的总效用TU为OBAGD围成的面积,这个面积是每单位物品边际效用的加总。而消费者剩余CS为ABC的面积,消费者从所购买的物品中取得这部分效用并没有支付货币。
农业保险能增加消费者剩余的命题,我们可通过下列程序推导。由于三方面因素,农业保险的实行会增加农产品的市场供给。这三个因素是:第一,保险加速了新技术的推广,新技术无疑会提高产量或改进产品品质;第二,保险保障减轻了农民对风险的忧虑,有利于农民在原有基础上可能扩大生产;第三,保险公司的灾害防治措施会减少产量损失,提高单位产量。见图3-3,S为没有农业保险时的农产品市场供给;S′为引进农险后的农产品市场供给,S′位于S的下方。之所以S与S′始点相同,呈“剪刀差”形,是考虑到产量较低时,主要由低风险区生产,保险起的作用不大;随着产量增加,高风险区加入生产,保险对农民风险费用的影响也增大。为简化分析,假定S和S′都是指正常年份的供给。当需求是不完全弹性时,均衡价格将从P降到P′,消费者剩余增加PP′E′E。农民原来生产Q产量的成本可以减少EB,净省费用AEB。生产者利润增量是PE′A减去PEA的差,可能为正也可能为负,视需求曲线的弹性而定;但消费者总能获得超额剩余PP′E′E。而且随着需求曲线弹性的减小,生产者获得的利润增量越来越小,消费者获得的剩余增量越来越大。当需求曲线的弹性为零时,生产者的农民平均利润实际上将下降,保险所带来的利益全部流失为消费者剩余的增加。对整个社会来说,社会福利即社会剩余(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利润之和)增量是面积表示的,总为正值,说明引进农业保险后提高了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社会福利增量的大小,取决于供给曲线由S到S′的移动程度即农民参与农业保险的程度,以及有关供给、需求弹性的大小。丁少群论农业保险的补贴上海保险,1992(10):12-14图3-3〓农业保险利益的分配示意图
上述分析说明:农业保险的引进可以增进整个社会的福利,但生产者和消费者各自从中所获得的利益并不相同。一般地,随着农民参与保险程度的提高和农产品需求弹性的减小,农业保险所带来的利益从生产者那里向消费者(包括初级消费者和最终消费者)转移,甚至农民原有的利益也流失到消费者手里,最后农民的平均利润将下降。也就是说,农业保险的长期实施对于农产品的消费者来说将带来外部经济,而对于投保农民来说则可能带来外部不经济。
但是,科斯认为,经济外部性并非一定会导致市场失灵,只要能建立明晰的私有产权,有关当事人就可以通过谈判和协商来消除外部不经济、补偿外部经济,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负的外部效应的受害者可以通过向其制造者索求补偿,以停止或减少这种活动,从而使这些损耗有形化;正的外部效应的受益者可以通过向其制造者提供补偿,以保持或增加这种活动,从而使这些溢出效应有形化。一个理性的、冷静的和精于计算的外部效应制造者就会寻求增加(或减少)这些正向(负向)外部性活动的途径,从而使外部效应内部化。使外部效应内部化,也可以设想双方聚集起来自愿达成一项协议或交易,但是这样做的成本是巨大的,效果也是没有保证的。科斯的理论遇到了实施上的巨大困难,因为很难做到他所想象的那种外部效应的制造者与受害者(受益者)之间进行的交易。实践中,在外部效应制造者与受害者(受益者)之间达成这种交易的困难有可能会大到无法克服的程度。因为协商过程本身是一种集体选择过程,如果有一方成几方不愿协商,或虽经协商,但不能达成意见一致,交易就不能成功。尤其是涉及人数较多时,协商的交易成本之高是人们难以接受的。此时,通常需要政府出面干预和调节。政府可以在利用税收来源对投保农民提供补贴的基础上强制实施农业保险制度,换言之,政府强制人们购买农业保险这种优效品,可以大大地节约交易费用。从这个角度,政府可以被看做是由公众建立的使外部效应内部化(或者用其他办法减少外部效应造成的社会福利损失)的公共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