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人很早就承担了政府在经济方面的一部分职能,发挥了管理、疏通、监督等重要作用。2006年9月颁布的《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就强调指出:“制定和完善文化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规范中介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可以看出,国家强调要不断进行文化中介组织的改革,表现出对文化经纪人发展的重视。稳定的政策支持,文化市场的进一步开放,给文化经纪人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一、 独立自主的文化企业制度在逐步建立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绝大多数文化经营单位都是国家机关的附属,人、财、物都由国家通揽通包,既没有自主性,也缺乏积极性。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国有文化经济单位政企不分的局面有了较大转变,但距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还有很长路途。因此,政府部门大力推动国有文化经济单位的转制工作,同时积极培育非公有制文化市场竞争主体,使文化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法人实体,从而为文化市场的持续繁荣发展建立良好的产业基础。
2004年1月,作为北京市文化体制改革的第一个突破口,北京市儿童艺术剧团改制计划启动。北京青年报社、市文化局下属的北京市文化设施运营管理中心、北京电视台下属的北京电视事业开发集团、市教委下属的北京高校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和北京市文化发展中心等五家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了北京儿童艺术剧院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后的北京儿艺凭借自身优势,精心策划和运营,对外部资源进行充分整合,对内部资源进行充分激活,短短两年时间就使儿艺变依靠“输血”为“造血”,实现了两个飞跃:演出场次由原来每年仅有100多场上升到400多场;总收入由2003年的77万元上升到2005年的5000余万元。同时,职工收入增加,年收入总额从2003年的200万元上升到2005年的600多万元。公司推出儿童舞台剧《魔山》、《迷宫》、《红领巾》等和电影《红孩儿大话火焰山》,获得了较大票房成功,新北京儿艺成为了全新的现代文化企业。除了推动北京儿艺这样的国企积极转制经营之外,我国在2005年颁布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取消了对演出单位所有制资格的限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演出市场的竞争,实行经营与管理分开,经营与经纪分开,对于建立现代演出企业制度起到极大的推进作用,为大量的民间演出经纪人提供了更自由的机会和平台。
二、 逐步开放文化市场,民营、个体、外资都可以参与文化市场的建设
〓〓文化市场的系统开放性,即文化商品和文化服务的流通、交换,不被不同地域所阻隔,不为行政条块所分割,而是按照市场经济的内在联系,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自由地流动。对内是畅通无阻的,对外是有条件开放的。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这一点显得更加突出。但由于受现行管理体制的制约,我国文化市场被人为地分成了若干块,加上地方保护、部门保护等因素,真正统一的国内文化市场体系尚未形成。这将是今后我国文化市场进一步发展的严重障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取消所有制壁垒、行业壁垒和地区壁垒的规定,就是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国内演出市场体系而做出的重大举措。在电影市场,2002年新的《电影管理条例》颁布,开始允许民营机构拥有独立拍摄和出品电影的主体资格,这一举措让很多充满活力的民营制片公司摆脱了以往拍摄电影必须由国有制片厂贴牌的限制,国营与民营公司基本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大大促进了电影市场的竞争和繁荣。
同时,在世贸谈判中,我国做出在音像制品、游戏软件、电影及报刊等外资准入并降低相应进口关税的承诺。这些只是我们开放市场的起步,以后,在文化市场的其他领域,也将扩大准入范围,努力打破行业壁垒,反对地方保护和垄断,加快市场结构调整和产业重组,提高我国文化市场整体实力和竞争力。2003年国家广电总局发布了《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其中规定,外资企业一般不得拥有中国内地电影院的控股权,但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等7个试点城市,外方持股比例可放宽至75%。2003年7月,全球影业巨头时代华纳公司在中国内地参资入股的首家影院——上海永华电影城宣布正式开业,这是中国入世后经国家批准的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的多厅电影院。尽管2005年末广电总局颁布的新规定取消试点城市,新建影院必须“中方控股51%以上或中方占有主导地位”,造成华纳从内地撤资,但上影集团、万达院线等内地合作方都吸收借鉴了很多“华纳”的影院管理模式,加快了中国本土院线建设。改革是一波三折的,但文化产业的全球化趋势不可阻挡,中国越发开放的文化政策将吸引更多的文化经纪人投身于产业大潮。
三、 政府采取有效的宏观调控机制,引导市场合理发展,规避文化经纪人的经营风险
〓〓市场的自发性、盲目性的缺陷,容易导致文化生产在总量、结构、布局、效益上的失衡,因此必须采取政策、法律、经济、舆论等多种手段对文化市场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以弥补市场自身的缺陷。健全的宏观调控体系应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以行政手段为辅,同时调控范围应主要限制在宏观领域。近年来,文化部等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在电子游戏经营场所、音像市场、演出市场的管理中采取多种手段相结合的办法,有效遏制了市场散乱小差、盲目发展的现象,调整了产业布局,市场比例更加趋向合理。
另外,由于国内经纪人市场远未成熟,经纪人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据一些娱乐经纪人介绍,他们最怕的是艺人不配合,比如一些演员、模特经常迟到,还不以为然;有时经纪人削尖脑袋安排明星到一些影响力大、收视率高的节目上露脸,可明星却偏偏不买账;有的新人刚出道,经纪人求爷爷告奶奶请来媒体捧场,不料新人却对记者不屑一顾、不理不睬;还有的经纪人千辛万苦请来圈内有名的造型师,不料妆化完后,明星自己不满意,当场把妆擦掉……不仅是这些工作的小摩擦,由于法律不完善,经纪人与艺人、合作方的法律纠纷更是时有发生,如2008年12月31日湖南卫视的深圳跨年演唱会,陈楚生“不辞而别,临场退演”,对现场演出、观众、电视转播及相关商业活动造成不良影响,陈与天娱公司各执一词,官司旷日持久,赔偿事宜迟迟不能落实,双方最终决裂。上述业内情况和案例反映了当前国内艺人与经纪公司之间的合作存在很多非规范、非理性的地方,亟需国家相关法律出台来规范和细化权责和管理制度,引导经营策略和经营方向,规避风险。四、 国际化的趋势,给我国文化产业带来挑战和发展机遇
从国际上看,文化实力已经成为综合国力的主要内容。在许多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已成为支柱产业。随着世贸的加入,外国文化资本和产品将会越来越多地进入我国,国际文化交流和合作更加活跃,国际间不同文化的相互渗透和冲撞更加激烈,文化经纪人面临的不仅仅是国内市场,更是广阔的国际文化市场。信息的国际化、物流的国际化、消费的国际化,都给文化经纪人增加了应战资本。
2008年的合拍影片《赤壁》的制片人张家振表示,《赤壁》命运多舛,缺乏专业人士是主要症结,请错了很多人。张家振在当年上海国际电影节论坛上说:“内地有一流的摄影师、美术师、剪辑师和武术指导,但却没有好的副导演,没有懂得掌控国际影片的制片。”在拍摄现场拍特效,“好莱坞的特效工作人员说,要拍‘水上戏’、‘火烧戏’就要在地里埋一条水管、一条火管,但这么做太费钱了,要好几百万美元,我们用不起。之后,又请了经验丰富的韩国特效组,但让我哭笑不得的是,因文化上的差异,韩国人只管放火,不管灭火,最后我只好请八一电影制片厂的人帮忙灭火”。《赤壁》由国内14家公司进行了投资,另外还有美国、日本、韩国的资金,尽管在拍摄中遇到种种困难,但张家振在这次合拍过程中,大大增长了合拍制片经验,学习到了国外的管理方式、财务计划和拍摄技术。《赤壁》兼顾到了国内外观众文化差异和趣味,影片最终的国内票房基本收回成本,利润主要还是来自海外市场。可以看出,只要经纪人以积极的姿态参与竞争,利用国际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全球性的市场网络,我国的文化产业既能借盘取经,也能在国际市场上获得巨大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