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1月30日,重庆地下党领导人员随同解放大军进入重庆市郊,胜利近在眼前。但是,对他们来说,更现实的不是即将到来的欢欣,而是无可挽回的痛心。因为,“胜利中也有一个大大不幸的消息:听说重庆渣滓洞集中营,解放前夕(11月27日)特务进行大屠杀”。对重庆地下党来说,重庆解放是一个悲喜交集的事情和悲喜交集的时刻,“我们回到重庆的第一天,一则以喜,一则以悲。喜的是重庆解放了,从此开始了新生活。悲的是大屠杀,许多好同志、好战友在黎明前的几十个小时,永远地离开了我们。不能和我们一起享受最后的胜利”邓照明:《巴渝鸿爪——川东地下斗争回忆录》,重庆出版社,1991年,第195页、198页。。
解放了的重庆,虽然没有成为撤退前的国民党秘密策划的“烂摊子”,但是,大门洞开的“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却在人们眼前展开了惨不忍睹一幕。对此,邓照明回忆说:“一进入屠杀的现场,真使人触目惊心。我虽然参加过抗日战争,经历过和处理过激战后的战场,但是这种屠杀后的场面,和那是不一样的。在现场和罗广斌同志见了面,由他引导我们细看了一遍。还会见了赵筱村同志,他是受重庆地下党的委托,办理被屠杀者的殡葬事宜。办法是将重庆的棺材都买下来,两三百副黑漆棺材,沿路摆成一条线,由殡葬工人将尸体用白绸子裹起来,一个个放入棺材内。这个特殊的措施,正在默默地慢慢地操作。黑棺材排成很长的一条黑线,慢慢地装尸体,这是我一生中遇见的第一次,使人悲痛难忍,并留下奇特的难忘的印象。” 见邓照明:《巴渝鸿爪——川东地下斗争回忆录》,第196页。处理这个令人惨痛的事情,就成为刚刚执掌政权的重庆市军政干部在计划欢庆胜利之前的头等大事。除了辨认尸体、安葬死者之外,还有一个摆在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是对这些人“在政治上应有一个交代,特别是杨虎城、罗世文、黄显声、车耀先等有着全国性影响的人物的被惨杀,应当及早有所表示。即是说,应当开一个隆重的追悼会。追悼会的日期定在了1950年1月15日,但是,在此之前需要处理的准备工作相当繁多而且复杂。首先,在被屠杀的300多人中,并不能统统都承认是烈士。其中,有些人有政治问题,不加区分,马马虎虎都承认是烈士,这在政治上是不严肃的,影响很坏的,于是,经过西南局与重庆市委的决定,对死难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只有审查完毕,定出烈士名单后,才能召开追悼会”邓照明:《巴渝鸿爪——川东地下斗争回忆录》,第199页。。当时,对死难者进行政治审查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当年重庆地下党的重要人物如肖泽宽、邓照明只能是“参加”,罗广斌和刘德彬也“参加”了这个工作,但显然主要是“提供情况”的角色。“这个特殊的审查死者的机构,由下列人员组成:西南军区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张××(名字记不住了)任主任,魏思文(重庆市委组织部长)任副主任,王永福、肖泽宽、邓照明、刘兆丰等参加。同时,讨论到有关同志时,邀请知情的人参加讨论。如罗广斌、刘德彬等同志,就参加过讨论。” 邓照明:《巴渝鸿爪——川东地下斗争回忆录》,第199页。当然,这个“提供情况”也不是随便一个脱险出狱的人都有资格的,即使是帮助辨认死者这种政治性不太强的工作,也只有钟林、傅伯雍等党员出狱者参加。除了帮助主持工作的党政领导确认死难人员的烈士资格之外,被组织信任的罗广斌、刘德彬进行的另一项重要工作,是对大屠杀事件进行两种性质和用途都很不相同的书写活动。一个是由罗广斌为重庆市委组织部撰写带有“内参”性质的《关于重庆组织破坏的经过和狱中情形的报告》;另一个是以罗广斌和刘德彬为主进行的,在已经确定的召开追悼会日期前后,编辑一本对大屠杀以及死难烈士情况做出全面介绍的公开发行的文字读物。
重庆解放后,随解放大军回到重庆的地下党领导肖泽宽、邓照明在歌乐山大屠杀现场见到了脱险的罗广斌,罗广斌随即被安排参加狱中死难人员的政治审查和编辑烈士追悼会的“会刊”《如此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与此同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工作安排给罗广斌,就是要他写一份关于集中营情况的详细报告,这个报告就是罗广斌撰写的《关于重庆组织破坏的经过和狱中情形的报告》(以下简称《狱中情形报告》)关于这个报告的情况,在歌乐山革命纪念馆白公馆楼上第四室,可以看到这样的文字说明:
重庆地下市委书记刘国定、副书记冉益智等的叛变和川东武装起义的失败,造成四川党组织被严重破坏,大批干部被捕牺牲,影响波及上海。这血的教训无比沉痛、无比深刻!狱中同志把希望寄托于未来,寄托于党。他们利用各种机会交换意见,从内部找根源,总结经验教训,并相互叮嘱,谁能活着出去,一定要向党转达这血与泪的嘱托。1949年12月25日(重庆解放后25天)白公馆监狱脱险志士、共产党员罗广斌同志向中共重庆市委交了一份两万余字的《关于重庆组织破坏的经过和狱中情形的报告》。报告中第七部分是“狱中意见”,它记述着狱中共产党员向党的最后寄语。
这8条意见,是狱中共产党员的奋斗经验总结,每一条都是发自肺腑;
这8条意见,是狱中共产党员的深刻思考,字里行间浸透着血与泪;
这8条意见,是狱中共产党员的衷心希望,活着的人,特别是共产党员不能忘记!。
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庆地下党在解放前夕遭受的这次沉重打击,总结其中的沉痛教训,早在解放前《挺进报》事件发生、重庆地下党遭到全面破坏之后就开始了。事件发生后继续领导地下斗争的邓照明曾在1948年12月到香港向地下党南方局领导人钱瑛汇报工作,到香港后进行的第一件事情也是撰写详细的书面报告。这份报告的内容是:一、四月份以来的经过及经验教训;二、川东组织情况及我们目前的困难;三、地方形势;四、来此前所定的政策;五、此次必须解决的问题。
对罗广斌的《狱中情形报告》,杨世元说:“重庆解放后,白公馆监狱和渣滓洞监狱都有一批政治犯越狱脱险。其中,是共产党员而又在当时为组织所承认的,在渣滓洞脱险者中是刘德彬,在白公馆脱险者中是罗广斌。新成立的重庆市委组织部,主要的就得通过罗广斌和刘德彬了解情况。罗广斌为此写了一份很长的很具体的《狱中情形报告》,谈到了《挺进报》案件和刘国定、冉益智等的叛变,谈到了两个监狱的情况和一些人的狱中表现。如果说小说《红岩》是构建一所大厦的话,《狱中情形报告》就是它的第一块基石。”杨世元:《大树不是从腰部往上长的——〈红岩〉著作权争执之我见》,未发表稿,见附录三。罗广斌的《狱中情形报告》是接受重庆市委组织部委托撰写的一份不公开的党内报告,由于这份秘密的报告至今仍然没有解密,即使是现在,要想看到报告的全文也是很困难的事情,在歌乐山革命纪念馆能看到的只是第七部分“狱中意见”的八个标题,拿在我手上的也只是这份报告的残篇。部分文本见本书附录二。现在可以看到的是其中的部分章节,如:一、案情发展;二、叛徒群像;三、狱中情形;四、脱险人物;七、狱中意见。这是一个非常重要和急切的实用文本,由于集中营空间特殊的封闭性,在其中发生的所有事情都带有很大的隐秘性,通过这份报告,重庆党组织就可以了解重庆地下党遭到破坏的详细情形和被捕人员在监狱中的具体表现,这不仅可以帮助党组织判断整个事件的性质,更重要的是帮助党组织对死难人员进行定性以便确定烈士名单,同时,对出狱人员进行甄别,以便确定合理的对待方式,包括对叛徒和变节分子进行应有的惩治,对没有不良表现的人根据个人经历和意愿进行合理的安排与使用。在所有这些实际用途中,后一条显得尤其重要。从罗广斌提供的“脱险人员”(只有白公馆部分)介绍中可以看出,除了毛晓初、郑业瑞等属于可以造就的进步学生外,其他人大多属于带有投机性质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员,这些人在监狱中大多意志薄弱,有的甚至品行不端,还有的干脆就是土匪、袍哥、特务。如何处置这些从魔窟中活着出来但政治面貌却又模糊不清的人,是一个政策性很强的事情,如果处置不当,就可能让某些坏人浑水摸鱼,披上革命志士的外衣。实际上,罗广斌在“报告”中说的“渣滓洞训导组长”“很坏的特务”白佑生,就曾经“出来后还假冒党员,到和平路脱险同志联络处去登记”。
当然,除了对脱险人员的介绍有很重要的实际用途外,对整个《挺进报》案件来龙去脉的介绍同样重要,其目的固然是为了让当时的党组织了解事情的真相,但也让今天的我们了解了小说《红岩》所从出的“本事”——未经修饰的事实。罗广斌的这个报告是把大屠杀当做革命工作中的一个“集体事故”来报告的,所以报告的角度主要不是展示国民党特务的暴行和革命者在集中营经受的考验,而是分析地下党组织内部的“工作失误”和党内叛徒的可耻行径。和日后罗广斌他们在口头报告会和在报刊上发表的文章以及最后完成的小说《红岩》中公开宣讲的“英雄群像”形成很大反差的是这份报告中第二部分的“叛徒群像”。罗广斌在这里详细剖析了包括重庆市委书记刘国定、市委副书记冉益智在内的6个叛徒被捕前的工作表现和被捕后叛变革命的详细经过。正像罗广斌在报告最后陈述的,“经济问题、恋爱问题、私生活”是所有叛徒“脱党腐化”以至最后叛变投敌的主要原因,而包括党的高级干部在内的大量叛徒的投敌又是造成重庆地下党组织遭到破坏、大量革命同志被捕牺牲的主要原因。这些“叛徒群像”在后来的小说《红岩》和电影《烈火中永生》中,被作者们浓缩成了叛徒的“典型形象”甫志高。这个浓缩的过程,从北京电影制片厂组织的电影剧本讨论会的发言中可以看出一二,如1963年8月24日的一次讨论会上,文化部副部长夏衍在发言中说:“叛徒一个可以了,不必多。中国人有民族气节,宁死不屈的。叛徒清楚一些即可以了,不必多。”见《〈红岩〉文学本第三次讨论记录》,原件藏北京电影制品厂档案室。一年后的1964年8月4日,在电影样片讨论会上,中宣部副部长周扬在发言中说到了叛徒甫志高:“小说中写了甫志高是有意义的。当然这种人不必去多写,但写写还是有意义的。”见《周扬等同志对〈红岩〉样片的意见》,原件藏北京电影制品厂档案室。
当然,罗广斌这个报告的“狱中情形”部分和后来公开发表的文章也有相当一致的地方,其中也写到某些革命者在监狱中和国民党特务进行斗争的情形。实际上,在《挺进报》事件中,只有部分革命者在监狱中的坚强斗争这一部分史实具有正面的“教育”意义,与此相关的“事件的发生”的原因只有吸取教训的负面意义,而事件的结局固然有悲壮的成分,但也不乏悲剧的意味。因此,在所有罗广斌、刘德彬解放后编写的公开文本如《如此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圣洁的血花》和口头报告中,这些具有反面意义的“现实”就是需要回避和舍弃的,即使在下一章将要讨论到的1956年开始的小说《锢禁的世界》的写作中,他们的初衷也是把“现实”的范围限制在集中营那个“锢禁的世界”之内。但是,辅导他们写作的四川省文联主席沙汀和出版的“订货”方中国青年出版社的编辑们却有更高的要求,他们认为写监狱里的斗争太被动,要求他们不能只是“坐在渣滓洞里写渣滓洞”,要写监狱外面的斗争,这就给作者们提出了超出题材承受能力的额外要求,因为,在渣滓洞之外而又和渣滓洞内的斗争相联系的不是什么主动的斗争,而是在即将全国胜利的情绪影响下重庆地下党所犯的“左”倾盲动路线,正是由于这个斗争路线的错误,才发生了几百人的集体入狱和集体被杀。对这个所谓“狱外斗争”的真实情形,我们可以从罗广斌报告中的“狱中意见”部分窥见一二。“狱中意见”只是罗广斌这个二万多字报告的一部分,但从中我们还是可以看到在公开的文学文本中只能藏而不露的大量“现实”——造成大批革命者被捕和被害的内部原因。但是,把这一部分相对明朗和有正面意义的历史,和后来公开发表的文本比如声称“十分真实”的《圣洁的血花》进行比较,可以发现,由于两个文本的写作目的和“用处”不同,所以呈现出来的“现实”就很不相同。“狱中情形”中也写到了狱中难友们的斗争活动,如在龙光章死后要求狱方召开追悼会,如新年举行的篮球赛和联欢会,如许晓轩在一位难友传看消息被发现后的挺身而出,也写到了监狱中的学习情形,但除此之外,还写到了许多不宜公开、只能在小范围内存在的“现实”,如一些地下党领导人的叛变、“软化”和参加特务安排的“工作”,还有就是在面临生死的最后时刻,狱中的革命者如何做管理人员的说服工作,争取得到他们的同情和帮助。可以看出,这份相当于“内参”性质的“报告”其主要功能是让上级了解集中营中的真实情况,当然,上级希望了解的不只是正面的斗争,也包括与此相反的种种信息。即使是表现正面的斗争,这个“内参”所披露的某些细节和公开的文本也有所不同,如龙光章的追悼会在此是“由所长主祭,全体难友陪祭”, 如春节联欢会中女室的化装表演是“杨汉秀杨汉秀是被捕入狱的共产党员,但也是国民党重庆市市长杨森的侄女,故解放后迟迟不能确定烈士身份。利用她的社会关系,正式要求所方准许女室表演,所方同意了”。这些真实的没有明显政治倾向性的细节在以后公开发表的“十分真实”的文本中都被舍弃了。
在解释《红岩》写作动机的时候,罗广斌和杨益言多次说过,狱中的老同志希望年轻的同志出狱后一定要把狱中斗争的情形写出来。实际上,狱中的老同志希望写出来的不只是狱中的斗争情形和革命精神,还有他们从失败和鲜血中总结出来的沉痛教训。罗广斌所写的“狱中意见”的第七点说到:“当眼看着革命组织的被破坏,每个被捕的同志都希望组织上能够提高一般的政治水平,严格的进行整风整党,把一切非党的意识、作风洗刷干净,不能容许任何细菌残留在我们的组织里面,被捕近十年的许晓轩同志很沉痛的口述过他对组织上唯一的意见,他们被捕前,重庆已发现消极隐蔽下,个别同志的思想、生活,有脱党腐化的倾向,并已着手整风,没有想到,后来这种腐化甚至破坏了整个组织,真是太沉痛了、太难过了,这种损失,是对不起人民的!希望组织上能够切实研究,深入地发现问题的根源,而且经常注意党内的教育、审查工作,决不能容许任何非党的思想在党内潜伏!”(见本书附录二)当然,两种写作的功用不同,前者可以公开传播,用以激励后人,而后者只能止于党内。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解放后的文学生产对于现实的“编码”方式所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即“内外有别”,可以进入文学的现实只能是革命斗争中的正确路线和正面形象,革命队伍中有负面价值的事件和行为只能进入党内报告而不能作为文学现实来表现。
差不多同一个时期,罗广斌、刘德彬进行的另一项文字工作,是在烈士评审工作的基础上,配合追悼会的召开,编辑一个对集中营大屠杀做出全面介绍用于公开宣传的文字读物。对这个工作,刘德彬曾经回忆说:“编辑工作由部队的张昕、丁一同志主持,我和罗广斌同志作具体工作。‘血录’一书中的第一篇文章《中美合作所真面目》系当时国民公报社的记者李宗禄所撰写,内容为:1.西南特务惊人大暴行;2.特区轮廓速写;3.两口活棺材;4.美帝国特‘合作臭史’;5.荒淫、无耻、欺骗、迷信;6.烈士鲜血凝成的仇恨;7.追还血债等等……”(见刘德彬:《还历史真面目》,未公开出版,见附录四)罗广斌他们编辑的最初成果应该是报纸形式的“特刊”,后来,在报纸“特刊”的基础上进一步编印了《如此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蒋美特务重庆大屠杀之血录》一书。在此基础上,中央革命历史博物馆筹备处又编辑了《美帝蒋匪重庆集中营大屠杀实录》一书,作为“革命史料丛刊”第一辑由大众书店发行。在国家文化部文物局副局长王冶秋撰写的该书的“说明”中说:“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底,在人民解放军即将解放重庆的时候,蒋匪下令屠杀在当地的最大‘集中营’——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里所有的政治犯;在二十七日一夜之间,有三百多位人民英雄遭了毒手。当这消息传到北京以后,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文物局就去信给重庆军管会,希望告诉我们这大屠杀的详情,并代为收集烈士们的遗物史料,以备将来在革命博物馆里陈列。三个月后,‘重庆市各界追悼杨虎城将军暨被难烈士筹备委员会’寄来了照片及特刊……本书编辑的初期,只看到照片及报纸形式的追悼会特刊。根据这些材料,我们大略分为四部分:照片、电文讲演、烈士事略、蒋匪罪行实录。后来又借到重庆市各界追悼杨虎城将军暨被难烈士筹备委员会编的‘如此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一书……现在我们这本书就是根据‘如此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来编排的。”见中央革命博物馆筹备处编:《美帝蒋匪重庆集中营罪行实录》,大众书店印行,1950年。这本书的出版,让这场惨痛事件广为人知,日后小说《红岩》的责任编辑张羽就是通过这本书对这个“大题目”留下了最初的印象,此时的张羽还在上海的《青年报》工作,几年后,他开始在中国青年出版社文学编辑室编辑人物传记,当年的那个印象让他很自然地把“江竹筠”列入了选题计划。在《美帝蒋匪重庆集中营大屠杀实录》一书出版前,中央革命历史博物馆筹备处还利用重庆市军管会寄来的照片在北京举办了一个“美帝蒋匪重庆大屠杀照片展览”,这个展览“先在北京图书馆,后移至故宫午门楼上展出,展出不到一个月,参观人数竟达15万人次。后应邀到天津、江苏、广东、河北等地巡回展出”王可:《王冶秋传》,文物出版社,2007年。。实际上,早在北京举办“美帝蒋匪重庆大屠杀照片展览”之前,烈士追悼会刚刚结束后的1950年1月18日,在重庆就隆重举行了“烈士遗物展览会”。当然,与其他地方举办的展览不同,在重庆展览会上,有更多的说服力比照片要强的实物展出,同时,还有说服力更强的包括日后《红岩》作者们在内的脱险人士的现场说法。
虽然是对同一件事情的叙述,但这些公开发行的文本和罗广斌给重庆党组织上交的内部报告相比,无论是内容还是行文都很是不同。这些公开文本完全撇开了造成重庆大屠杀的前因,把叙述重点放在对国民党特务血腥罪行的揭露上,这是在重庆解放初期对大屠杀事件公开叙述的主要方向。这些在烈士追悼会前后出版的书刊和举办的展览承接和延续了烈士追悼会的主题和氛围,通过调动群众的悲痛情感,把人们的愤怒情绪引导到美帝和蒋匪这些更明显和更清晰的对象身上。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后,为了激起人民对美帝国主义的“仇视、鄙视、蔑视”,全国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宣传活动,在重庆发生的这场惨案成为宣传教育的好材料,我们可以看到由革命博物馆筹备处稍后出版的“大屠杀实录”把“美帝”放在了“蒋匪”之前。在50年代早期,对各种敌人曾经实施的暴行的揭露是文艺宣传中的常见主题,如1951年上海剧专的师生们集体创作了话剧《美帝暴行图》,在《解放日报》发表后出版了单行本,后来剧专的师生们又把该剧搬上了舞台,公演了一个多月,观众达8万多人。
联系任可风、钟林、杨祖之等人的文章,我们可以看到,在差不多同一个时期生产的三种平行的关于重庆大屠杀事件的“真实历史”:一个是当事人从死亡的深渊侥幸逃出的历史;一个是接受组织审查的作为集体事故的历史;一个是作为政治神话向公众表白和宣扬的有关特务暴行的历史。有意思的是,这三种对历史的表述并非水火不容。至今仍被大多数人认为是由罗广斌和刘德彬所写的《如此中美合作所》一书中的《中美合作所血债》一文实际上是由任可风、钟林的文章修改而成。通过对刘德彬所说的“我和罗广斌同志合写的一篇文章《中美合作所血债》”刘德彬曾说:“我和罗广斌同志合写的一篇文章《中美合作所血债》,内容包括四个部分:从杨虎城将军杀起,血染白公馆,火烧渣滓洞,松林坡上再一次大屠杀。” (刘德彬:《还历史真面目》,未公开出版,见附录四)对这里刘德彬笼统说的他和罗广斌合写的文章《中美合作所血录》,有人又做了更详细的分工,即“血染白公馆(包括杨虎城将军的被害),罗广斌写;火烧渣滓洞,刘德彬写”。见恭正:《追踪〈红岩〉传说之谜》,重庆《联合参考》报,1993年8月14日第一版。这种说法在何蜀写的《被时代推上文学岗位的作家刘德彬》(《社会科学论坛》2004年第二、第三期)一文中有所澄清,他说出了该书的“汇编”性质:“1950年1月中旬,烈士追悼会结束后,他们在西南军区和《人民战士报》的干部领导下,把有关材料集中汇编为大会特刊,根据回忆和搜集到的材料,罗广斌写了《血染白公馆》一节,刘德彬写了《火烧渣滓洞》一节。”但还是没有说罗广斌、刘德彬的工作是“编写”而是“写了”。的“细读”,我们可以发现,这里所谓的“合写”,实际上是“合编”。因为,其中的《血染白公馆》显然是从任可风的《血的实录》而来,只有很少的文字改动,大多数的文字是原封不动地转移过来;《火烧渣滓洞》虽然做了较大的文字改动,但底子显然是钟林的文章《我从渣滓洞逃了出来》。当然,在解放初期,参加新政权工作的人们面临的事情千头万绪,在时间很是紧迫的情况下,要拿出应急使用的这样一本有关重庆集中营大屠杀的“全书”,使用“编写”的办法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因此,在此对罗广斌、刘德彬的《中美合作所血债》与任可风、钟林的文章之间的袭用关系进行陈说,目的不是要追究罗广斌、刘德彬与任可风、钟林之间的著作权关系,而是希望探究其中蕴涵着的复杂的文学史意义。因为,虽然是利用现成材料进行编写,但绝对不是说当事者是无所用心、随意为之的。相反,这件工作和评定烈士一样,是一件非常严肃的政治工作。《如此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一书的“编后小记”说,本书“对于文稿采取较慎重的态度,每篇文稿都经过几次改写并经过本会常委会通过”。 见刘德彬:《还历史真面目》,未公开出版,见附录四。通过对两种性质不同的历史记述之间的“占用”和“改写”关系的发现,起码可以说明如下问题:1.在罗广斌、刘德彬他们接受组织的安排对重庆大屠杀事件进行记述之前,已经有不少当事人对这一事件进行了相对另类的书写;因此,虽然不成气候,但还是存在着关于重庆大屠杀事件的不同声音;2.虽然说任可风、钟林他们的文章是对大屠杀的个人记忆和“私人写作”,但是,他们对事件的记述基本上还是在政治权威对事件进行解释的“框架”之中进行的,许多“不可告人”的“事实”例如罗广斌在他的“内参”报告中所说的组织破坏的原因和狱中某些革命者的投降变节的情节就没有进入他们的视野。因此,他们的记述的个人性是有限度的。也之所以如此,他们的文本才有被罗广斌、刘德彬利用和改造的价值。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进一步追问:“编写”者是怎么对原来的作品进行“编写”的?在“编写”中做了什么样的删改?这样的删改遮蔽了什么东西?如此“编写”的逻辑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