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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汉末儒学与建安体

第四节〓建安时期的文学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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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魏之际,文学创作中重抒情、重个性、追求文辞华美的倾向逐渐突出。与此相应,文学批评也开始较多关注文学特点、写作方法、文体风格等问题的探讨。然而,这种新变,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儒家传统的文艺思想,在建安文士的文学观中,仍然占有主导位置。儒家关于文学的政治教化作用、文与质的关系、作家人品与创作的关系等方面的传统观点,在建安文士中得到了较好的继承和发展。

一、 文章的价值和作用

传统儒家对文章著作一直很重视。《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记穆叔对范宣子问何为不朽,曰:“以豹所闻,此之谓世禄,非不朽也。鲁有先大夫曰臧文仲,既没,其言立,其是之谓乎?豹闻之:‘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ZW(]

《春秋左传注》,第10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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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之所以能不朽,一方面是因为可传圣人之道,竟其未遂之志,是“立德”的变态和延伸,即孔子所谓“有德者必有言”;另一方面是因为可直接对政治形势和社会生活产生影响,即可“立功”。《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引仲尼曰:“《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晋为伯,郑入陈,非文辞不为功。慎辞也!”[ZW(]

同上书,第110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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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子产善于辞令,巧妙地解释郑国攻陈的原因,从而避免了霸主晋国的兴师问罪,足见“言”有定国安邦的“立功”作用。正因为言辞有如此重大的作用和影响,所以要求君子重视修辞立言:“子曰: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修业也。”李鼎祚注引宋衷语曰:“业,事也”,“君子处公位,所以进德修业也”。[ZW(]

李鼎祚:《周易集解》卷一,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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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把立言(修辞)和立德、立功完全统一起来了。《论语·阳货》载孔子“恶利口之覆邦家者”,从反面说明了“言”的重要性,其精神与此是完全相通的。此后,儒家的荀子、扬雄等阐发了明道、征圣、宗经的思想。司马迁深感“古者富贵而名摩灭,不可胜记,唯倜傥非常之人称焉”,故“自托于无能之辞,网罗天下放失旧闻,考之行事,稽其成败兴坏之理”,著成《太史公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ZW(]

《汉书》卷六二《司马迁传》,第27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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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在儒家“立言”以不朽传统感召之下发愤著述的典型。

重视文学的社会功利,强调立言以不朽的传统,在邺下文士中得到进一步发扬光大。王粲《荆州文学记官志》:“夫文学也者,人伦之守,大教之本也。乃命五业从事宋衷新作文学,延朋徒焉。宣德音以赞之,降嘉礼以劝之。五载之间,道化大行。耆德故老綦母阖等,负书荷器,自远而至者,三百余人。于是童幼猛进,武人革面,总角佩觽,委介免胄,比肩继踵,川逝泉涌。亹亹如也,兢兢如也。遂训六经,讲礼物,谐八音,协律吕,修纪历,理刑法。六略咸秩,百氏备矣。”[ZW(]

《艺文类聚》卷三八,第6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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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文学,还停留在先秦的广义阶段,既包括经学与其他科学文化之“学术”,如文中提到的“六经”、“六略”、“百氏”、“礼乐”、“纪历”、“刑法”等,也包括诗赋与艺术性散文一类的“文章”,因而可以视为体现了王粲的文艺观。此文作于汉献帝初平四年(193)王粲依刘表期内,必然早于曹丕《典论·论文》。王粲的观点,显然直接源于汉儒关于《诗》可以“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的看法。只是王粲把它抬高到“人伦之首,教化之本”的地位,并用来泛指一切文学,这确实是前所未有的。

当然,对当时和后世文人产生更大影响的,还是曹丕《典论·论文》的论断:“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是以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故西伯幽而演《易》,周旦显而制《礼》,不以隐约而弗务,不以康乐而加思。”[ZW(]

《文选》卷五二,第22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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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丕所谓文章经国之大业,显然是从政治教化作用立论的,其范围包括封建国家政治生活中所必需的各种文体,如诏策、章表、奏议、盟誓、檄文、封禅文、碑铭、哀诔以及诗、赋、颂等,在制作礼乐、建立制度、封禅祭祀、外交、战争等各种重要场合都不可或缺,那么当然是“经国之大业”,是封建政治生活所必需的,故钟嵘径称之为“经国文符”(《诗品序》)。史书的修撰是为了总结历史经验,同时可以劝善惩恶,使统治者的功业德行得以流传后世,因而历代王朝都对它表现出高度重视。子书的内容也多与政治教化有关,“合其要归,亦六经之支与流裔”[ZW(]

《汉书》卷三○《艺文志》,第17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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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得到汉魏之际士人的推崇,并兴起子书创作的热潮。诗、赋这两种作品,魏晋时抒情性增强,但它们用于讽谏讥刺的传统并不曾被否定。《艺文类聚》载《典论》佚文一条:“议郎马融,以永兴中,帝猎广城,融从。是时北州遭水潦蝗虫,融撰《上林颂》以讽。”[ZW(]

《艺文类聚》卷一○○,第1730—17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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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丕对此显然持赞许态度。又曹植《上责躬诗表》称:“臣自抱衅归藩,刻肌刻骨,追思罪戾,昼分而食,夜分而寝。诚以天罔不可重离,圣恩难可再恃。窃感《相鼠》之篇,无礼遄死之义,形影相吊,五情愧赧。以罪弃生,则违古贤夕改之劝。忍垢苟全,则犯诗人胡颜之讥也。”[ZW(]

《三国志》卷一九《陈思王传》,第562—5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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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诗的美刺作用,对曹植精神世界的巨大影响。这种影响,魏晋时一直持续着。魏时刘劭作《许都》、《洛都》二赋,意在讽谏。葛洪批评当时诗作多虚誉溢美,失去《诗经》的讽刺精神;李充《翰林论》赞美应璩五言诗“风规治道,盖有诗人之旨焉”[ZW(]

李善、吕延济等注:《六臣注文选》卷二一,《四部丛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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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继承了关于诗的讽刺作用的传统看法。

所以,曹丕视文章为“经国之大业”,是与儒家历来所持的文学政教观紧密衔接的,是对文学的社会作用的高度提炼和概括,“这种纲领性的归纳和强调,确有独到之处,且极引人注目,以致被视为中国古代文论中‘提高文学的社会地位’的代表性论点”[ZW(]

徐公持:《魏晋文学史》,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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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丕关于文章的价值和作用,还有另一层面的论断,即“不朽之盛事”。这与“经国之大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一方面,文章本身,因其政治教化作用,是“经国”的内容之一,所以可不朽。另一方面,“夫著作书论,乃欲阐弘大道,推演事义,尽极情类,记是贬非,以为法式,当时可行,后世可修”[ZW(]

桓范:《世要论·序作》,魏徵《群书治要》卷四七,《四部丛刊》本。

[ZW)],仍源于儒家立言不朽的传统。立德唯圣人所能,立功为权势之阶,富贵所系,但机遇难得;唯立言一项,不依赖于他人,全在个体把握,一般士人都可践行,故曰“不假良史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曹丕本人虽贵为太子和帝王,却仍孜孜追求通过著述以致不朽,对以著作传世的人深表钦慕。《太平御览》卷五九五引《典论》佚文说:“余观贾谊《过秦论》,发周秦之得失,通古今之制义,洽以三代之风,润以圣人之化,斯可谓作者矣。”崇敬之情溢于字里行间。在《与王朗书》中又说:“人生有七尺之形,死为一棺之土。唯立德扬名,可以不朽;其次莫如著篇籍。疫疠数起,士人凋落,余独何人,能全其寿?”[ZW(]

《太平御览》卷九三,《四部丛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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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没有谈立功,似有置立言于立功之上之意。他对去世未久的徐幹留下一部《中论》深表赞美,说:“著《中论》二十余篇,成一家之业,辞义典雅,足传于后,此子为不朽矣。”[ZW(]

《三国志》卷二一《吴质传》注引《魏略》,第6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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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论》就是曹丕欲传名于后,以求不朽的著作。书成后,甚为自得,登极之初,即抄录一份送孙权,一份送张昭。明帝曹睿时又刻石于太学,共立六碑。

曹丕的文章观念,其实代表了建安文士的共识。即以功名心特别强烈的曹植来说,虽然说过“庶几戮力上国,流惠下民,建永世之业,流金石之功,岂徒以翰墨为勋绩,辞赋为君子哉”,似乎对文学极为轻视。但他同时又说:“若吾志不果,吾道不行,亦将采史官之实录,辨时俗之得失,定仁义之衷,成一家之言,虽未能藏之名山,将以传之同好,此要之白首,岂可以今日论乎!”[ZW(]

《三国志》卷一九《魏书·陈思王传》注引《典略》,第5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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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功业不就的情况下,仍有以著作不朽的意思。其《薤露行》诗说:“孔氏删诗书,王业粲以分。骋我径寸翰,流藻垂华芬。”[ZW(]

曹植:《曹子建集》卷六,《四部丛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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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把文章视为王业的一部分,同样可以千古流芳。大抵曹植轻视文章,是一时的愤激之语。[ZW(]

鲁迅《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说:“但子建却说文章是小道,不足论的。据我的意见,子建大概是违心之论。这里有两个原因,第一,子建的文章做得好,一个人大概总是不满意自己所做而羡慕他人所为的,他的文章已经做得好,于是他便敢说文章是小道;第二,子建活动的目标在于政治方面,政治方面不甚得志,遂说文章是无用了。”笔者同意鲁迅的观点。

[ZW)]其挚友杨修却信以为真,特意写信批驳曹植的观点:“修家子云,老不晓事,强著一书,悔其少作。若此,仲山、周旦之徒,则皆有愆乎!君侯忘圣贤之显迹,述鄙宗之过言,窃以为未之思也。若乃不忘经国之大美,流千载之英声,铭功景钟,书名竹帛,此自雅量素所蓄也,岂与文章相妨害哉?”[ZW(]

《三国志》卷一九《魏书·陈思王传》注引《典略》,第5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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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文章与“经国之大美,流千载之英声”连结在一起,其立意与曹丕“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极为相近。稍后桓范也说:“且古者富贵而名贱废灭,不可胜记,惟篇论倜傥之人为不朽耳。夫奋名于百代之前,而流誉于千载之后,以其览之者益,闻之者有觉故也。”[ZW(]

《世要论·序作》,魏徵《群书治要》卷四七,《四部丛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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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这种普遍的文学观念,提高了邺下文士的社会地位,激发了他们的创作热情,鼓励他们积极投身于著书立说和诗赋创作中去。这无疑是形成建安文学彬彬之盛的重要原因。

二、 文与质的关系

在先秦儒家著作中,“文”与“质”往往用来称述人物道德品质、文化修养,或概括政治、社会生活,其内容都相当宽泛,非单指文章而言,但其中包含了语言著述、文化学术,与文章有关。文的本意是线条、色彩交错,引申为华丽、有文采之意。凡事物未经雕饰即谓之质,如器具的毛坯、绘画的底子,因此质含有质朴、朴素的意义。文采雕饰是外在的,人为的,而毛坯、底子是内在的,本然的,因此文、质又分别具有外部形式和内在本质的意义。正因为这对概念内涵的多样性,才可以用来表述几乎一切自然现象和社会生活。

《论语·雍也》载孔子语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ZW(]

《论语正义》卷七,清同治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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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原意是就君子人格的养成提出标准。质是指原始的、本能的、自然的品性,文指礼乐教化等一切可以将人的生物性修炼、升华、美化的文明。《论语·泰伯》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ZW(]

《论语正义》卷九,清同治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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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宪问》说:“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ZW(]

《论语正义》卷一七,清同治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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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揭示了达到君子(成人)的途径,又暗示了“文”的内容。在儒学思想体系中,文学修养本来就是人格修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文质彬彬”命题的提出,对后代文学批评的影响是巨大的。后人或引申为文学风格应该丽采与质朴结合,或应内容与形式并重。这其实是一种高远的理想境界,一种不断完善、永无止境的审美追求,在大多数情况下,是难以完全实现的。

从表面看,孔子非常重视文,追求质文相称,对二者并无高下轻重之别。然而,由于孔子只把文作为修成君子人格、推行礼乐教化的手段,当二者不可兼得而有所轩轾时,孔子的态度是很明确的。《论语·学而》说:“行有余力,则以学文。”[ZW(]

《论语正义》卷一,清同治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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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文视为余事。《论语·八佾》:“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矣。’”[ZW(]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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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从子夏所问诗句中体会到先仁后礼、先质后文的道理,以绘画之事先有素底后加色彩为喻,让子夏自己去领悟。子夏驰骋想象,果然从孔子的比喻中体会到仁义之“质”与“文”的关系。刘向《说苑》载孔子语曰:“吾思也,质素,白当正白,黑当正黑,夫质又何也?吾亦闻之,丹漆不文,白玉不雕,宝珠不饰,何也?质有余者不受饰也。”[ZW(]

刘向:《说苑》卷二○《反质》,《四部丛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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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是否说过这段话,固然未可轻信,然而,联系他“绘事后素”、“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的思想,这种先质后文、质美则自文的观念,无疑是符合孔子精神的。

邺下文士在文质关系论上继承了儒家传统,同时又有发展变化。曹丕《与吴质书》:“观古今文人,类不护细行,鲜能以名节自立。而伟长独怀文抱质,恬淡寡欲,有箕山之志,可谓彬彬君子矣。”[ZW(]

《三国志》卷二一,第60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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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幹是邺下文士中最为曹丕所称赏的,因为他“怀文抱质”,符合儒家“文质彬彬”的人格理想和审美标准。所谓“抱质”,指他志高节清,是从道德品行上着眼;所谓“怀文”,指他著成《中论》二十余篇,足以不朽,是从文章学术上评价。儒家论人,德行第一。在很多情况下,质与文的关系,实际上成了德与文(或艺)的关系。徐幹自己的思想,亦可与曹丕的评论互相发明。他在《中论·艺纪》中说:

艺者所以旌智饰能,统事御群也,圣人之所不能已也。艺者以事成德者也,德者以道率身者也;艺者德之枝叶也,德者人之根干也。斯二物者,不偏行,不独立。木无枝则不能丰其体干,故谓之瘣;人无艺则不能成其德,故谓之野。若欲为夫君子,必兼之乎?[ZW(]

徐幹:《中论》卷上,《四部丛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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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幹首先指出德是人的根本,艺是德的枝叶,二者自有本末轻重之分。然而,徐幹并不因此像道家、法家那样否定、排斥艺。他继承并发展了儒家重“艺”的思想,从孔子“文”、“质”统一的观点来论述“艺”与“德”的关系。“艺”属于文,是人的外在文采的一种表现;“德”属于质,是人的内在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不能无艺,否则不能成为纯粹、文雅、完美的人。艺不能离德,否则就失去了根本和依托。真正的君子,必须以艺成德,德艺兼备。“故恭恪廉让,艺之情也;中和平直,艺之实也;齐敏不匮,艺之华也;威仪孔时,艺之饰也”,二者是相辅相成,互为一体的,所以“宝玉之山,土木必润;盛德之士,文艺必众”[ZW(]

《中论》卷上,《四部丛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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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如此,徐幹特别强调通过艺来修炼德行,培养人才:“美育群材,其犹人之于艺乎?既修其质,且加其文,文质著然后体全,体全然后可登乎清庙,而可羞乎王公。故君子非仁不立,非义不行,非艺不治,非容不庄,四者无愆,而圣贤之器就矣。”[ZW(]

《中论》卷上,《四部丛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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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先秦儒家那里,艺文只是成为君子的阶梯,徐幹则把它视为“圣贤之器”所不可缺少的素质,其地位显然大大提高了。

关于德行与艺文的关系,王粲也有论述。他在《砚铭》中说:“昔在皇颉,爰初书契,以代结绳。民察官理,庶绩诞兴。在世季末,华藻流淫。文不写行,书不尽心。淳朴浇散,俗以崩沉。墨运翰藻,荣辱是若。念兹在兹,惟玄是宅。”[ZW(]

《艺文类聚》卷五八,第10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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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德与文统一的要求出发,王粲主张文学创作应与作家外在的“行”和内在的“心”相一致,不能文人无行。为此,他严厉批判了汉末辞赋创作中“华藻流淫,文不写行,书不尽心”的不良倾向,表现了对作家人品的严格要求。这种要求,自然是符合儒家传统的文艺思想的。

应玚的《文质论》是表达邺下文士文艺思想的又一篇重要文献。一般认为,此文是针对阮瑀《文质论》而发。阮瑀所论的质与文,与孔子一样,主要是就人的修养而言的。但是在“文”与“质”的关系上,阮瑀反对孔子“文质彬彬”的见解,重质而斥文,推崇以自然“敦朴”为主旨的老庄思想。他认为美的形式是没有实用意义的,犹如“日月丽天”,虽有光彩但“远不可识”,并进而认为“丽物苦伪,丑器多牢”,“大臣木强,不至华言”[ZW(]

《艺文类聚》卷二二,第4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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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了老子“美言不信,信言不美”的看法,表现出把优美的形式与质实的内容对立起来的倾向。应玚在文质观上维护孔子的思想,批评阮瑀“弃五典之文,暗礼智之大,信管望之小,寻老氏之蔽”。他主张文与质不可分割,犹如“日月运其光”,“芳华茂于春”,二者不可偏废。“质者端一”,固有其“潜化利用”的实用价值,但“文”也是治世经国所必不可少的,如“摛藻奋权,赫弈丕烈,纪禅协律,礼仪焕别,览坟丘于皇代,建不刊之洪制,显宣尼之典教,探微言之所弊”[ZW(]

同上书,第4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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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正所谓“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应玚在阐发文的重要性时,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以下几句话:

若夫和氏之明璧,轻縠之袿裳,必将游玩于左右,振饰于宫房,岂争牢伪之势,金布之刚乎?[ZW(]

《艺文类聚》卷二二,第4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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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句话,是针对阮瑀“若乃阳春敷华,遇冲风而陨落;素叶变秋,既究物而定体。丽物苦伪,丑器多牢。华璧易碎,金铁难陶”[ZW(]

同上书,第4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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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语而发。阮瑀认为,“文”虽丽却多华而不实,“质”虽没有动人的外表,但利于致用。应玚在此针锋相对地指出,“文”可以娱乐耳目,美化生活,这正是它的作用,因此根本无需从是否牢固坚实的角度去与“质”争长短。文艺的娱乐作用、审美作用,先秦两汉已有人认识到。如《荀子·礼论》、《吕氏春秋·仲春纪》都肯定了美丽的色彩、悦耳的音乐具有“养目”、“养耳”的作用,为人性所需。汉宣帝说辞赋“大者与古诗同义,小者辩丽可喜,譬如女工有绮縠,音乐有郑卫”[ZW(]

《汉书》卷六四下《王褒传》,第28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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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毅在《舞赋序》中为“郑卫之乐”辩护道:“夫《咸池》《六英》所以陈清庙、协神人也;郑卫之乐,所以娱密坐,接欢欣也。余日怡荡,非以风民也,其何害哉”[ZW(]

《六臣注文选》卷一七,《四部丛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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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充分肯定了诗赋、音乐的娱乐和审美作用。应玚则把这种作用与“文”的巨大政治作用并提,足见其重视程度,从中颇可看出儒家传统文艺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发展变化。而这种发展变化,是以儒家重视文的作用为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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