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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讲〓布瓦洛和新古典主义诗学

三、 布瓦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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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瓦洛(Nicolas Boileau,1636—1711)的一生,几乎是与路易十四的统治时期(1643—1715在位)相重合的。可以这样说,他作为路易十四统治的黄金时代的见证者,也见证并推动了法国文艺的黄金时代。布瓦洛是新古典主义文论和美学的集大成者,他的思想是新古典主义理论达到成熟的理论形态。他的理论既概括了法国新古典主义文学实践的优秀成果与成功经验,又是古典精神在文学领域内的集中体现,更是对文学发展的规范、批评与指引,是新古典主义审美精神的杰出代表。年轻时期布瓦洛和当时著名作家拉辛、莫里哀、博马舍、拉·封丹等结为密友,支持他们的创作。中年时期,他和宫廷关系密切,得以觐见路易十四并写了献给国王的《书简诗》,得到这位太阳王的赏识,从而得以进入宫廷,成为宫廷诗人。在1669—1674年间,布瓦洛写下了《诗的艺术》,长达一千多行,通篇贯彻了以理性为核心和以古希腊罗马为典范的古典主义创作原则。《诗的艺术》1674年发表后深受路易十四赞赏,钦定为古典主义文学的理论法典。此书为布瓦洛赢得了极大的声誉,由此他被世人称为古典主义诗歌的立法者。路易十四曾把他在文艺上所做的工作与首相马扎林在政治上的所为相提并论,可见路易十四对布瓦洛的倚重。

布瓦洛的《诗的艺术》构筑了法国新古典主义文学理论的最高成就与最高纲领。第一章为总论,概括了文艺创作的一般原则,其中有不少都是直接针对当时文艺界的不良现状的,既针砭时弊,又具有对创作的指导规范作用,非常有理论价值。第二章讨论次要的诗体,如牧歌、悲歌、颂歌、讽刺诗等;第三章讨论主要的诗体,即悲剧、史诗、喜剧等,不同体裁之间的原则性要求泾渭分明,对悲剧、史诗和喜剧的情节、人物、语言等等方面给予了严格的艺术规范,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引起最大争议的“三一律”问题。

总的来说,《诗的艺术》作为创作法则,从以下几个方面规定了法国当时的新古典主义创作:

第一,处处强调理性,把理性的原则放在了高于一切的位置。

关于理性,我们上面讲笛卡尔时已经讲过,这里补充一点,在西方传统思想文化视野中,追求理性就是追求善,追求真理,追求秩序,追求条理与逻辑,讲求节制。这样一种理性观,构成了布瓦洛在处理一切文艺问题时的基本思路,如内容与形式问题、情感与理性问题、艺术真实问题、创作目的与创作效果问题、创作方法问题、文体规范问题、文本结构问题等。布瓦洛有句名言:要爱理性,要使一切文章永远只凭着理性获得价值和光芒。具体地来说,理性创作的第一个要求就是真实性,他据此推出自己的艺术真实观:

切莫演出一件事使观众难以置信,

有时真实的事很可能不象真情。

我绝对不能欣赏一个背理的神奇,

感动人的绝不是人所不信的东西。布瓦洛:《诗的艺术》,任典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33页。

布瓦洛认为,真实并不是指原样照搬,而是对生活逻辑与情感逻辑的符合。这和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要把谎话说得圆”是一脉相承的。第二个要求是,在处理题材、进行文章构思的时候,也要符合理性。他明确指出:“在写作之前先学构思清楚。全要看你的文思是明朗还是暧昧,你的文词相应地就是含糊或清晰。你心里想得透彻,你的话自然明白,表达意思的词语自然会信手拈来。”同上书,第11页。此外,在结构上,“必须里面的一切都能够布置得宜,必须开端和结尾都能和中间相配,必须用精湛的技巧求段落的匀称,把不同的各部门构成统一和整体”同上书,第13页。。这显然可以看做与亚里士多德“有机整体”的思想遥相呼应,古希腊的创作原则在此获得重生。在内容与形式的关系问题上,布瓦洛以理性对二者进行平衡,提出二者之间应当有和谐关系,并强调内容对形式的统帅作用:“不管写什么主题,或庄严或谐谑,都要情理和音韵永远地互相配合。二者似乎是仇敌却并非不相容。音韵不过是奴隶,其职责只是服从……在义理的控制下韵不难低头听命,韵不能束缚义理,义理得韵而愈明。但是你忽于义理,韵就会不如人意;你越想以理就韵就越会以韵害义。”布瓦洛:《诗的艺术》,任典译,第3页。这里他明确指出内容决定形式,不能以文害意,形式必须服从内容,只是内容的奴隶。

第二,模仿“自然”。

古希腊也提倡模仿自然,但“自然”这个词在新古典主义这里,意义已经发生了变化。在17世纪,“自然的”一词是指任何一个物类所共有的性质所在,也就是“本质”与“本性”。那么人的“自然”是什么呢?笛卡尔作为17世纪思想的先驱、近代理性主义的鼻祖,他认为人的“自然”就是人的良知或理性,也就是正确地作判断和辨别真假的能力,并且这种能力是人人生而有之的。因此模仿“自然”,最终也就是模仿“理性”。因此布瓦洛要求艺术家模仿自然,就是模仿人的自然或人性自然也即理性。

你们唯一钻研的就应该是人性自然,

谁能善于观察人,并且能鉴识精审,

对种种人性衷曲能一眼洞彻幽深;

谁能知道什么是风流浪子,守财奴,

什么是老实、荒唐,什么是糊涂、吃醋,

那他就能成功的把他们搬上剧场,

使他们言、动、周旋,给我们妙呈色相。同上书

,第54页。

这段文字表明,所谓“自然”,其实就是人所体现出的各种本性,而艺术家对人的本性的模仿,必须得符合情理,这样才是真实性的保证,因为“自然就是真,一接触就能感到”同上书

,第3页。。所以,布瓦洛强调,我们切不可乱开玩笑而损害常情常理,在创作中要力求表现人的“自然”;因为自然的真实是人人都有体验的,艺术家的使命正是在于捕捉和传达这种自然人性。这是用理性主义对古希腊模仿自然说的新阐释。

第三,遵守“三一律”。

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就已经提及时间、地点、行动的三个整一,但是并没有成为规则和衡量作品成败的标准,直到17世纪,才成为文学的法规,成为新古典主义“趣味”的不容置疑的规则。布瓦洛对“三一律”作了这样的阐述:

剧情发生的地点也要固定、说清,

比利牛斯山那边诗匠能随随便便,

一天演完的戏里可以包括许多年:

在粗糙的演出里时常有剧中英雄,

开场是黄口小儿终场是白发老翁。

但是我们,对义理要服从它的规范,

我们要求艺术地布置着剧情发展;

要用一地、一天内完成的一个故事,

从开头直到末尾维持着舞台充实。布瓦洛:《诗的艺术》,任典译,第32—33页。

可见,三一律的灵魂实质上仍然是理性,以及理性指引下的真实观。

此外,布瓦洛是相当重视语言的。实际上文学语言问题是自文艺复兴以来的古典主义思潮的主导问题之一,布瓦洛也看到了民族语言对于民族文学的提升和促进作用。

你尤其要注意的是那语言的法程,

你的文笔再大胆也莫犯它的神圣。

你的诗让我读着尽管是铿锵入耳,

文不顺词又不妥,再动听也是徒劳。

我的看法绝不容借别字立异标奇,

也不容诗句臃肿不求通只求扬厉。

总之,语言不通顺,尽管你才由天授,

不论你写些什么总归是涂抹之流。布瓦洛:《诗的艺术》,任典译,第12页。

总的来说,布瓦洛的理论表现出了两个基本信条,这也是新古典主义的基本思想主张。第一,文学要有普遍永恒的绝对标准,而这个标准只能是理性。因此,只有符合理性的作品才必然带有普遍性和永恒性,才是好的作品。而在过往历史中产生的那些作品中,只有经受住人类理性考验、选择的作品才是最好的作品,才足以担当今人创作的典范。第二,在长期的历史考验中流传并受到长久、高度赞赏的作品,才是好作品。以这样的标准来衡量的话,那么古希腊罗马作家流传至今的经典作品无疑是最好的典范,因为它们正是经受了相当长的时间考验,又受到了广泛赞赏的,这就是新古典主义高举古希腊罗马大旗的根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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