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沉醉于玫瑰
我沉醉于爱玫瑰的少女
我沉醉于四月的沉醉
——纪弦《四月的沉醉》
玫瑰花,斓开在碧栏杆下。
我愿那:
妒我的无情风雨莫吹打!
我愿那:
爱我的多情游客莫攀摘!
我愿那:
红颜常好不凋谢,
好教我留住芳华。
——龙榆生《玫瑰三愿》
此刻你面前是一盆玫瑰
令人难以忘怀,充满了
无法企及的存在与承诺
比赠予更高的赠予,那呈现
或许是我们,我们的完美。
——里尔克(Rainer Maria Rilke,1875—1926)
你知道玫瑰比人类还老吗?化石显示,它在地球上已有七千万年的历史。产地遍及北半球,现今品种多达一万以上。最早的纪录据说是三千多年前巴比伦的空中花园(Hanging Gardens),作为世界七大奇景之一,花园中的花草就包括玫瑰。
玫瑰是肉体与精神、性感与灵性的完美结合。它的娇艳柔美使它成为小爱神丘比特的代言人,据说还有春药的功效。它的纯洁高贵却召唤心灵的崇高神圣,因此每每被用作宗教的象征。在基督教里,红玫瑰是耶稣受难时血流到土里长出来的,而白玫瑰则代表圣母玛利亚。回教有近似的说法,穆罕默德的汗水流到土里,长出了玫瑰和稻谷。玫瑰浓烈的芬馥令人愉悦舒畅,乐观面对人生,因此又是治疗恐惧和忧郁症的良药。自古至今,玫瑰所启发的诗歌、神话、音乐、绘画、电影……不可胜数,美不胜收。
根据希腊神话,一天早晨,花神在森林里发现一位仙子的尸体。她心痛这位少女的早夭,决定赋予她新的生命。于是,她向爱神求得美丽、魅力与喜悦,请西风将云雾吹散,让太阳神将温煦的阳光照耀着她,又请酒神赐予醉人的芳香。最后,她用晶莹的露珠做成一顶冠冕,戴在她的头上,造就了西方文明里最神秘、最隽永的花。
荷马史诗《伊里亚特》(The Iliad)里的晨曦女神有“玫瑰色的纤纤玉指”,英雄盾牌上刻着玫瑰的图饰。十三世纪的法文长篇叙事诗《玫瑰传奇》(Le Roman de la Rose)描写诗人在梦中追求玫瑰花苞,是一则爱情寓言。十六七世纪的英诗常以“玫瑰色的双颊”(rosy cheeks)来形容美女(胭脂想必受此启发),沿用至今。苏格兰诗人博恩(Robert Burns,1759—1796)的《吾爱》(My Love)以其简单的语言和淳朴的感情而流传后世:
吾爱好比红玫瑰,
灿烂初放六月天。
吾爱好比歌一曲,
优美旋律满人间。
舒伯特的《野蔷薇》,爱尔兰的民歌《夏日最后的玫瑰》,都是家喻户晓的歌曲。三十年代的上海,姚莉唱红了《玫瑰玫瑰我爱你》,后来译成英文,五十年代曾风靡美国;台湾作家王祯和一九八四年的讽谕小说也用它作为书名。一九六〇年的港片《野玫瑰之恋》里,葛兰饰演一类似卡门的妖媚歌女,一九九九年此片被《亚洲周刊》选为二十世纪一百部最佳中文影片之一。同年的奥斯卡金像奖得主《美国丽人》(American Beauty,台湾译为《美国心·玫瑰情》)其实是一种红玫瑰的名字,片中男主角不堪现实生活的挫败和空虚,幻想他就读高中的女儿的好友,裸体上覆盖着鲜红的玫瑰花瓣,向他求爱。荒谬剧场式的故事以男主角被枪杀、家破人亡的悲剧收场。
红玫瑰象征爱情,白玫瑰象征纯洁。直到今天,它们仍在情人节和婚礼等庆典仪式里担任重要的角色。希腊女诗人萨福(Sappho)早在西元前七世纪就封玫瑰为“花后”。几千年来西方文化一直视玫瑰为花后,茉莉为花王。其实,玫瑰的可见度和受欢迎度远超过茉莉。其颜色,姿态,芳香的万千风情,其他花种也难以企及。欧美到处有玫瑰园,其创始人是拿破仑的皇后约瑟芬(Josephine)。一八〇五年她在巴黎郊外开辟了一座占地六百五十英亩的玫瑰园(Jardin de la Malmaison),搜集了当时世界上所能找到的所有品种,同时皇家园艺家也勤于培植新品种的结果是,园内一共种了两百五十株玫瑰,大多数的品种来自法国本土。其中一百六十六种由画家雷杜特(Pierre-Joseph Redoute,1759—1837)为它们作彩色素描,给后代留下珍贵的史料。
古埃及人喜爱花草,每年用来插花编花环的数量令人咋舌。仅是阿牡神庙(Temple of Amun)一处,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就用了近两百万束的鲜花!考古学家在法老墓中发现了陪葬的玫瑰花环。公元前三三〇年亚历山大征服埃及,将这方面的知识和习俗引入欧洲。罗马帝国征服波斯和中东后,此风更盛。罗马人对玫瑰情有独钟,最极端的例子是罗马皇帝尼禄(Nero,37?8)。这位草菅人命兼性变态的暴君,酷爱玫瑰。在他新建的黄金宫殿里,喷水池喷的是玫瑰露,地上铺的是厚厚的玫瑰花瓣,衣物、床单、被褥、器皿、坐垫……都用玫瑰露浸过;喝的是玫瑰酒,吃的是玫瑰布丁;连饲养的飞禽翅膀上都滴了香露,当它们飞翔时,薰风习习。尼禄还精心设计了圆拱形的天花板,上面绘着蓝天白云,机关控制的网子可以拉开,让玫瑰花瓣自天而降。千千万万的花瓣香到令人窒息,多到将人活埋的地步!我们怀疑他到底是爱玫瑰呢,还是虐待狂?
公元一千年,阿拉伯“医王”阿维森那(Avicenna, 980—1073)在将玫瑰与诸金属混合的实验过程中,发明了蒸馏法,就此改写了芳香历史。阿拉伯成为当时香水、香油的制造中心,从印度、中国等地输入原料。十三世纪,欧洲十字军东征带回的战利品之一就是波斯的玫瑰油。十五世纪的意大利,尤其是威尼斯,是进口近东及远东香料的枢纽。王公诸侯和新兴的富商阶级极尽奢华之能,争相使用香水、香油,进一步推动了欧洲的芳香文化。历史上著名的玫瑰战争(War of Roses)是英国两大家族的王位争夺战:兰开斯特以红玫瑰、约克以白玫瑰作为族徽,打了三十年(1455—1485),最后以红玫瑰和白玫瑰联姻,兰开斯特建立都铎王朝的喜剧收场,至今红玫瑰仍是英国的国徽。
十六世纪时,保加利亚领先用两次蒸馏法提炼出玫瑰精油,至今它仍是欧洲主要的玫瑰产地,产量占全世界的四分之一。每年六月初,保加利亚在玫瑰谷卡珊拉克 (Kasanlak)举办“玫瑰节”,这个节庆有一百年以上的历史。可想而知,历时数日的活动都围绕着玫瑰:去玫瑰园采花,品尝玫瑰酒、玫瑰果酱、玫瑰糖果,参观玫瑰博物馆和玫瑰精油工厂,观赏玫瑰公主选美赛等等。值得一提的是,美国洛杉矶每年一月也有著名的玫瑰花车游行(Rose Parade),在帕萨蒂纳镇(Pasadena)举行,华航曾代表台湾地区参赛,还得过奖。
丰富的历史,传奇的色彩,玫瑰早已成为西方语言的一部分。英文里“玫瑰色”(rosy)是美好、顺利的意思,“玫瑰色眼镜”(rose-colored lenses)代表天真、乐观,“玫瑰床”(a bed of roses)近似温柔乡,“美酒与玫瑰的日子”(days of wine and roses)意味着浪漫风流的生活方式。“停下来嗅嗅玫瑰吧!”(Stop and smell the roses)是劝人不要只顾工作而忘了享受人生。
玫瑰油主要来自三种玫瑰:浅红色的“大马士革” (Damascus,又名“土耳其”、“保加利亚”、“摩洛哥”)玫瑰,粉红的“包心菜”(Cabbage,又名“印度”)玫瑰,和深红色的法国玫瑰。玫瑰花瓣含百分之零点零三的精油,三十朵玫瑰才提炼出一滴,六万朵才提炼出一盎司,一百万朵才提炼出一公斤!现在的市价大约是一千美金一盎司,远比黄金珍贵。因此,玫瑰油素有“液体黄金”之称,过去欧洲曾以它作为贸易的通行货币。
即使你负担得起,还是要珍惜它,万万不可浪费自然的稀有赠予。而且以玫瑰精油之香烈,一滴往往就足够了。这里提供一则美颜香方:一滴玫瑰精油,两滴乳香油(frankincense),融入一汤匙的媒介油(如杏仁油、红花油、荷荷巴油,或没有加香料的润肤霜),有助于消除皱纹。
其实,一般用途不需要那么奢侈,以玫瑰露代替即可。玫瑰露(rose water)是玫瑰精油蒸馏过程的副产品,市面上最好的来自法国南方。纯的玫瑰露效果和精油相当,适合任何类型、任何年龄的皮肤。尤其适合作喷液,可以消除体臭。中东世界将玫瑰露盛在一种叫作“古拉丹”(gulabdan)的长形窄口的玻璃瓶里,客人进门时洒上几滴,是传统的待客之礼,至今不变。玫瑰可食可饮,可以沐浴爽身,润肤养颜,安神活血,益肝养目。目前医学界正在研究它的防癌抗癌潜能。
玫瑰无所不在,它的芬芳深深融入世界文化和日常生活。一如美国诗人佛洛斯特(Robert Frost,1874—1963)说的,谁不羡慕花国之后、天之骄女的玫瑰呢?我们可以确定,过去没有,以后也不会有任何一种花能取代它的地位。
玫瑰,是玫瑰
本来就是玫瑰
但是新理论说
苹果花是玫瑰
梨花也是,那
李花也该是
下次将轮到谁?
当然,你是玫瑰——
而且从来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