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的品名是指买卖双方所交易的商品的名称,是能使某种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的一种称呼或者概念。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买卖双方应首先对交易标的取得一致意见,并在买卖合同中的品名条款中具体订明,这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一项基本依据,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品名条款一般是在“商品名称”或“品名”(Name of Commodity)项目下,列明买卖双方交易商品的具体名称。品名表面上看是一个简单的名称,实质上却包含着很多无形的信息,因此,如何规定品名就成为国际贸易实务操作技巧的一个首要环节。
一、 品名的规定方式
进出口合同有规定品名的各种不同方式,大致可以归纳为如下三种。
1. 采用国际上通用的商品名称来规定品名
这种方法可以避免误解,也有利于办理相应的进出口手续,适用于那些为大家普遍认可和理解的大众化商品。如果在《国际商品分类表》中已有正式名称,就应该按照该表的统一称呼处理。
例1.1 合同标的物为大米或缝纫机,则其品名分别直接使用Rice, Sewing Machine。
国际上通用的商品名称,一般能够高度概括出该产品的自然属性、用途及主要性能特征,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种命名方式:吴百福(1999),第27—28页。
第一,以其主要用途命名。这种方法在于突出其用途,便于消费者按其需要购买,这也是《国际商品分类表》第一层次的分类标准,如Sewing machine(缝纫机)。
第二,以其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命名。这种方法能通过突出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反映出商品的质量,如Cotton cloth(棉布)。
第三,以其主要成分命名。这种方法可使消费者了解商品的有效内涵,有利于提高商品的身价,一般适用于以大众所熟知的名贵原材料制造的商品,如Ginseng solution(人参口服液)。
第四,以其外观造型命名。这种方法有利于商品消费者从字义上了解该商品的特征,如Black bean(黑豆)。
第五,以其褒义词命名。这种方法能突出商品的使用效能和特性,有利于促进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如 Antipyretic cough syrup(清热止咳糖浆)。
第六,以人物名字或产地命名。以著名的人物或有特色的地点命名,有利于引起消费者的注意和兴趣,如 Longjing tea(龙井茶)。
第七,以制作工艺命名。这种方法突出了商品的独特性,有利于提高商品的知名度和信誉,如 Handcrafted embroidery(手工刺绣)。
2. 对商品进行定义或者描述
当简单的品名不太容易被理解时,有必要对商品进行简略的定义或描述,避免产生误解。
例1.2
Blowroom with cards:a processing line for cotton cleaning and carding, from bale opening to sliver coiling.
清钢联:从开棉至圈条的清花及梳棉加工成套设备。
3. 简略品名+供货范围附件
如果买卖货物构成繁复,则可在简略品名后附加供货范围附件,以进一步明确各组成部分的名称和数量,避免歧义,同时也有利于日后缮制单据。
例1.3
Blowroom with cards
—Detailed Scope of Supply as per Attachment No.1
清钢联
——详见合同附件1
二、 规定品名条款的注意事项
(1) 品名的规定,要尽可能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和误解。
(2) 品名的选用要有利于买方办理进口手续、降低进口关税及降低班轮运费。
有些商品具有不同的名称,因而存在着同一商品因名称不同而交付关税和班轮运费不一的现象,且其所受的进出口限制也不同。为了降低关税、方便进出口和节省运费开支,在确定合同的品名时,要选取对买方有利的名称。
案例1.2
品名的选取对进口手续和进口关税的影响
20世纪90年代,我国纺织企业大量进口瑞士、意大利等国的清钢联。清钢联生产线由开棉机、清棉机、梳棉机等一系列设备组成,并由一个控制系统控制,以实现全自动或半自动生产。当时的情况是,如果在合同中将控制系统命名为电脑或计算机,则需要到北京找有关部委办理进口许可证,且进口关税税率不低于70%。但是,如果在合同中将控制系统命名为数字控制系统,则不需要办理进口许可证,且进口关税税率与纺织设备及其配件的进口关税税率相同,约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