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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国际货物运输

第一节 海洋运输的营运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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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进出口业务中,海洋运输是最主要的运输方式,其运量在国际货物运输总量中占80% 以上。海洋运输具有如下优点:① 通过能力大。海洋运输可以利用四通八达的天然航道,不像火车、汽车受轨道和道路的限制,故其通过能力很大。② 运量大。目前船舶正在向大型化发展,故海洋运输船舶的运载能力,远远大于铁路运输车辆和公路运输车辆。③ 运费低。因为海运量大、航程远,分摊于每货运吨的运输成本就少,因此,运价相对低。黎孝先(2007),第101页。

按照海洋运输船舶经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班轮运输(Shipping by Liner)和租船运输(Shipping by Chartering)。租船运输又可进一步分为定程租船(Voyage Charter)和定期租船(Time Charter)。参照大家所熟悉的日常生活中的交通运输,我们可以把班轮、定程租船和定期租船分别类比为公共汽车、出租车和租车自驾。

一、 班轮运输

(一) 班轮运输特点

班轮运输又称定期船运输,是指船舶按照预定船期表(Sailing Schedule),在固定的航线和港口往返航行,从事客货运输业务,并按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的运输。它具有如下特点:

(1) “四固定”。即班轮运输船舶按照固定的船期表、沿着固定的航线、固定的停泊港口来往运输,并按照相对固定的运费率收取运费。类似地,我们日常生活中乘坐的公共汽车,也有固定的开车时间,固定的路线和站点,相对固定的价票。

(2) 对货种、货量不作限制。班轮运输承运货物的品种、数量比较灵活,货运质量较有保证,一般采取在码头仓库交接货物,故为货主提供了较便利的条件。

(3) 船公司负责配载、装卸货物,装卸费包括在运费当中。由船方负责配载装卸,装卸费包括在运费中,货方不再另付装卸费,船货双方也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

(4) 托运人和承运人的权利义务以班轮提单条款为依据。

(二) 班轮运输运费

班轮公司运输货物所收取的运送费用,是按照班轮运价表(Liners Freight Tariff)的规定计收的。不同的班轮公司或班轮公会各有不同的班轮运价表。班轮运价表一般包括货物分级表、各航线费率表、附加费率表、冷藏货及活牲畜费率表等。目前,我国海洋班轮运输公司使用的是“等级运价表”,即将承运的货物分成若干等级(一般分为20个等级),每一个等级的货物有一个基本费率,其中1级费率最低,20级费率最高。

班轮运费包括基本运费和附加运费两部分。前者是指货物从装运港到卸货港所应收取的基本运费,它是构成全程运费的主要部分;后者是指对一些需要特殊处理的货物,或者由于突然事件的发生或客观情况变化等原因而需要另外加收的费用。

1. 基本运费

基本运费按照班轮运价表固定的计收标准计收。在班轮运价表中,根据不同的商品,对运费的计收标准,通常采用下列几种:

(1) 按货物毛重即重量吨(Weight Ton)计收运费,运价表内用“W”表示。1公吨记为1重量吨。

基本运费=重量吨(公吨)×rW

rW为按重量吨计算的运价。这种方法适合比重较大的货物(实货)。

(2) 按货物的体积/容积即尺码吨(Measurement Ton)计收,运价表中用“M”表示。1立方米记为1尺码吨。

基本运费=尺码吨(立方米)×rM

rM为按尺码吨计算的运价。这种方法适合比重较小的货物(泡货)。

上述计算运费的重量吨和尺码吨统称为运费吨(Freight Ton),又称计费吨,现在国际上一般都采用公制(米制),其重量单位为公吨(Metric Ton,缩写为M/T),尺码单位为立方米。计算运费时,1立方米=1尺码吨,1公吨=1尺码吨,1重量吨=1尺码吨=1运费吨。

(3) 按毛重或体积计收,由船公司选择其中收费较高的作为计费的运费吨,运价表中以“W/M”表示。船公司不确定货物是实货还是泡货时,用此种方法。此时,

基本运费=max{W,M}=max{WT×rW,MT×rM},或者

基本运费=rFT×max{重量,尺码}

rFT为按运费吨计算的运价。这种方法适合比重难以确定的货物。

(4) 按商品价格计收,又称为从价运费,运价表内用“A.V”表示。从价运费一般按货物FOBFOB指“装运港船上交货”,常用价格术语,第四章将作重点讲解。价格的百分之几收取。这种方法适合高价值货物。

在实际业务中,基本运费的计算标准以按货物的毛重 “W”和按货物的体积“M”或按重量、体积选择“W/M”的方式为多。贵重物品较多的是按货物的FOB总值“A.V”计收。

2. 附加费

附加费是指除基本运费外,另外加收的各种费用。附加费的计算办法,有的是在基本运费的基础上,加收一定百分比;有的是按每运费吨加收一个绝对数计算。附加费名目繁多,而且会随着航运情况的变化而变动。在班轮运输中常见的附加费有以下几种:

(1) 超重附加费(Extra Charges on Heavy Lifts)。它是指由于货物单件重量超过一定限度而加收的一种附加费。

(2) 超长附加费(Extra Charges on Over Lengths)。它是指由于单件货物的长度超过一定限度而加收的一种附加费。

(3) 选卸附加费(Additional on Optional Discharging Port)。对于选卸货物(Optional Cargo)需要在积载方面给以特殊的安排,这就会增加一定的手续和费用,甚至有时会发生翻船,由于上述原因而追加的费用,称为选卸附加费。

(4) 直航附加费(Additional on Direct)。如一批货达到规定的数量,委托人要求将一批货物直接运达非基本港口卸货,船公司为此加收的费用,称为直航附加费。

(5) 转船附加费(Transshipment Additional)。如果货物需要转船运输的话,船公司必须在转船港口办理换装和转船手续,由于上述作业所增加的费用,称为转船附加费。

(6) 港口附加费(Port Additional)。由于某些港口的情况比较复杂,装卸效率较低或港口收费较高等原因,船公司特此加收一定的费用,称为港口附加费。

除了上述各种附加费外,船公司有时还根据各种不同情况临时决定增收某种费用,例如燃油附加费、货币附加费、绕航附加费等。

3. 班轮运费的计算

班轮运费的计算步骤如下:

第一,选择相关的船公司运价表。

第二,根据货物名称,在货物分级表中查出相应的运费计算标准(Basis)和等级(Class)。

第三,在等级费率表的基本费率部分,找到相应的航线、起运港和目的港,按等级查到基本运价。

第四,从附加费部分查出所有应付的附加费项目和数额(或百分比)及货币种类。

第五,根据基本运价和附加费算出实际运价。

第六,总运费=实际运价×运费吨。

根据上述步骤,总结出班轮运费的计算公式为:

F=Fb××Q

F为班轮运费,Fb为基本运费率,s为附加费率之和,Q为总货运量。黎孝先(2007),第103页。

例2.1 班轮运费的计算彭福永(2000),第149页。

某轮船公司班轮运价表规定的货物分级表如下:

货 名计算标准等 级

农机(包括拖拉机)未列名豆钟及零件五金及工具人参玩具

班轮运价表规定由中国口岸至东非主要港口的费率如下:

等 级运费(HKD)

现有工具100箱,每箱0.45立方米,每箱毛重为580公斤,试计算该批货物运往东非某主港口的运费(燃料附加费40%,港口拥挤费10%)。

【解】运费计算步骤:

第1步 按货物名称查出运费计算方式、费率等级:工具的运费计算方式是W/M,费率等级是10。

第2步 按费率等级查出费率rFT:10级rFT=HKD 443.00

第3步 基本运费=max{0.58×443,0.45×443}×100=HKD 25 694

第4步 附加运费=25 847

最后 运费=基本运费+附加运费=25

二、 租船运输

租船运输又称不定期租船(Tramp)运输黎孝先(2007),第104页。,它与班轮运输有很大的差别。在租船运输业务中,没有预定的船期表,船舶经由航线和停靠的港口也不固定,须按船租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来安排,有关船舶的航线和停靠的港口、运输货物的种类以及航行时间等,都按承租人的要求,由船舶所有人确认而定,运费和租金也由双方根据租船市场行市在租船合同中加以约定。

(一) 租船运输方式

租船运输的方式有两大类:一类是定程租船,另一类是定期租船。

1. 定程租船

定程租船又称为航次租船,是指由船舶所有人提供船舶,再指定港口之间进行一个航次或数个航次,承运指定货物的租船运输。定程租船就其出租的方式不同可分为:① 单程租船,又称为单航次租船;② 来回航次租船;③ 连续航次租船;④ 包运合同。黎孝先(2007),第104页。

2. 定期租船

定期租船是指由船舶所有人将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供其使用一定时期的租船运输。同上。定期租船的租期短的仅有几个月,长的可达几年或者十几年一直到船报废时为止。除租船合同另有规定外,承租人也可将此期租船充作班轮或程租船使用。

3. 定程租船与定期租船的差异

定程租船和定期租船有许多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租赁基础上,定程租船是按航程出租船舶,而定期租船则是按期限出租船舶。

第二,关于船、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前者以定程租船合同为准,后者以定期租船合同为准。

第三,在货物及船舶管理上,定程租船的船方直接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他除负责船舶航行、驾驶和管理外,还应对货物运输负责。但定期租船的船方,仅对船舶的维护、修理、机器正常运转和船员工资与给养负责,而船舶的调度、货物运输、船舶在租期内的营运管理和日常开支,如船用燃料、港口费以及货物的搬运、装卸、理舱平舱等费用,均由租方负责。

第四,在租金和装卸费用上,定程租船的租金或运费,一般按装运货物的数量计算,也有按航次包租总金额计算的。而定期租船的租金一般是按租期每月每吨若干金额计算。同时,采用定程租船时要规定装卸期限和装卸率,以凭此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而采用定期租船时,则船、租双方不规定装卸率和滞期速遣费。黎孝先(2007),第105页。

此外,还有一种称作光船租船(Bare Boat Charter)的定期租船方式。它与一般的定期租船不同的是,船舶出租人向租船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租船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近年来,国际上发展起一种介于航次租船和定期租船之间的租船方式,即航次期租(Time Charter on Trip Basis,TCT),这是以完成一个航次运输为目的,按完成航次所花的时间,按约定的租金率计算租金的一种租船方式。

就外贸企业来说,使用较多的租船方式是定程租船。它主要用于运输批量较大的大宗初级产品,如粮食、油料、矿产品和工业原料等。吴百福(2003),第97页。

(二) 定程租船的费用

定程租船的运费主要包括租船运费和装卸费,此外还有速遣费、滞期费等。

1. 程租船运费

程租船运费是指货物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海上运费。程租船运费的计算方式与支付方式,须由租船人与船东在所签订的程租船合同中明确规定。其计算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按运费率(Rate of Freight),即规定每单位重量或单位体积的运费额,同时还要规定按装船时的货物重量(Intake Quantity)还是按卸船时的货物重量(Delivered Quantity)来计算总运费的方法。另一种是整船包价(Lumpsun Freight),即规定一笔整船运费,船东保证船舶能提供的载货重量和容积,不管租方实际装货多少,一律照整船包价付。

程租船运费率的高低取决于诸多因素,如租船市场运费水平、承运的货物价、装卸货物所需设备和劳动力、运费的支付时间、装卸费的负担方法、港口费用高低及船舶经纪人的佣金高低等。

程租船运费有预付或到付之分。预付有全部预付的,也有部分预付的,到付有船到目的港开始卸货前付的、边卸边付的,也有货物卸完后支付的。

2. 程租船的装卸费

程租船运输情况下,有关货物的装卸费用由租船人和船东协商确定后,在程租船合同中明确作出规定。具体做法有如下几种:

(1) 船东负担装货费和卸货费。又可称为“班轮条件”(Gross Terms, Liner Terms 或 Berth Terms)。类似班轮运输,装卸费包括在运费之中。船方负担装货费和卸货费。

(2) 船方管装不管卸(Free Out,即F.O.)。即船方负担装货费, 不负担卸货费。

(3) 船方管卸不管装(Free In,即F.I.)。即船方负担卸货费, 不负担装货费。

(4) 船方装和卸均不管(Free In and Out,即F.I.O.)。即船方既不负担装货费, 也不负担卸货费。这种条件一般用于散装货。采用这一规定方法时,必要时还须明确规定理舱费和平舱费由谁负担,如规定由租方负担,则称为“船方不管装卸、理舱平舱”(Free In and Out, Stowed and Trimmed,即F.I.O.S.T.),即下面一种。

(5) 船方不管装卸、理舱平舱。理舱(Stow)是指堆装有包装的货物。平舱(Trim)是指配平散装货物。

3. 装卸时间、滞期费和速遣费

程租船运输情况下,装卸货时间的长短影响到船舶的使用周期和在港费用,直接关系到船方利益。因而,在承租船合同中,除须规定装卸货时间外,还需规定一种奖励与处罚措施,以督促租船人快装快卸。吴百福(2003),第100页。

装卸时间或称装卸期限,是指租船人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完成装卸作业,因为装卸时间直接关系到船舶的周转与出租人的营运成本,因此,它是程租船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装卸期限可用若干日表示,也可用装卸率表示,即平均每天装卸若干吨。此外,还要规定哪些时间应算为工作日,哪些时间除外。装卸时间的计算,通常有以下几种:黎孝先(2000),第140页。

(1) 日或连续日(Running Days, Consecutive Days)。

装货或卸货所经历的日历日数,就是总的装货或卸货时间。在此期间内,不论是实际不可能进行作业的时间(如雨天)还是星期日或节假日,都应计为装卸时间。这种规定对租船人不利。

(2) 累计24小时好天气工作日(Weather Working Days of 24 (accumulative) Hours,即WWD of 24 (accumulative) Hours)。

在好天气的情况下,以累计24小时作为一个工作日。这种规定对租船人有利,对船方不利。

(3) 连续24小时好天气工作日(Weather Working Days of 24 Consecutive Hours,即WWD of 24 Consecutive Hours)。

在好天气的情况下,连续作业24小时算一个工作日,中间因坏天气影响而不能作业的时间应予扣除。这种方法适用于昼夜作业的港口。国际上采用此规定较普遍,我国一般采用此规定。

在规定的装卸期限内,如果租船人未能完成装卸作业,为了弥补船方的损失,对超过的时间租船人应向船方支付一定的罚款。这种罚款称为“滞期费”(Demurrage)。反之,如果租船人在规定的装卸期限内,提前完成装卸作业,则所节省的时间船方要向租船人支付一定的奖金。这种奖金称为“速遣费”(Dispatch Money)。 因此,滞期费是指实际装卸时间超过约定的装卸时间,租方因此支付给船方的罚金。速遣费是指实际装卸时间少于约定的装卸时间,船方因此支付给租方的奖金。

为了使程租船合同有关条款符合实际并能保证兑现,必须根据货物的种类、船舶舱口数、港口的装卸能力、港口习惯、航运市场运费水平等因素,在充分了解和掌握的基础上慎重确定。而且,还应在买卖合同中对装卸时间和滞期费、速遣费条款作相应规定,防止进出口合同条款与租船合同不一致而造成损失。

例2.2 滞期费和速遣费引自吴百福(2003),第101页。

我方以FOB条件达成进口货物10 000吨,进口合同规定每天装400吨,延期1天罚款500元,提前1天奖250元,而承租船合同规定每天装500吨,滞期1天罚600元,速遣1天奖300元。结果22天6小时装完全部货物。我方要对国外出口人支付速遣费2.75天计687.50元;同时还要对船方支付滞期费2.25天计1 350元,双重损失合计2 037.50元。

(三) 定期租船费用或租金

在定期租船的情况下,租船人为使用船舶而付给船舶所有人的代价称为租金(Rent)。租金率取决于船舶的装载能力和租期的长短,通常规定为每月载重吨若干金额或整船每天若干金额。

租船人必须按时按规定的金额支付租金。一般说来,如租金未在到期之日付到船舶所有人指定的收款银行,则船舶所有人有权撤回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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