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湾汉简》中的《元延二年日记》(以下简称《日记 》)由包括残简在内的76枚简组成,出自尹湾六号墓墓主的足部,是在预先编制成册的元延二年(前11)历日上记录墓主师饶该年中一些日子的活动,涉及何时出发,至何地住宿,做何种事等。前引《尹湾汉墓简牍》,图版,第61—67页,释文,第138—144页。《元延二年日记》是简牍整理者定的名,并为不少学者沿用。最近,亦有学者提出应定名为“历记”或“记”,有一定道理。说见郑传斌:《出土秦汉简牍中的“历记”》,《中原文物》2004年第4期,第58页;赵平安:《周家台30号秦墓竹简“秦始皇三十四年历谱”的定名及其性质》,见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编:《长沙三国吴简暨百年来简帛发现与研究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中华书局,2005年,第321页。这里姑且遵从整理者的定名。其中提到了13处传舍,墓主一年中先后37天在传舍住宿。并参高村武幸:《前漢末屬吏の出張と交際費について—尹灣漢墓簡牘‘元延二年日记’と木牘七·八から》,《中国出土资料研究》第3号(1999年),第53页;蔡万进:《尹湾汉简〈元延二年日记〉所反映的汉代吏行制度》,《郑州大学学报》第35卷第1期,第117—120页,又见所著《尹湾汉墓简牍论考》,台北:台湾古籍出版有限公司,2002年,第15—44、38—39页,作者经过统计认为出现了14处传舍,不确。作者误将“高广丞舍”列入“传舍”。
《日记》的具体内容详见下表。本表的内容一依竹简,格式则做了简化,每日的干支也没有保留。原简的编排形式请参《尹湾汉墓简牍》图版与释文,兹不赘述。 月
日正月大
二月小
三月大
四月小
五月大
六月小
七月大
八月小
九月大
十月小
十一月大
十二月小
一(缺)
朔旦归□宿家
(缺)
朔宿彭城传舍
(缺)
宿南春宅
(缺)
朔
(缺)
朔
(缺)
朔
二
宿房离亭
予房钱四百
君不幸三
宿羽宿葘丘传舍
宿南春者宅
宿竭虑亭
立冬从卿之羽宿博望置
四
宿羽宿梧传舍
宿舍
宿羽北一
五
(缺)
(缺)宅
(缺)
(缺)
(缺)
(缺)六
宿家
旦发夕谒宿邸
日中至府宿舍予房钱千
宿南春宅
宿南春宅
宿家
宿舍
宿府七
宿家
宿兰陵良亭
旦休宿家
宿子严舍
宿南春宅
宿家予房钱千
夜漏上六刻失火
八
宿家
宿武原中乡
宿家
宿子严舍
宿南春宅
宿家
旦发宿舍
宿山邮(续表) 月
日正月大
二月小
三月大
四月小
五月大
六月小
七月大
八月小
九月大
十月小
十一月大
十二月小
九
旦发宿舍
宿家传舍
宿南春宅
宿家
旦谒宿舍
宿开阳都亭
食已发宿开阳亭
十
旦谒宿舍
宿家
宿南春宅
宿舍
旦发宿陈少平家宿莒传舍十一
宿舍
春分宿吕传舍
宿厚丘平乡宿彭城传舍
宿南春宅
宿家来
后伏
宿家宿诸传舍十二
宿舍
宿烦亭
宿家宿彭城传舍
宿南春宅
宿况其
十三
夕至府宿舍
旦发宿柘阳宿彭城传舍
宿家亭
宿高广都亭十四
宿舍
旦休宿家
夕发辄谒宿舍宿彭城传舍
夏至宿南春宅
宿家
旦之荣阳莫宿舍宿莒传舍十五
宿舍
旦发夕谒宿荣阳亭
彳休宿家日禺大风尽日止宿彭城传舍
宿南春宅薛卿莫到
宿家
夕署法曹宿临沂传舍丧告十六
旦谒胃?从史休宿家
宿鹿?至?亭
宿家宿彭城传舍·旦雨病
宿南春宅 雨
宿家
尽
宿舍十七
旦发夕谒宿舍宿吕传舍
宿家宿彭城传舍·雨尽夜止
宿南春宅予房钱百
宿家
秋分十八
(缺)
宿彭城防门亭
(缺)宿彭城传舍
(缺)
宿家
(缺)
(缺)
旦诣府宿舍
(缺)
十九
旦发宿武原就?陵亭
宿南春亭
宿家病宿彭城传舍
宿南春宅董卿到
宿家
署功曹
二十
宿武原中门亭
宿南春亭
宿家奏记宿彭城传舍主簿蔡卿至
宿南春宅薛卿旦去
中伏宿家
从决掾旦发宿兰陵传舍
冬至
廿一
宿南春亭
宿南春亭
宿南春宅 甚雨
宿舍予房钱二百八十宿建阳传舍
廿二
(缺)
(缺)
宿南春宅
(缺)宿建阳传舍
(缺)
(缺)
(缺)廿三宿彭城传舍
宿南春宅
宿南春宅
宿陈文卿家宿建阳传舍
腊(续表)
月
日正月大
二月小
三月大
四月小
五月大
六月小
七月大
八月小
九月大
十月小
十一月大
十二月小
廿四
(缺)
宿南春亭
(缺)
宿南春宅
(缺)宿良县(成)传舍
(缺)
予房钱二百
(缺)
廿五宿彭城传舍
宿南春亭
夕遣?宿酆酆亭
宿南春宅
宿南春宅
宿舍
宿阴平
予房钱八百
奏事官已发宿家
廿六宿彭城传舍
宿南春亭
宿下邳中亭
宿南春宅
宿南春宅
宿家
宿兰陵紫?朱?亭
旦逐贼宿襄贲传舍
夕发宿利县(成)南门亭廿七宿彭城传舍
宿南春亭宿彭城传舍下餔雨复
宿子严舍
宿南春宅
宿家
宿襄贲樊?亭宿临沂传舍
廿八
(缺)
宿南春亭
(缺)
宿子严舍
(缺)
宿家
旦谒署□曹书佐
(缺)
(缺)
廿九宿武原传舍
宿南春亭宿彭城传舍
宿子严舍
宿南春宅
病告宿襄贲传舍
宿高广丞舍
三十
莫至府辄谒宿舍宿彭城传舍
宿灵?亭
宿舍宿东武传舍
依西汉历法,元延二年计354天,师饶夜宿传舍就有37天,占十分之一以上,是该年中师饶外出住宿时利用得最为频繁的机构。其次则是“亭”,计29天,出现17个亭。还有邮与置,各一天。据此可确证“传舍”与“亭”有别,劳榦“传舍即邮亭”说不妥,见前引文,第303页。
师饶该年所住的13个传舍不限于东海郡,亦包括周边郡国的传舍。传舍的具体所属与居住时间见下表:排列顺序依照传舍在简中的出现次序。(缺)表示该日的竹简不存,/表示竹简此处残断,无内容的日子是因原简当日空白无字。 1.彭城传舍(楚国彭城县)—正月廿三—廿七日(廿四日缺),廿八日不明;三月廿七—四月一日(三月廿八日缺),四月十一—廿日
2.武原传舍(楚国武原县)—正月廿九日
3.吕传舍(楚国吕县)—二月十一日、二月十七日
4.菑丘传舍(楚国葘丘县)—四月三日
5.梧传舍(楚国梧县)—四月四日
传舍—不明—四月九日
6.良县(成)传舍(东海郡良成侯国)—六月廿四日
7.兰陵传舍(东海郡兰陵县)—七月廿日
8.建阳传舍(东海郡建阳侯国)—七月廿一—廿三日
9.襄贲传舍(东海郡襄贲县)—九月廿六日、九月廿九日
10.临沂传舍(东海郡临沂县)—十一月廿七日、十二月十五日
11.东武传舍(琅琊郡东武县)—十一月卅日
12.莒传舍(城阳国莒县)—十二月十日、十二月十四日
13.诸传舍(琅琊郡诸县)—十二月十一日参考了前引蔡万进文与高村武幸文,第68—69页的表1。
这13个传舍中,属于东海郡的有5个,楚国5个,琅琊郡2个,城阳国1个。西汉末,东海郡共有县邑侯国38个,是否仅此五个县或侯国有传舍呢?答案是否定的。前文指出从制度上推断,每个县邑侯国至少应有一个传舍,用来接待因公出差的官吏,包括路过此地或到此地公干的官吏。《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传食律”中出现了“县舍”一词,简237:诸吏乘车以上及宦皇帝者,归休若罢官而有传者,县舍食人、马如令。前引《张家山汉墓竹简》(释文修订本),第40页。图版见《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文物出版社,2001年,第26页。“县舍”在其他语境下亦可指县令的官舍,如《后汉书》卷一下《光武帝纪》论曰:“皇考南顿君初为济阳令,以建平元年十二月甲子夜生光武于县舍”(第86页)中的“县舍”即是此意。亦说明是按县设置的。简中出现的传舍名称均是以县或侯国命名,暗示各个县、邑、侯国所在地应设有一传舍,《史记·吴王濞列传》的确出现过属于东海郡的“下邳传舍”,可证此说不谬。周边的楚国、琅琊郡等亦应如是。
其实,上述不过是师饶在元延二年中住宿过的部分传舍而已,如果算上师饶外出途中享用过“传食”的传舍,恐怕还要更多,只是简中仅记录了住宿地点。如该年正月十九日,师饶“旦发,宿武原就陵亭”及同月廿九日“宿武原传舍”,次日“莫(暮)至府,辄谒,宿舍”,自东海郡郡治郯县往来楚国武原县需要一天的时间,途中都要经过东海郡的容丘侯国,据现在地图,容丘恰好位于两县治的中间,行程过半路过容丘侯国时在其传舍午饭应是很自然的。又如七月廿日,师饶“从决掾,旦发,宿兰陵传舍”,次日“宿建阳传舍”,此次是从郯县途经兰陵,至建阳公干,据地图,到达兰陵前经过襄贲县,从兰陵至建阳需取道氶县,这两天的午饭很可能就是在襄贲与氶县的传舍解决的,襄贲传舍在竹简中出现过。
《日记》中尽管出现了37次宿传舍的记载,却并没有提到传舍的官吏情况,西北出土的汉简中出现过某某“传舍啬夫”与“传舍佐”,《释粹》简I0210①:63出现了“传舍佐普就”,他是张掖郡池县的传舍佐。见该书第42页。汉代铜器中亦出现过“传舍啬夫”,阮元:《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卷九“阳泉使者舍熏炉”的铭文,丛书集成初编1548册,中华书局,1985年,第489—501页。似乎可以推定,负责管理东海郡传舍的官员级别高的为传舍啬夫,低的为传舍佐。尹湾汉简中的2号木牍《东海郡吏员簿》记载了东海郡各个县邑侯国官吏的分类统计,各个县邑侯国均有官佐,人数在3—9人之间,其中15个县、4个侯国有官啬夫,多者4人,少者1人(以上统计均不含该郡管辖的铁官与盐官)。见《尹湾汉墓简牍》图版,第14页,释文,第79—84页,另参谢桂华:《尹湾汉墓所见东海郡行政文书考述(上)》的表三,收入连云港市博物馆、中国文物研究所编:《尹湾汉墓简牍综论》,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33—36页。官啬夫与官佐应是一县级官府中所有啬夫与佐的统称,相对的则是乡啬夫与乡佐。官啬夫主要负责县内官有机构或经济部门,是一“官”(可以是一个部门,也可以是一个具体单位)之长,常见的有仓啬夫、库啬夫、厩啬夫与传舍啬夫。秩禄则分为有秩(百石)与斗食两种。大庭修:《汉代的啬夫》,原刊《东洋史研究》第14卷第1、2号,后收入前引书,第401—423页;高敏:《论〈秦律〉中的“啬夫”一官》,收入所著《云梦秦简初探》(增订本),河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70—186页,《试论尹湾汉墓出土〈东海郡属县乡吏员定簿〉的史料价值——读尹湾汉简札记之一》,原刊《郑州大学学报》1997年第2期,后收入所著《秦汉魏晋南北朝史论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90—91页;裘锡圭:《啬夫初探》,收入所著《古代文史研究新探》,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434、438—444、455页。传舍啬夫与传舍佐一方面有主官与副官的区别,官秩高的县应两者同时设立,而多数侯国相的秩禄只有三百石,很少设官啬夫,传舍的负责人只能是由级别较低的官佐担当,故只有传舍佐,《日记》所见建阳传舍所属的建阳侯国,据《吏员簿》就没有官啬夫,掌该传舍者应是官佐,具体职务是传舍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