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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人权宣言》:一种崭新人权观的诞生

第一节旧制度与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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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大革命前夕,整个法国的社会等级森严,构成一个金字塔形的专制统治模式。在旧制度下的法国,法律区分出三个等级:教士、贵族和第三等级。在当时法国2300万人口中,有大概不超过10万的牧师、修士和修女,有约40万的贵族,其余人则构成了第三等级。

法国大革命前夕的社会等级

教士除享有荣誉上的尊贵之外,还拥有非常大的特权。它是一个组织化的团体,有定期召开的教士大会作为代表,配有自己的行政机构,并有自己的法庭——宗教裁判所。它无须交纳任何常见的直接税,而是自主决定给国王的“自愿捐赠”数目。有时候,它为国用筹措款项,自己负担利息和借贷提成。但本质上,它既不依赖于国家,也不依赖于信徒的慷慨馈赠。它对土地出产的所有产品征收什一税;它拥有的地产占王国的1/10,在北部分布非常广泛,往西边和南边则稍微少些。主教、修道院长和议事司铎在许多村庄是地主,收纳各种田庄税赋。教士与君主体制结成紧密同盟,为国王举行加冕礼这样的宗教仪式是它神圣权利的象征,它根据教会和国王的利益实施对思想的控制,垄断着教育和济贫,并享有对一切合法出版物进行检查的权力。自《南特敕令》78取消以来,所有法国人都被认为是天主教徒。官方的出生、婚嫁和死亡记录均由教区神父掌控,得不到这些天主教会的圣礼,国王的臣民就不能合法存在,他生下的孩子就被视为私生子,没有继承财产的权利。直至1788年初,当局才勉强承认国内还存在着各种新教徒,并以特例对待他们。

贵族也享受着各种特权,有些是“荣誉性的”,如佩剑权,另外一些则是“实用的”,如免于人口税、养路徭役和留宿军队;但其特权不如教士,没有形成组织化的机构,要承担人头税和什一税。贵族也拥有相当大的地产,约占王国领土的1/5,是大多数庄园的所有者,因此有权征收各种封建租赋。但这种情况并没有让他们与平民截然分化开来,省、城市和非贵族的政府官员也都享有各种特权,许多资产阶级不交纳人口税,农民是唯一承担军事服役义务和法定养路徭役的人口。真正让贵族与众不同的是出身:变成贵族是可能的,但在每个人的眼里,真正的贵族是与生俱来的,贵族相对于“卑微”平民的优越地位来自血缘,因此顺理成章的是,贵族地位是不可让渡的,一桩不般配的婚姻就是一个除不去的污点。

南特敕令

所有平民,从最富有的资产阶级到一贫如洗的乞丐,约占全国人口的96%,旧制度都将之一视同仁地归入第三等级。第三等级是一个纯粹的法律实体,在这个实体里,各个不同社会群体组成了其真实的成分。这些群体中最重要的一个成分是资产阶级,它领导了大革命并是大革命的主要受益者。资产阶级最初是从农民阶级中不断发展出来的。在法国,农村和城镇之间没有壁垒阻隔,农民没有像在中东欧那样被束缚在土地上,被禁止从事工商业。农村地区有很多人一旦进入城镇成为雇工、技工、工匠或商贩,如果他勤劳、节俭、聪明,并且如果运气还不错的话,很快就能够富起来。不仅如此,从18世纪开始,在乡下的村庄里,越来越多的家庭——律师、医生、商人、投资收入拥有者,“以资产阶级的方式”生活着。资产阶级与其他人口混杂在一起,这也是其能够在大革命中充当领导者的原因。当然,从绝对数量来讲,即使将城市里的熟练工匠也计算在内,资产阶级仍然只是一小部分人,在那个时代,法国基本上仍是个农业国家。

资产阶级千差万别,有着自己的阶层。金融和从事批发业的资产阶级占据着顶端位置。金融家在为国王的服务中成长了起来,他们包括银行家和法官,包括给海军提供各种运输和补给品的承办商和承包商,其中首要的是“包税人”。这些包税人都是富人,他们组建公司经营“包税”,或经营政府“包出”征收间接税的特许权,他们收取某个确定的数目,让包税人去征收并保有一定的收益。其次是商人,他们的财富主要来自海运贸易。工业在社会上和经济上仍处于次要地位,总体上是对商业的补充。熟练工人和手工业者是大多数消费者的供应商,他们将自己的产品直接卖给公众,但是在与商业制造业主的竞争中,他们逐渐败下阵来成为受雇于他人的劳动者。最后,自由职业者也属于资产阶级行列,他们是革命的主力。各种法律界人士——法官、执达员、公证人和律师——人数尤其多,因为当时法庭很多,领主司法主要在不计其数的农村教区中进行。

很久以来,教士和贵族作为统治者享有着自己的各项特权,而第三等级作为被统治者承担着绝大部分负担。随着全球殖民扩张的深入、工业革命的到来,第三等级中的资产阶级开始富有起来,他们迫切要求得到一份权力,并在自己需要接受何种统治的问题上有发言权。加之,这时启蒙运动正在法国如火如荼地展开,在报刊书籍出版发行的带动下,启蒙运动所提出的那些普遍政治观念甚至深入到偏远乡村,人们热烈地讨论着各种抽象的观念,全国上下充满着炽热的政治情绪。

然而,社会现实却与这种情绪形成强烈反差,教士、贵族们无所事事、大肆挥霍、穷尽一切手段展示着自己的特权。过去,因为教士、贵族承担着一部分政治责任,因而他们的特权并不扎眼。然而,那些理所当然的特权在现在背景下显得如此碍眼,如此荒谬,如此不可理喻。当时法国的这种普遍不满情绪极力寻找喷射口,它所需要的只是一颗引爆的火星。千疮百孔的法国财政制度恰好起到了火星的作用。

路易十四79在长达30年的战争中耗尽了国家的财力,他在1715年去世时,公债相当于岁入的16倍多。很多年,法国人都未能摆脱这个负担。许多人试图使法国具有偿付能力但均未如愿,在这方面障碍巨大,因为在这个国家中真正有钱有势的人是基本上不交税的。沉重的财政负担落到第三等级,尤其是农民的身上。在路易十四去世之前,其所创造的这台统治机器在其有力操纵之下将很多问题掩盖起来。路易十四去世之后,所有问题都暴露出来,整个社会呈现出混乱状态。当局为了改善这种代价巨大的混乱局面做了多次尝试,而为了筹措资金以应付这种局面则作了更多的尝试。在路易十五80的长期统治下,公债总额大大减少。但所有这些尝试都治标不治本,问题在路易十六81统治期间进一步恶化,走马灯似的各位财政总监也无力回天。对于法国大革命前的政治状况,丘吉尔曾评论道:“法国的政治机器没有反映人民的意志,它未能跟上潮流,也不能适应潮流。这个政治机器是路易十四创造的,在他的有力操控下,它几乎一直运转到最后一刻。路易十四的继承人接过他的一切大权,却没有继承他的半点才能,他们既不能操纵这个机器,也不能改革它。”82

路易十四(1638-1715)

路易十五(1710-1774)

路易十六(1754-1793)

路易十六在1774年继位,决心励精图治,任命杜尔哥为财政总监。1778年,杜尔哥下野,因为其改革激怒了以玛丽·安托瓦内特王后为首的宫廷势力。同一年,法国与英属美洲殖民地结盟,英法战争进一步加剧了财政赤字。窘境中,路易十六任命瑞士银行家新教徒内克为“财政总长”。鉴于其前任的教训,内克只进行了一些不会危及贵族特权的改革,这些改革不痛不痒,当然无法解决问题。1781年5月,内克在失望中辞职。法国的状况仍然是宫廷奢侈、统治混乱、国库空虚,到1785年,国库已经空空如也。为了解决问题,1786年召开了“贤人会议”,路易十六希望富人们慷慨解囊,然而“贤人会议”上的富人各怀鬼胎让这次会议毫无成效。为了避免政府垮台,路易十六只得同意召开三级会议83。1788年,内克在欢呼声中重新上台。然而,此时他除了等待三级会议的召开,什么也做不了。在决定要召开三级会议之后的几个月里,法国人有一种近乎荒谬的想法,他们认为三级会议一召开,所有麻烦都会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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