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走红上海滩时,到处以奇装炫人。有一次,《倾城之恋》改编为舞台剧,她去见老板周剑云,穿的是自己设计的服装,就是一袭拟古式齐膝夹袄,超级的宽身大袖,水红绸子,用特别宽的黑缎镶边,右襟下有一朵舒卷的云头——也许是如意。长袍短套,罩在旗袍外面,《流言》里付刊的相片之一,就是这种款式。周剑云是当时明星影片公司三巨头之一,交际场上见多识广,那天面对张爱玲,也显得有些拘谨,大概是张爱玲显赫的文名和外表,给他留下了太深刻的印象。
张爱玲这张穿拟古式齐膝夹袄的照片现在到处都可以看到,据说原照背面有她题写的一行字:有一天我们的文明,不论是升华还是浮华,都要成为过去。然而现在还是清如水明如镜的秋天,我应当是快乐的——可以想见,穿拟古式衣裳的张爱玲心里好比是清如水明如镜的秋天,是快乐而愉悦的。身在民国时代,她好像对民国服装并不倾心,更眷恋古人穿衣,说那是“婉妙复杂的调和”、“色泽的调和”,“中国人新从西洋学到了对照与和谐两条规矩,红绿对照,有一种可喜的刺激性,可是太直率的对照,大红大绿,就像
身着拟古式齐膝夹袄的张爱玲
圣诞树似的,缺少回味。现代的中国人往往说从前的人不懂配色,古人的对照不是绝对的,而是参差的对照,譬如说,宝蓝配苹果绿,松花色配大红——我们已经忘记了从前所知道的。”
张爱玲之所以为张爱玲,就在于她肯定不会满足于空谈,她要付出行动,也只有这样的女人才不管不顾地穿着拟古式齐膝夹袄去见人。胡兰成的侄女青芸到了80多岁还记得张爱玲,“她人不漂亮,鞋子是半只黑半只黄,喜欢穿古朝衣裳,总归跟人家两样子。”别的作家写人物衣着,往往粗针大线,只求达意。张爱玲绝不肯马虎,力求细致准确,有时候读她的小说,就好像看服装秀,每一个太太小姐出场,都带出一片霓裳锦绣——其实她自己一生仿佛都在走服装秀,弄堂里的小裁缝显然不能满足她,“我们的裁缝是没有主意的,公众的幻想往往不谋而合,裁缝只有追随的份儿”。
也许就为了改变这现状,她和炎樱一起谋划着替人设计时装,广告在一家杂志上刊登出来:“炎樱与张爱玲合办樱炎时装设计,大衣、旗袍、背心、袄裤、西式衣裙。电话时间:三八一三五,下午三时至八时。”不知道这念头是张爱玲一时兴起,还是经过周密计划,设计了什么样的时装现在也不得而知,估计一些客户一听张爱玲大名就有点望而却步,谁敢穿着前清老样子袄裤和一袭拟古式齐膝夹袄走上繁华摩登的霞飞路啊?毕竟张爱玲只有一个,也只能出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