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过失原本是责任的要素,但自德国学者威尔兹尔提出目的行为论之后,人们逐渐认识到要使构成要件真正成为犯罪类型,就必须考虑其主观因素,即故意和过失也必须是构成要件的要素,这是因为故意过失对犯罪的类型化起着重要的作用。在此意义上的故意过失,被称为构成要件的故意过失。但是,故意过失作为表现行为人的人格态度的因素,本来是对行为人进行责任非难的两种形式,所以终究还是责任的要素。
由于作为构成要件要素的故意过失,与作为责任要素的故意过失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二者并非两种不同的故意过失。所以,在此不详细介绍其内容,而是放在有责性一章中,与责任故意、责任过失一起做详细的介绍。